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合同项目 > 长沙市雨花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2023年果皮桶及内胆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长沙市雨花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2023年果皮桶及内胆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HCG-CS-202305110038-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雨花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林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2023年果皮桶及内胆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YHCG-20230511003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2023年果皮桶及内胆采购项目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计金额小写: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计金额大写:玖拾捌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钢质冲压型果皮桶 垃圾容器 1.整体尺寸规格:长730mm*宽410mm*高980mm(允许偏差范围:±5mm); 2.主要结构:桶身(1个)、顶盖(1个)立柱(2个)、横梁(2个)、底座(2个)、内胆(2个); 3.主要材质:热镀锌电解冷轧钢板; 4.顶盖:长720mm*宽410mm*厚30mm(允许偏差范围:±5mm),材质为热镀锌电解冷轧钢板,钢板厚度1.2mm±0.2mm,为穹窿形造型,设计有内卷边。上置灭烟盒一个; 5.桶身:长590mm*宽410mm*高640 mm(允许偏差范围:±5mm),材质为热镀锌电解冷轧钢板,钢板厚度1mm±0.2mm,整体拉伸成型工艺制作,桶身面板处压制有加强筋,冷拉伸一次成型,整体无焊点; 6.立柱和横梁:立柱长980mm*宽140mm*厚45mm(允许偏差范围:±5mm),管为方形或梯形造型,内侧面设计有加强型压制沟槽,材质为热镀锌电解冷轧钢板,钢板厚度1mm±0.2mm;支架横梁为热电解镀锌方管,与立柱使用穿透式焊接工艺,厚度1mm±0.2mm; 7.内胆:每个内胆有效容积不少于35L,厚度2.5mm±0.2mm,材料为V0级别阻燃工程塑料,内桶设计有手提把手及塑料垃圾袋卡盖; 8.底座:底座板厚度:5mm±0.5mm,材质为热镀锌电解冷轧钢板,钢板厚度2mm±0.2mm,底座设固定梁2条,每条梁预留螺栓孔2个,内置不锈钢膨胀螺栓4只,膨胀螺栓规格为≥¢12*120mm,进地深度须≥100mm,采用专业固定技术,具有防盗卸功能; 9.锁具:桶身锁采用隐藏式结构,安装在立柱内部,钥匙通用;每个果皮桶配钥匙2把; 10.其它配置参数: (1)颜色:底座、立柱、横梁、内胆区域高光黑色塑粉喷涂;顶盖、桶身高光银灰色塑粉喷涂;钢结构部份静电喷塑; (2)分类收集:桶身正、背面各设置“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标识,标识印刷必须采用专用金属油墨丝网夹层印刷。分类标识必须符合《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要求;如分类标识标准有变化,中标人新提供的产品必须完全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3)外观造型:无焊点链接技术和模具压制拉伸工艺,产品美观大方,符合现代城市设施要求
2 不锈钢果皮箱参数 垃圾容器 1、整体规格:长900mm×宽330mm×高980mm (±10mm); 内桶规格:长300mm×宽310mm×高470mm (±5mm); 2、材料及配置:整体选用优质201拉丝不锈钢1.0mm板制作, 配置:塑钢内桶2个;;内置固定螺栓4只,钥匙一个。 3、箱体及底座:采用1.0mm厚优质不锈钢材质,通过数控激光切割,不锈钢板压制,折弯焊接成型。门板焊接成型后采用静电喷涂,经过高温烘烤上色并安装,焊点处进行打磨,拉丝等无痕处理。 果皮箱盖:一次性拉伸成型,长度900mm,宽度330mm,高度40mm,避免焊接打磨破坏美观度和使用寿命。底座采用方形加高设计增加果皮箱稳定性。 4、果皮箱开启方式:采用三角锁钥匙开门方式。门板采用隐形合页,设有限位装置,使内桶不乱晃动,最大限度避免垃圾丢出桶外。 5、内桶:塑钢材质,5mm厚度,桶口卷边,桶身压筋增加强度。 6、垃圾桶顶部安装不锈钢灭烟板,人性化设计方便使用者灭烟投递烟头。 7、垃圾投口:采用斜坡设计,方便垃圾投入垃圾桶。 8、门:钥匙要门,防止门被随意开关。 9、标识:箱体严格按照垃圾分类要求的标志,采用丝网印刷技术印制“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等标识,双面印刷。 10、颜色:主体框架及门板为不锈钢本色;前后门板分别印可回收物蓝色字体,;其他垃圾采用灰色字体,参考样式:
合计金额小写: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合计金额大写:玖拾捌万圆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5-25 —— 2026-05-24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汽运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1.按实结算(每季度结算一次)
2.乙方收到甲方工单,更换果皮桶后,负责回收旧果皮桶,钢质冲压型果皮桶5元/个回收,不锈钢果皮箱按10元/个回收,做好台账。每半年到甲方财务开具正规发票,将回收款打入甲方指定的非税账号(长沙市雨花区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82010100001407955)。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恒泰支行(湖南林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80031785170801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五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2.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整的、按招标文件要求生产的设备,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并按设计图纸的标准制作的,质量是优良的,设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合同设备不存在由于设计、材料和工艺的原因所造成的缺陷,或由于我公司的任何行为所造成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厚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证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我公司保证合同设备的数量、质量、工艺、设计、规范、型式及技术性能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如果发现由于我公司责任造成合同设备任何缺陷或损坏,或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或由于我公司技术文件错误,或由于我公司技术人员在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试验过程中错误指导而导致设备损坏,我公司有责任尽快修复或更换损坏的设备或部件,同时招标方有权向我公司提出索赔。
(4)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采购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我公司
(5)我公司在收到采购方关于合同设备存在缺陷的通知后,在 1 日内派人到达工地处理。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权利瑕疵担保(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6.2.知识产权保护(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6.3.保密义务(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7.3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雨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合同的变更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1.2合同中止与终止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1.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11.4.合同转让和分包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2.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 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11.5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11.6解决争议的方法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1.7法律适用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11.8通知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曲塘路70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木莲中路168号木莲工社B栋1908房

法定代理人: 易恒良 法定代理人: 石巧玲

委托代理人: 张式南 委托代理人: 张式南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0731-88880978

传真: 0731-85656059 传真: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