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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市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N5106832024000041
二、项目名称: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市分公司 四川省德阳市区岷江西路2段1号 34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市分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人寿保险服务 其他社会服务 1、参保对象:具有德阳市绵竹市所属辖区户籍且持有效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一、项目概述
绵竹市残疾人联合会拟采购绵竹市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服务一项,本项目分为一个包。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参保对象:具有德阳市绵竹市所属辖区户籍且持有效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参保人数:全市残疾人数大约17000人。
★3、参保金额:20元/人/年。本项目采用固定价报价方式采购,最终以20元/人/年单价乘以参保人数按实结算。供应商以34万元固定总价、20元/人/年固定单价进行报价,高于或低于34万元固定总价和20元/人/年固定单价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4、项目内容:为绵竹市所有截止2024年6月23日持证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年1份。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5、相应赔付
保障项目 保险额度 说明 备注
意外伤害身故、残疾 3万元 意外身故,按100%给付,意外残 疾根据残疾程度按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含门诊、急诊、住院) 0.2万元 已从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无免赔额,按80%报销,未从其他 途径获得补偿,扣除200元免赔 额,报销比例80% 乡(镇)及以上医疗机构
意外住院津贴 30元/人/天 免赔3天,最高赔付60天(1)意外身故、残疾:指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身故或残疾的。
(2)医疗费赔付标准:按照国务院卫生管理部门的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为标准。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可以从其他途径获得补偿的,应先申请基本医疗保险或其他途径报销;对已报销基本医疗或已从其他途径获得补偿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扣除已从基本医疗保险或其他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部分后,对余额按90%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3)意外住院津贴:被保险人因意外住院治疗的,按30元/天给付费用。
(4)伤残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
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将人身保险伤残程度划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分为10档,伤残程度一级对应 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意外身故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度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 为10%,每级相差10%。具体见下表:
伤残等级 意外身故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赔付比例 100% 100% 90% 80% 70% 60% 50% 40% 30% 20% 10%
★6、承保机构服务
(1)成立项目保险服务领导小组承保单位需成立专门的项目保险服务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德阳市绵竹市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的实施,力求快速、高效、优质地服务残疾人。
(2)申请索赔时间要求
项目 申请索赔时间
意外伤害身故 在意外事故性质及责任认定完,办理被保险人户籍注销后
意外伤害残疾 在意外事故性质及责任认定完,司法鉴定机构出具残疾程度证明书后
意外伤害医疗 已开通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出入院实时结算;在未开通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应在被保险人全部治疗完结,结清全部医疗费用后
意外住院津贴 全部治疗完结,结清全部医疗费用后
(3)限时理赔提供限时赔付服务,在出险、提交相关材料、确定具体赔偿金额后,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赔案,1个工作日赔付;1万元以上的赔案,在五个工作日内赔付。
(4)享受VIP服务 查勘优先联系,处理案件。在接到残疾人报案后,承保公司应组织相关理赔人员第一时 间到达现场,查勘确认。收单环节设立VIP通道,优先办理案件。门店引导客户到VIP专柜办理,无需等待。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完全响应服务标准要求 34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萍(采购人代表)、邱德君、刘德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支出+合理利润”原则确定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1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绵竹市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绵竹市宿迁路49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红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金履一路218号优博广场3栋3层305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川红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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