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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道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道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已由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增发改投批〔2024〕3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补助资金和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陈桥头村、庆东村、棠厦村、棠村村和龙角村。
  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范围涉及增城区荔城街陈桥头村、庆东村、棠厦村、棠村村和龙角村,涉及耕地3210.78亩,项目总投资约1176.21878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科技推广措施及其他配套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所发施工图纸为准)。
  其他:项目名称:2024年度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道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2.2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范围:本项目改造范围涉及增城区荔城街陈桥头村、庆东村、棠厦村、棠村村和龙角村,涉及耕地3210.78亩,项目总投资约1176.21878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科技推广措施及其他配套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所发施工图纸为准)。
  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完成2024年度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道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所发施工图纸为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1011.005146万元。
  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
  2.3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均持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设置。
  ②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5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6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证书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采用单一资质的,招标人应明确是否允许联合体,涉及多资质的招标人应允许联合体投标;但法律规定应同时具备的除外)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明确牵头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其人员、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
  (2)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工程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的成员单位。
  3.8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或住建、水利、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登记应按照交易平台关于企业信息登记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发布的相关办事指引。
  3.10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的“关联单位”栏填写的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否决其投标。
  (2)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g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发布的相关办事指引)。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5月17日00时00分至2024年6月6日10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按照交易平台的相关指南进行,详见      )。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 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5.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4年5月17日00时00分至2024年6月6日10时00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5.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4年5月17日00时00分;
  截止时间:2024年6月6日10时00分。
  5.3(选择性条款)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4年6月6日09时45分至2024年6月6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建议安排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分钟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4开标开始时间:2024年6月6日10时00分;
  5.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6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按照电子交易平台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发布的相关办事指引)。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7.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最后一天须为工作日)。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7.2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9. 异议方式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
  异议受理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城大道148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电子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城大道148号
  邮    编:511399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67号之六302房
  邮    编:510635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电子邮件:2890962521@qq.com
  网    址: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020-82636982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城大道110号
  2024年5月16日
  备注: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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