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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交警大队2020年至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昌宁县交警大队2020年至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昌宁县交警大队2020年至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bszwzx.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CNCG2020-JC09。
2.项目名称:昌宁县交警大队2020年至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年。
5.采购需求:(1)保洁服务;(2)绿化养护服务;(3)水电维修;(4)食堂餐厅服务;(5)安保服务。
6.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昌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包含:城区中队、沧江中队、大链中队、云保中队)。
7.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合同约定。
8.服务期限:3年;项目管理实行服务单位一年一考核、合同一年一签订。
采购方将对中标服务单位进行检查、合同履约考核,检查、合同履约考核评价不合格的,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
⑵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材料;须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可不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⑷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材料;须提供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⑴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⑵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⑶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⑴磋商申请人经营范围须具有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事项;
⑵磋商申请人在磋商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投标的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11月30日至 2020年12月04日(五个工作日)。
2.地点:磋商申请人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3.方式:磋商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单位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投标确认并免费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为*.ZCZBJ)及其它采购项目相关资料,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磋商申请人请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网页、办理咨询联系电话:15769973557)。
4.文件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昌宁县体育场北侧)。
注:本次采购采用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备份光盘,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要求如下:
⑴网上递交:磋商申请人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bszwzx.gov.cn),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
⑵现场递交:网上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还须把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备份光盘(格式为*.ZCTBJ、同时携带CA)递交至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磋商会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0年12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昌宁县体育场北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14000.00元。
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宁县支行
账号:6232813960000672480
业务咨询电话: 010-86483801
技术支持单位: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注: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请磋商申请人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CA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磋商保证金”中对磋商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3.公告发布媒体
⑴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yngp.com)、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bszwzx.gov.cn)。
⑵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⑶本项目不收取招标代理费用。
4.监督电话:昌宁县财政局:0875-7130708
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75-712092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昌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昌宁县田园镇右甸南路55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昌宁县体育场北侧一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7日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采购文件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昌宁县交警大队2020年至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招标文件-(终稿).doc2020-11-27 15: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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