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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用气体年度采购与配送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第一部分
为保障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用气体供应的连续性,现开展医用气体年度采购与配送项目公开调研,诚邀业内优质企业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用气体年度采购与配送项目
二、项目类别:货物类
三、服务范围: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用气体年度采购与配送项目
四、服务地点: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五、供应单位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供应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联合体参加谈判的,各方均需满足】。
3.供应单位(所提供气体的生产厂家)须持有省级或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药品再注册批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证书中应注明生产范围:医用氧(液体氧);
4.供应单位(所提供气体的生产厂家)须持有省级或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药品再注册批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证书中应注明生产范围:医用氧(气态氧);
5.供应单位必须持有国家或省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 供应单位必须具有国家或省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 供应单位必须具有有效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须提供成员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合作协议书》
 
 
第二部分
一、报名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报价人法人代表证书及报价授权委托书(原件);
2. 2021-2023年以来业绩证明材料(按附件2格式填写,附上合同复印件、送货单等并盖章作为证明);
3.服务单位简介,配送能力证明(配送车辆、人员等)及其它证明其实力的资料;
4.项目报价单(按附件1格式)。
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装入文件袋并密封邮寄至联系地点,并将扫描件及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longy39@mail.sysu.edu.cn,邮件命名“公司名称+印刷品采购与配送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二、报名时间:
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4日(周一)
三、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农林街道竹丝岗二马路5号龙珠大厦二楼供应科办公室2
2.联系人:龙老师,联系电话:13544331995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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