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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装备整体维保托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医学装备整体维保托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医学装备整体维保托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000-16074
项目名称:医学装备整体维保托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07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7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需求响应表
招标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服务承诺。
投标文件
响应内容
偏离程度
偏离说明
证明资料
★1.1设备开机率≥95%,设备每个和同年内停机时间不得大于18.5天,每台设备单独计算。
 
 
 
 
★1.2提供有效的医疗设备管理软件及移动服务端(如APP、微信服务号等),医院对该系统软件具有长期的使用权,投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须做好该系统的维护、升级并按医院要求对软件进行改造。全部数据须存储在医院服务器内,数据所有权归属医院,投标人未经医院允许不得擅自挪用、泄露医院数据。
 
 
 
 
1.2.1建立设备档案:软件可录入或查询设备的基本信息如型号、序列号、生产厂家、采购时间、设备原值、有效期、说明书、快速操作卡、风险等级、设备评价等,并预留数据接口。
 
 
 
 
1.2.2工作计划管理:软件可根据既定的条件自动生成巡检、校准、保养、性能检定、计量检定等工作计划并对计划实施、超出有效期、强制报废等时间及时提醒。
 
 
 
 
1.2.3设备实时状态:系统能够根据报修等操作行为实时显示设备的现状。
 
 
 
 
1.2.4质保期内设备管理:根据采购设备的质保条款和约定及时敦促承保单位提供提服务,当设备超出质保期后自动接入整包服务范围内。
 
 
 
 
1.2.5风险评估:根据医院相关制度,协助医学装备部周期性的对全院设备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调整维修维护计划。
 
 
 
 
1.2.6质量管理:通过系统对维修维护等报告的数据对维修效率、维修质量等进行质量分析。
 
 
 
 
1.2.7设备盘点:周期性的对全院医疗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进行盘点并生成设备二维码、条形码,张贴在设备明显位置,不具粘贴条件的设备,整理成册交由各使用科室设备管理员保管。
 
 
 
 
★1.2.8移动服务端:医院职工可通过APP、微信服务号等方式扫描设备二维码、条形码进行报修或调取设备档案、既往维护维修记录等信息。
 
 
 
 
★1.3维修维护:维修维护服务需遵照设备说明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维修维护完成后设备须符合临床使用需求。对于未经过维修培训的设备以及特种设备须由原厂或有资质的维修站维修维护。
 
 
 
 
▲1.3.1报修响应:接到科室报修后10分钟内响应,工作时间30分钟内到达现场,非工作时间2小时内到达,紧急情况下60分钟内到达现场。
 
 
 
 
▲1.3.2修复时间:一般故障24小时内修复,需更换配件且配件需临时采购的72小时内修复。
 
 
 
 
▲1.3.3巡检频率:生命支持类设备和重点设备类每月1次,普通设备每3个月1次,车床台架等简单无源设备每年一次;
 
 
 
 
▲1.3.4保养频次:保养周期按说明书中相关要求进行,对无明确要求的设备按设备风险评估等级执行,Ⅰ类设备每年1次,Ⅱ类设备每年2次,Ⅲ类设备每年4次。
 
 
 
 
★1.3.5维修维护材料:所有材料、配件均应使用原厂产品或与符合原厂要求且经正规渠道采购的合格产品并在维修维护记录中留存必要的材料采购信息。
 
 
 
 
★1.3.6质量检测:维护维修完成后须对维修维护质量、设备性能进行测试,无误后方可送回科室,由科室使用人员再次对设备的性能、功能进行测试。
 
 
 
 
★1.3.7维修维护记录:应完整、真实的记录包括故障情况、维修维护方案、维修材料(含照片)、时间节点、替代方案等信息,后由使用科室负责人/设备管理员签字确认和评价。
 
 
 
 
1.3.8校准:按设备说明书要求使用相应的设备或方法对设备进行校准,对于无条件进行校准的应找寻有资质的企业或机构进行校准。
 
 
 
 
★1.4计量检测: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邀请有资质的机构对全院所有需要进行计量检测的设备(含附属设备及安全附件)进行周期性的计量检测。需确保所有设备均处于有效期内。
 
 
 
 
★1.5档案管理:建立设备资料库,并设有专/兼职的档案管理人员,收集并整理所有工作记录,按医院相关规定保存管理,并将纸质记录录入电子档案内。
 
 
 
 
1.6配件库管理:建立维修维护备件库房,按医院相关规定管理,提供配件库清单。
 
 
 
 
★1.7人员管理:现场派驻工程师应不少于12人,另派1名项目经理协调工作。所有派驻人员需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作息时间与医院要求一致,工作时间统一着装、佩戴工作证件,并按医院职工要求接受医院的统一管理。
 
 
 
 
★1.7.1非工作时段:夜间设备备班人员,节假日设一名值班人员。
 
 
 
 
★1.8技术能力保障:除驻场技术支持团队以外,需提供二线技术保障支持能力,包括服务中心、技术专家团队等。提供24x7 全时400技术服务支持热线。
 
 
 
 
1.8.1备件仓储:有一定规模的本地医疗设备备件库存及备用机库房,并实现系统化管理,做好出入库信息化管理。
 
 
 
 
★1.8.2备用机:因维修等原因导致设备停机超过24小时的应按备用机配置清单提供处于有效期内,通过计量检定,先进的合格备用机,因客观原因未能提供的备用机应积极寻找替代方案。
 
 
 
 
★1.9培训:根据培训方案每年邀请业内资深人员为我院提供不少于4场的专项
 
 
 
 
1.9.1操作培训:设备升级或使用操作人员变更后须提供设备操作培训,不计入专项培训次数内。
 
 
 
 
1.9.2技能培训:每年为医学装备部提供不少于4次的维修技能、法律法规、质控安全等培训,不计入专项培训次数内。
 
 
 
 
★1.10报废评估:当设备因超过使用年限、无配件供应等原因不能满足临床需求时应向医学装备部提出科学合理设备报废评估报告。
 
 
 
 
其它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商务条款偏离表
招标文件要求
(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偏离
程度
偏离
说明
★1
履约期限:
1年,如合同期内甲方对中标方服务满意且服务内容无重大变化,可续签两年,直至三年结束。(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
履约地点:
辽宁省人民医院,具体以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为准
 
 
 
★3
付款方式及条件:
付款方式按季度付款(一年四次),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4
验收标准:
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验收程序: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验收报告: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5
服务保证期:
(3)年
 
 
 
★6
热线支持:
 
提供7*24小时的400免费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7
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
合同期内费用均含在报价中。
 
 
 
★8
备品备件供应及优惠价格要求:
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及维修,提供配件。合同期内费用均含在报价中。
 
 
 
★9
培训人员现场培训(操作、维护等):
能够为医院派驻适当规模的现场工程师队伍,合同期内费用均含在报价中。
 
 
 
★10
系统扩展、升级服务要求:
合同期内不再收取软件后续维护,升级等费用,并保证软件的安全性、可靠性。
 
 


       
合同履行期限:1年,如合同期内甲方对中标方服务满意且服务内容无重大变化,可续签两年,直至三年结束。(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内容,故不具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30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5月1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5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如投标人现场解密须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网络支持)。同时投标人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现场,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人民医院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33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03-812室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261193597@qq.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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