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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林寺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花林寺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三峡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远安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YA-ZB2023-12
  2、项目名称:花林寺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6元
  5、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6元(高于采购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
  6、采购需求:花林寺村二组排洪沟维修90米,道路硬化194米,太阳能路灯6盏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7、计划工期:3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磋商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磋商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6.2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6.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则评委不予采信;
  6.4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施工供应商;并提供2023年7月至2023年9月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复印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6.5、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6.6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6.7供应商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专职安全员)各1人,①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②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③现场管理人员需并提供2023年7月至2023年9月供应商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复印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④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⑤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6.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标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三峡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远安分公司(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小区附五楼三楼))
  3、方式:
  有意愿的供应商可到湖北三峡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远安分公司(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小区附五楼三楼))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未按规定报名、领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9月27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9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花林寺财政所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9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花林寺财政所会议室
  六、公告发布媒介及期限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远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uanan.gov.cn/)上发布。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代表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逾期未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单位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磋商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远安县花林寺镇花林寺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远安县花林寺村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三峡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远安分公司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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