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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城县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第二合同段)[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霍城县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第二合同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霍城县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已由霍县发改【2023】147号文批准建设,并已列入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霍城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霍城县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第二合同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霍城县。
建设规模:1、X723线K20+640-切特萨尔布拉克村7.171 公里,四级公路;2、芦草沟镇政府-Y121线K1+080 3.735公里,四级公路;3、果子沟牧场-晃晃村 3.941公里,四级公路;4、芦草沟镇农科站村村内巷道硬化5.101 公里,四级公路;5、萨尔布拉克镇恰特塔勒村村组道路1.675公里,四级公路;6、芦草沟镇牧业村道路0.711公里,四级公路。(详细数据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计划工期:2024年5月27日开工,2024年8月30日完工,总工期96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按实际施工时间为准)。
2.2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合同段,招标范围: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路线交叉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建设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本招标公告附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的投标人须已被列入“新疆维吾尔台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领取时间:2024年5月1日上午10:00至2024年5月7日下午19:30;
4.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5月 22 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上述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伊犁州不见面开标系统。
5.3逾期上传的、未上传指定系统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1)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3)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霍城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霍城县朝阳北路 39 号
邮政编码: 8352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新疆启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北京路金茂新天地A座5层514号
邮政编码: 835000
联 系 人: 陈蒙
电    话: 18099504121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同时具备: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投标标人须知3.5.1项。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投标人2021年~2023年度的年平均营业额不少于 6000 万元人民币;
提供的用于本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少于 1900  万元
投标人2021年度~2023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均不小于1.0。

注:1.投标文件中应附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
2.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企业,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2023年1月1日后新成立的公司不做财务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以来已颁发交工验收的项目)至少独立完成过2个单个合同段里程长度不小于30KM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项目(不包含养护大中修工程及安防工程)的工程业绩(须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注:1.投标人须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填列其用于资格审查的工程业绩,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内容、“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须保证查询路径的准确性,如需要用户名或密码,须一并提供)。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2.对于投标人提供的工程业绩,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子公司(或二级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工程业绩仅按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管理的子公司(或二级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管理的子公司,其工程业绩仅按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母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
3.“近3年”是指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间,已颁发交工证书的项目(计算时间以项目交工时间为准(即交工时间应在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不予认定,
5.2023年1月1日后新成立的公司累计合同段长度不少于10公里的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存在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处罚期未满的情形。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 三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至少担任过1个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 (须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
(2)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三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至少担任过1个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须同时包含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注:1.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具社保缴费证明的时间须在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之后。(注:退休返聘人员符合要求不提供社保证明。)
2.“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须保证查询路径的准确性,如需要用户名或密码,须一并提供)。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3.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时提供。
4.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5.“近年”是指 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间,不包含养护大中修工程及安防工程。
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得与“伊犁州直农村公路在建项目主要人员信息一览表”中未完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总工程师)重复(或相同),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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