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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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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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南京德铭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上元大街市95号恒通大厦511室
二、基本情况
南京德铭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参加“南京晓庄学院方山校区学生公寓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NJZC-2023GK0132)采购活动,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江苏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司作出罚款人民币21150元(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行政处罚。
南京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29日
当事人:南京德铭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上元大街市95号恒通大厦511室
二、基本情况
南京德铭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参加“南京晓庄学院方山校区学生公寓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NJZC-2023GK0132)采购活动,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江苏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司作出罚款人民币21150元(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行政处罚。
南京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