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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乙烯料公路运输项目(二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乙烯料公路运输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编号:JLSH-2024-FW-0006-R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乙烯料公路运输项目(二次),招标人为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
本招标项目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在服务期限内乙烯料盘锦、葫芦岛、哈尔滨、大庆、沈阳至吉林市公路运输承运单位。
2.2 招标范围:
通过招标确定合同签订之日-2024年12月31日乙烯料(拔头油、石脑油、轻烃、稳定轻烃等)盘锦、葫芦岛、哈尔滨、大庆、沈阳至吉林市公路运输承运单位、运输价格,预估运量约为10万吨,运输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4 服务质量及要求:乙烯料运输用车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及公司相关要求;保证运输及时、货物安全。
2.5 报价要求及最高投标限价:乙烯料盘锦、葫芦岛、哈尔滨、大庆、沈阳至吉林市,共1个标段,最高限价见下表(全程包干价,并承担全程运输责任。)合同估算额:3094万元。投标人按限价整体下浮百分比报价(要求必须下浮),运输量存在比招标预计量低或者为零的可能,最终会影响标的总额。对此可能,招标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标段划分应依据《招标项目标段(包)划分指南》Q/SY 13006-2016);

运输品种

装货地

卸货地或区域

2024年最高限价
(元/吨、含税、专车价)

备 注

乙烯料(拔头油、石脑油、轻烃、稳定轻烃)

盘锦

吉林

324

未涉及线路参照九、评标方法、标准及授标原则第5条

葫芦岛

吉林

408

哈尔滨

吉林

239

大庆

吉林

323

沈阳新民

吉林

239


2.6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计划选取8家服务商,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所有线路限价下浮比例由高到底进行排序,确定排名前8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有效中标候选人不足5家,该招标项目视为作废重新招标。
(2)运输量存在比招标预计量低或者为零的可能,最终会影响标的总额。对此可能,招标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按照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的承运商管理要求办理相关入网手续,缴纳30万服务质量保证金,履约期结束后返还。
(4)中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承运商管理细则》及《承运商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要求,遵守装卸单位的安全管理要求。
(5)招标人与投标人进行结算时以实际运输量为准。
(6)全程运输损耗率以签订运输合同为准。
(7)投标人需遵守“七主要技术要求”中第2款“危化品运输项目中标人无法完成中标运输量的”的要求。
(8)未通过企业和车辆SGS安全审核的投标人,需在中标后按要求尽快通过企业和车辆SGS安全审核。
(9)中标人须承诺能够完成实际中标比例运输任务,按招标人业务需要提供保运车辆。未能按中标比例提供车辆并保质保量完成运输任务的,按照《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承运商管理细则》予以处罚。
(10)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下浮比例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排名前八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1)授标原则:按照所有线路进行最高限价下浮百分比报价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价格执行各自中标单价。
中标单价=最高单价限价×(1-限价下浮比例),价格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取整到“元”。
(12)运量分配:按照各自所报价下浮比例占总下浮比例百分比进行分配。中标候选人不足8家,以实际中标人数量为准。
(13)运费按“元/吨”方式结算,根据投标人报价下浮百分比计算出各线路运费单价(四舍五入取整数)。
(14)方案中未涉及线路运输价格按照同省份距离相近地址承运商中标价格除以运距换算为吨公里价格,吨公里价格乘以新增地址运距(此处运距为百度地图最短公路距离)得出承运商的外委价格“元/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
(2) 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具备危险货物2类和3类运输资质。
(4)须通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或三级以上,提供资质的扫描件。
(5)提供投标货物的公路运输应急预案。
(6)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无论资质资料还是评分资料经核实造假将按否决投标处理,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7)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必须清晰可见,如果模糊无法辨识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3.2车辆要求
(1)自有车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自有危险货物运输槽车,总数不得低于20辆(牵引车和挂车组合算1台车辆)。须按照要求格式提供车辆明细表和车辆的营运证扫描件(须在有效期内,考虑换证时间差,最多允许证件有效期延期1个月)。
自有运输槽车明细表

序号

牵引车

挂车

牵引车
行驶证有效期

挂车
行驶证有效期








(2) 运力保障车辆: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适运乙烯料压力槽车不低于5辆。排放标准国Ⅴ以上(须提供车辆合格证、环保信息随车清单、车辆一致性证书等任一可查看其排放标准信息的文件),其中,哈尔滨和大庆由于工厂高压装车,要求运输时使用的高压罐车(液化气丙烷罐)。且牵引车和挂车注册日期在2017年1月1日之后。须按照要求格式提供投标货物运力保障车辆明细表和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罐检报告(有下次检验日期的盖章页)。从业人员(数量须与车辆数相匹配,一车一驾驶员一押运员)危险货物准驾证、押运证扫描件。
危化品运输项目中标人无法完成中标运输量的,须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在理由充分的前提下,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视情况进行调整;如中标人所提供的理由存有异议,或拒不提供书面情况说明,视同单方面解约,自违约之日起当年内不允许参与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任何运输业务;1年内不准参与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该线路的投标;中标人因故无法完成的运量按相关约定执行,情节严重的,列入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2年内取消其参与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运输业务的投标资格。
投标货物运力保障车辆明细表

序号

牵引车

挂车

牵 引 车
注册日期

挂 车
注册日期

牵 引 车
营运证号

挂 车
营运证号

驾 驶 员
从业资格证号

押 运 员
从业资格证号











(3) 投标人须承诺:参与中标运输任务的车辆,须安装智能视频监控并向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开放查看的权限。在标段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拒不开放权限、或者阻挠查看等智能视频监控行为,视同承运物流公司自动放弃中标标段业务,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有权利解除合同。
(4)须投保社会公众责任险(又称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超赔或重大事故再保险),每次事故赔偿责任限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每次除污费不低于500万元(提供保险单扫描件及参保车辆明细)。说明:参保该险种,保险公司会赔付损失超过已参保道路承运人责任险赔付额度的部分。或者须投保“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与参保社会公共责任险赔偿方式相同),且每次事故赔偿责任限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每次除污费不低于500万元。说明:需提供保险单扫描件及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凭证。(注:由于不同保险启动赔偿时可能存在冲突,导致赔偿额度不足的情况发生,因此所提供保险“每次赔偿限额”必须是单个保险项目的额度,不接受多个保险赔偿额度累计到达限额要求的情况。)
3.3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业绩要求:
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承担过乙烯料(拔头油、石脑油、轻烃、稳定轻烃)运输项目,须提供业绩合同及发票扫描件。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
3.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 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文件对上述任一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不符合或负偏离,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4年01月17日18时至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4日23时(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咨询电话:4008800114。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1月30日08时30分,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5.4投标保证金递交具体操作细则如下:投标人用户手册中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V1.0(操作步骤:1、进入项目主控台的投标环节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进入保证金的支付页面。看到保证金有金额,选中要支付的标段(包),点击“支付”3、进入保证金支付的结算页面,确认支付金额并提交;4、支付成功后,钱包账户保证金额度扣除,保证金购买状态变更为“已付款”)。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确认保证金支付成功,如果在开标前遇无法成功支付情形(不显示“已付款”)时,请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运维(4008800114)咨询确保成功办理支付投标保证金。
5.5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30日08时30分;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6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智能语音助手
物采系统外部支持电话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智能语音助手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52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机构: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C座
邮 编: 1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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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jh_wanglz@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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