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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石屏县税务局湖滨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石屏县税务局湖滨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石屏县税务局湖滨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石屏县税务局湖滨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6ff44b1c-1035-4794-a700-c4d4aa8ce593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6ff44b1c-1035-4794-a700-c4d4aa8ce593
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为815万元。其中房屋维修改造(建安工程费)706.59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61.42万元(本项目设计费用估算价22.61万元),预备费46.99万元。最终以实际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准。6ff44b1c-1035-4794-a700-c4d4aa8ce593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11-15 08: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3-3174436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石屏县税务局 经办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办公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卓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办公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移动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500202300848001001
标段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石屏县税务局湖滨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11-21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12-06 09:00
开标地点: 石屏县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81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按招标人要求对整个项目的设计、施工(含材料设备的采购和安装)范围实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部分: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的设计及优化任务,直至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有关施工图设计深度的规定和要求,调整、优化、修订设计,完成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协助招标人完成有关施工图设计成果的申报和审查,配合建设单位进行项目报批、报建,并负责施工阶段的设计交底、答疑、调整、变更、优化、修订、验收、归档、移交等全过程跟踪设计服务及其他相关的图纸设计和后续服务、协调工作等。 (2)施工部分:按招标人要求完成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材料设备采购和建筑安装施工内容,并对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施工的投资、质量、安全、进度等全面负责。 (3)按合同约定承担项目的实施、交付及缺陷修复、工程保修。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异龙镇湖滨路2号。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须达到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 (2)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主体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本项目仅接受2家以内(含2家)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报名参加投标; (4)联合体各方之间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同时约定一个成员作为联合体的主办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主办人办理;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最终以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要求; (6)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①或②或③的要求: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③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①或②的要求:①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同时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1、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二级或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拟派设计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 2、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并以施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设计业绩: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单个合同投资金额不低于400万元或设计合同金额不低于15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在建或已完成的单个合同投资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等有效的证明材料,且证明材料中能证明业绩工作内容、规模。
其他: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①或②或③的要求: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③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①或②的要求:①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同时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二级或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拟派设计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 4、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并以施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5、项目人员配备要求:除设计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外,应配备其他设计人员及施工人员,所有拟派项目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备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 6、企业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设计业绩: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单个合同投资金额不低于400万元或设计合同金额不低于15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在建或已完成的单个合同投资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等有效的证明材料,且证明材料中能证明业绩工作内容、规模。 7、财务状况: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或2020年、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成立不足1年的无须提供。) 8、投标人信誉:(1)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2)截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无陈欠税款记录(以开标后,招标人在税务征管系统中查询的内容为准)。(3)本次投标中无弄虚作假行为。 9、投标人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12-06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招标(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pdf2023-11-14 16:02:22
2招标公告1114.docx2023-11-14 11:16:49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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