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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工程PPP项目路面综合施工LMZH标段项目部抗滑碎石竞价采购竞价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山西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工程PPP项目路面综合施工LMZH标段项目部抗滑碎石竞价采购竞价公告
山西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工程PPP项目路面综合施 工LMZH标段项目部抗滑碎石竞价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全社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价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山西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工程PPP项目路面综合施工LMZH标段项目部抗滑碎石竞价采购 。
1.2 采购人: 山西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工程PPP项目路面综合施工LMZH标段项目部   。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4 采购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主要为本合同段内抗滑碎石竞价采购,5-10mm抗滑碎石24834吨、10-15mm抗滑碎石66223吨。
1.5 电子商务平台: 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竞价大厅。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所需材料的供应、运输、装卸和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
2.1.1标包划分:本次竞价采购共1个标包,合计限价金额18243269.95元(含税),具体限价和标包划分如下:
标包 物资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金额 使用场地 含税限价金额
1 基层用碎石 5-10mm 24834 200.35 4975491.90 沥青拌合站 18243269.95
基层用碎石 10-15mm 66223 200.35 13267778.05

投标数量为预估数量,供应商任何一轮报价不得高于表中限价,报价时应按照已含利润的出厂价、运距、运费和税金分别报出。
2.2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工期3个月,采购人提前通知供货,按照项目实际数量要求及时供货,具体供货日期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
2.3 工程地点/交货地点/服务地点: 娄烦县寺明庄村。
2.4 质量/技术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和招标人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材料种类为辉绿岩或花岗岩(第三方检测报告中需明确),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公路工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用料要求:
1、压碎值≤24%;
2、洛杉矶磨耗损失≤28%;
3、针片状含量大于9.5mm表面层≤10%;针片状含量小于9.5mm表面层≤15%;
4、表观相对密度≥2.60t/m³;
5、对沥青的粘附性≥4级;
6、石料磨光值(BPN)≥42;
7、坚固性≤12%;
8、吸水率≤2.0%;
9、软石含量≤3%;
指标 上面层 其他层
石料压碎值 不大于(%) 24 26
洛杉矶磨耗损失 不大于(%) 28 30
表观相对密度 不小于(一) 2.6 2.5
吸水率 不大于(%) 2.0 3.0
坚固性 不大于(%) 12 12
针片状颗粒含量(混合料) 不大于(%) 15 18
水洗法<0.075mm颗粒含量 不大于(%) 1 1
软石含量 不大于(%) 3 5
磨光值PSV 不小于 42
对沥青的粘附性 不小于 4 4

2.5.堆积密度
2.5.1.项目部成本合同部门、材料管理部门、试验检测部门在料源地和料场按照《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22(T0331-1994)对细集料堆积密度及紧装密度进行试验确定。路面用碎石振实状态堆积密度标准值要求为:防滑料(5-10mm抗滑碎石)1600kg/m³,防滑料(10-15mm抗滑碎石)1580kg/m³。允许偏差上限为:防滑料(5-10mm抗滑碎石)1615kg/m³,防滑料(10-15mm抗滑碎石)1610kg/m³;
2.5.2要求进场材料堆积密度不得超出“堆积密度标准值”允许偏差上限,在基本标准密度允许偏差上限范围以内的,按照合同正常履行收料结算程序。
2.5.3.超出基本标准密度允许偏差上限的,当天所有进场材料均按照堆积密度标准值进行结算,具体按照以下公式进行结算:结算数量=过磅数量/实测堆积密度*堆积密度标准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 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3.1.2 财务要求:近一年(2022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不小于1(以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或新晋升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可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 业绩要求:近3年(2020年8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独立完成过1项同类项目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及对应发票(若发票为多张,需至少提供每批次的首尾页)为准)。
3.1.4 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0 年8 月 1 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行业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确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1.5其他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②针对防滑料(抗滑碎石)响应人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若为生产商,须具备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并在合法存续有效期内,并且提供自2023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内送检综合甲级检测机构的合格检验报告。(检测报告中需明确材料种类为辉绿岩或花岗岩)
若为经销商,须取得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并提供生产商的全套手续(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还需提供生产商自2023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内送检综合甲级检测机构的合格检验报告。(检测报告中需明确材料种类为辉绿岩或花岗岩)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参与招采活动的情形。
3.3 采购文件的获取
3.3.1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 2023 年8月9日17时至2023 年8月14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在线申请竞价资格。
注:登录《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ds.sxlq.com:9982/showStock/index)点击“投标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2021年3月1日前已在山西路桥集团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注册的供应商可通过主要联系人手机号(用户名)+短信验证码(密码)方式进行登录,完善注册信息后方可正常操作。未注册供应商需在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点击“投标人/供应商注册”。此为获取竞价资格的唯一途径,推荐单位为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已注册的除外)。
3.3.2 报名需要上传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3)业绩证明资料(2020年8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至少完成一项类似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0年8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记录的截图;
(5)一般纳税人证明;
(6)联系表一份(内容包括: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7)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8)报名资料中上传资格要求中生产商的相关资质和生产商2023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内送检综合甲级检测机构的合格检验报告。(检测报告中需明确材料种类为辉绿岩或花岗岩)
以上全部证件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4.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4.1 电子商务平台-竞价大厅自动按照价格由低至高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并根据各站内标包数量推荐对应数量的候选成交供应商。
4.2 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靠前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该候选成交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价格核查,采购人应按电子商务平台推荐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5. 合同主要条款
5.1 付款条件: 在第一次业主计量开始后结算金额按照每月业主批复的计量数量计算出实际使用材料数量后乘以材料单价确定。每月月底按比例支付材料款。
5.2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R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6.4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接受形式:现金(银行电汇、转账支票等),债权,银行保函。
5.3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要求:
5.3.1、采用转账支票、银行电汇形式递交,可由投标人的任一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投 标人汇出投标保证金时应在票据备注栏中备注岚马线LMZH标段项目部抗滑碎石投标保证金,未备注且无法核实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信息的,将按照投标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山西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工程PPP项目路面综合施工LMZH标段项目部
开 户 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住房支行
帐   号:14050185000800000526
注: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招标人/招标代理原因造成的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 投标人自行承担。如采用转账支票方式提交保证金,因转账支票银行票据交换周期较长,投标 人应提前办理有关转账手续。
5.3.2、与山西路桥集团或其所属单位有债权关系且债权金额大于等于投标保证金金额的,可将《债权替代投标保证金的承诺书》原件彩色复印件附于报名资料中作为投标保证金,原件单独密封交予招标人。
5.3.3、采用银行保函时,可由投标人任一开户行出具(开户行不具备出具保函资格的,应由其开户行具备相应资格的上级机构出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企业查证授权书(银行官网提供保函自助验真的可不提供)及该银行出具的开户信息。银行保函查证电话应在 114等服务平台可查询。银行保函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为见索即付保函附加其他任何支付条件(要求提供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书或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的均为有条件支付)或无法验真的视为无效保函。投标人应将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附在报名资料中,原件单独密封交予招标人。
5.3.4、债权担保的方式
(1)供应商为集团及所属单位债权人的,可以其债权 (不含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金和有争议或在诉讼中的债权) 抵顶等额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抵顶履约保证金的债权小于保证金金额的可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补足差额。
(2)债权作为保证金时,供应商应以书面承诺的方式(格式见采购需求附件1、附件4)交予招标人,招标人报集团财务 核算部和资金证券管理部核实无误后方可作为保证金,同 时财务核算部冻结等额债权,在保证有效期间不得支付。 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享有对其债权等同于保证金的处理权利。
5.3.5、 银行保函方式
(1)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保证金的,可由投标人的任一开户银行出具,但需提供企业查证授权书(银行官网 可提供保函验真的可不提供)、该银行出具的开户信息。银行保函查证电话应在114等服务平台可查询。
(2)银行保函应当为无条件见索即付保函(附件示范 文本作为参考),附加其他任何支付条件(要求提供仲裁  机构出具的裁决书或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判决书等生效法 律文书的均为附加支付条件)或无法验真的视为无效保函。 提供无效投标保函的,其投标无效;提供无效履约保函的, 招标人不得签订合同;提供无效预付款保函的,不得支付 预付款,且应与投标人签署支付条件为货到付款的补充合同。
5.3.6、银行保函、债权担保未能覆盖合同约定的担保期或 约定的担保期即将到期但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的,招标人应通知并督促供应商在银行保函、债权担保到期日前至少十四日办理完成担保的延期,并将延期的保函或担保递交至集团公司资金证券管理部。
5.4履约保证金的递交:要求递交
履约保证金金额:签约合同价的7% ;质量保证金金额:签约合同价的3%;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电汇、转账支票等),银行保函,债权;
保证金有效期:本项目结束后 ;保证金递交时间: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5天内,签订合同之前。
履约保证金的相关要求:
1.采用转账支票、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可由中标人的任一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2.与山西路桥集团或其所属单位有债权关系的,可将《债权替代履约保证金的承诺书》原件作为履约保证金,若债权金额小于履约保证金金额,可用现金或银行保函补齐。
3.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中标人任一开户行出具(开户行不具备出具保函资格的,应由其开户行具备相应资格的上级机构出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企业查证授权书(银行官网提供保函自助验真的可不提供)及该银行出具的开户信息,银行保函查证电话应在114等服务平台可查询。银行保函应为见索即付保函,附加其他任何支付条件(要求提供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书或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的均为有条件支付)或无法验真的视为无效保函。以债权形式的担保,可根据履约进度按季度退还;以现金形式的担保,按结算支付进度比例退还;以银行保函形式的担保,履约完毕即退还。
6. 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6.1 竞价开始时间为 2023年8月15日9时00分。
6.2 竞价截止时间为 2023年8月15日13时00分。
6.3报价方式:
(1)R含税价    
(2)□不含税价
6.4 起始价: 见采购范围及要求 。
6.5 报价梯度: 18244元 。(供应商报价的最小降幅)
6.6 报价有效期: 规定时间内 。
6.7 其他规则: 供应商任何一轮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金额,任何一轮报价不得高于自己前一轮报价 。
7. 项目公告和公示
7.1 发布竞价采购公告的媒介:《山西国资数智采购系统》、《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7.2 发布竞价成交公示的媒介:《山西国资数智采购系统》、《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7.3 成交公示的期限:  3日历天(法定节假日顺延) 。
8. 监督
上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351-5606026
本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联系方式:0351-7344088
9. 联系方式
釆 购 人:山西路桥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国道241、省道岚马线汾河水库段改线工程PPP项目路面综合施工LMZH标段项目部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
联 系 人:贾先生
电 话:13503512300
电子邮箱:lmybhtb@126.com

             
2023 年8月9日
附件:竞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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