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委机关食堂餐厨设备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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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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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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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宣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委机关食堂餐厨设备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722202300008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委机关食堂餐厨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公告: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文件:调整统一采购项目名称。
更正内容:
1.将原采购公告第二款《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二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更正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采购文件项目名称进行更正。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计划备案号:51172223210200001026[2023]00107。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200,000元。
3.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A05020000用具。
4.监督管理部门:宣汉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18-5713112,地址:达州市宣汉县东乡镇石岭大道755号。
5.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6.本项目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宣汉县衙墙街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青南路51号1栋613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21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722202300008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委机关食堂餐厨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公告: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文件:调整统一采购项目名称。
更正内容:
1.将原采购公告第二款《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二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更正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采购文件项目名称进行更正。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计划备案号:51172223210200001026[2023]00107。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200,000元。
3.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A05020000用具。
4.监督管理部门:宣汉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18-5713112,地址:达州市宣汉县东乡镇石岭大道755号。
5.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6.本项目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宣汉县衙墙街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青南路51号1栋613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