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上海大学附属中学实验学校操场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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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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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还有:
资格预审公告 | |||
报建编号: | 2302BS0213 | 标段号: | C01 |
招标人: |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基建设备资产管理中心 | 招标人地址: | 宝山区宝山七村88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标段名称: | 上海市宝山区上海大学附属中学实验学校操场修缮工程 | ||
建设地点: | 上海市宝山区真金路1100号 |
工程概况描述: | 本工程对校内1块南北向布置的操场进行修缮,主要包括跑道塑胶翻新约4950平方米、环形排水沟维修约250米、人造草翻新约2400平方米、篮球场塑胶翻新约1100平方米及其他零星修缮工程 |
工程总投资: | 607.29万元人民币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500.24万元人民币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4997130.00元人民币(499.713万元) |
施工工期: | 55日历天。 |
其他说明: | 投标单位在施工投标时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必须与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注明的注册建造师一致,不得更换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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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 ||||||||||||||||||||||||||||||||||||||||||||
业绩要求: | 至少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或者修缮工程施工业绩(在建或已完成项目均可),年份要求:5年,2018年至2023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申请人需在业绩申请表中填写业绩的相关信息,本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合同信息报送编号,外省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项目编码 | ||||||||||||||||||||||||||||||||||||||||||||
信用分要求: |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须大于等于60分。 | ||||||||||||||||||||||||||||||||||||||||||||
其他要求: |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申请人。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是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是 □项目整体/标段预留:仅限中小企业资格预审申请,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体/分包预留:须由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或者资格预审申请人承诺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并且上述联合体或者分包预留中,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在投标价的占比不低于40%。注: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否□否3. 其他:/(如需)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采用批量招标: | 是 | ||||||||||||||||||||||||||||||||||||||||||||
批量招标项目标段信息: |
2.技术标按主标段对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 2023年09月23日 00时00分到2023年09月27日 23时59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10月09日 09时30分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 | 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是 开启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20万元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 投标保函 | ||||||||||||||||||||||||||||||||||||||||||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10月12日 00时00分到2023年10月16日 23时59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1月01日 09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
监管部门: | 上海市宝山区建筑管理所 | ||||||||||||||||||||||||||||||||||||||||||||
备注: |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2、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为500元/本,在开标时提交。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
数字证书管理器及控件下载 ( 注:使用CA-Key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操作说明 |
网上获取招投标文件操作须知: |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网上投标规则(V4.1 2017-9-22) |
一、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并查看企业诚信手册等相关信息,如需获取招标文件,请填写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插入企业数字证书输入密码后点击“确认”获取。 二、获取招标文件确认后,系统自动比对投标人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信息、在沪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手册信息、限制投标的行政处罚记录等信息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投标人筛选的项目,还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比对信用分),比对通过的至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比对不符的,提示获取文件未通过的原因。 三、获取招标文件完成后,投标人进入“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www.shcpe.cn)电子交易平台”,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登录,完成身份认证后,可通过“投标管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以及补充招标文件(文件后缀名为CZB)。 四、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于招标文件内容或其他相关事宜存在疑问时,可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提出疑问。投标人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投标管理页面中点击“提问”按钮,进入提问管理页面,在提问管理页面填写提问内容并提交,提交时需插入企业数字证书,输入证书密码,验证通过后提交成功。 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导入已下载的招标文件或者补充招标文件(.CZB),制作扩展名为CTB的电子投标文件。 六、制作完成的电子投标文件(.CTB)应在电子文件签署平台通过电子投标文件校验,如校验不通过,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修改,并重新校验;校验通过后完成数字签名与盖章,生成一份扩展名为CTB的已电子签名与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 七、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进入投标文件提交页面,输入报建编号、标段号,填写投标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上传扩展名为CTB的已签名与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企业数字证书和投标人代表个人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加密上传时设置的密码在开标解密时使用,请牢记加密上传时设置的密码。 八、采用资格预审的项目,投标人大于等于3家且不足7家时不再进行资格预审评审,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将在资格预审环节页面点击“短信通知”通知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或补充招标文件。 九、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可以在开标后中标结果公告结束前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质量和公正性进行评价。 十一、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后,投标人可通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栏目查看中标结果,并可以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打印中标或未中标通知书。 十二、采用投标人筛选的项目,我单位承诺行政处罚和行贿犯罪记录满足本工程投标人筛选要求。 |
本单位已阅读并理解了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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