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氧管(带湿化瓶)更正公告(/)(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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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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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吸氧管(带湿化瓶)采购意向公开(更正)
一、具体内容:
二、更正内容
原公示截止时间2024年2月23日更正为2024年2月20日
三、补充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采购机构官网(http://211.166.249.33)上发布。有意向参与的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均可反馈相关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周老师 吴老师
联系电话: 010-66935201 010-66937775
一、具体内容:
采购品种 (通用品名称) | 吸氧管(带湿化瓶)(预算:按订单实际结算) | ||
产品分组 | 组别序号 | 组别名称 | 计量单位 |
第1组 | 100-200ml(含100ml) | 支 | |
第2组 | ≥200ml | 支 | |
标准规范 | 吸氧管(带湿化瓶)归属《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子目录“08呼吸、麻醉和急救器械”,一级产品类别为“06呼吸、麻醉用管路、面罩”,二级产品类别为“08鼻氧管”,管理类别为第二类。湿化瓶应符合行业标准YY/T1610-2018。 | ||
技术要求 | 1.吸氧管(带湿化瓶)为一次性使用,通常由进氧接口、湿化瓶、氧气软管、鼻塞(或面罩)等组成。 2.鼻氧管与输氧系统连接,供患者吸入氧气使用。用于吸氧时氧源与吸氧者之间的氧气湿化后输送。 3.开封使用时间≥7天。采用表面湿化技术。 | ||
备注说明 | 1.投标产品在功能上须包含儿童、成人两种类型,在结构上须包含单孔、双孔两种型号。 2.产品供应时须提供流量表、避污装置(使用间歇时管口处避污保存)等配套服务。 |
二、更正内容
原公示截止时间2024年2月23日更正为2024年2月20日
三、补充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采购机构官网(http://211.166.249.33)上发布。有意向参与的生产厂家(授权供应商)均可反馈相关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周老师 吴老师
联系电话: 010-66935201 010-66937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