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3号楼嘉瑞文化中心104房屋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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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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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3号楼嘉瑞文化中心104房屋出租
项目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3号楼嘉瑞文化中心104房屋出租 | 项目编号 | GL2024BJ10007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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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 北京乾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出租方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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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 9.7元/平方米/天 | 出租面积 | 161.4平方米 | |
租赁期 | 3年 | 房屋出租用途 | 餐饮经营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年05月20日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2024年05月31日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刘经理 / 联系电话:010-66295632 | 部门负责人:刘经理 / 联系电话:010-66295769 |
- 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披露信息
- 项目图片
- 项目附件
一、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北京乾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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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出租方联系人 | 陈宏宇 | |||
出租方联系电话 | 15650717578 |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所在地区 | 北京市市辖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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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位置 | 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3号楼 | |||
房屋使用现状 | 空置 | |||
建筑面积 | 10862.3平方米 | |||
房屋用途 | 文化娱乐 |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 否 |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决策类型 | 北京朝阳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领导班子会会议纪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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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朝阳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
租金估价情况 | 估价单位名称 | 北京晟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租金估价 | 8.55元/平方米/天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二、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9.7元/平方米/天 |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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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挂牌价补充说明 | 租金包含物业费 | |||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 161.4 | 租赁期 | 3年 | |
起租日 | 以租赁合同为准。 | 免租期 | 2个月 | |
租金调整方式 | 第3年涨幅5% | |||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 先付租金后用房,押3付3,承租方应于每季度首月的 5 日前支付下一季度的租金 | |||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 水;电;气;热 | |||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 餐饮经营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1.在不改变、不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主设备系统及外部形象的前提下,允许装修。 2.承租方对房屋及设备设施的装修、改造,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要求。 3.承租方对房屋装修改造前,需向出租方提交书面施工改造方案,并按出租方要求提交相关施工单位手续,承租方的装修改造方案及相关图纸经出租方审核并同意后方可实施。 4.依照有效的国家法律法规、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承租方对该房屋的装修、改造等需要有关行政机关批准的,承租方应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取得批准,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房屋装修、改造及涉及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且装修改造部分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维修责任。承租方应严格依照出租方审批的装修改造方案实施,装修、改造的工程及成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需要相关行政部门验收、备案的,承租方应当办理验收、备案手续,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工程竣工后,应于竣工日起 30个工作日内将竣工图纸、技术资料以及审批合格文件(装修备案、消防许可)原件送交出租方存档备案。 6.承租方在装修改造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随时接受相关部门人员的安全检查。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报价不得低于租金挂牌价。 2.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视为违约。 3.承租方如从事经营活动,应自行取得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所有许可、批准和证照,保证其租赁行为和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及经营内容。 4.意向承租方须自被通知签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同时向出租方支付押金和租金。 5.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承租房屋转租、分租给第三方。 6.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订有关出租房屋的安全保卫、消防防火等协议书,且需书面承诺:(1)同意随时接受出租方(包括安全、消防)例行检查工作;(2)每年按期进行电气消防检测,检测报告复印件交出租方备案;(3)不得在出租房屋内从事违规违法的经营项目。 7.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含)以下部分,收取8‰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至1000万(含)部分,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1000万至5000万(含)部分,收取6‰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0万以上部分,收取5‰服务费。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北京市注册并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如为分支机构报名,须提供法人授权文件。 2.意向承租方注册年限应不少于3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6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 3.意向承租方总资产不低于60万元,净利润不低于60万元,以上一年度财务报表为准; 4.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提供由银行出具的存款余额不低于人民币 60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银行存款证明的开具日期和账户余额截止日期均在信息披露期内。若不同银行出具存款证明的,账户余额截止日期应为同一日期。 5.意向承租方无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无其他严重不良信用信息行为。(查询途径:国家信用信息网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6.意向承租方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为准。(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 |||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 | 1.意向承租方承诺为北京市朝阳区依法注册并存续的企业法人,若意向承租方报名时注册地址不在北京市朝阳区范围内的,将于签署租赁合同后的30个工作日内将注册地址迁入北京市朝阳区。 2.意向承租方承诺与出租方没有法律纠纷(含诉讼、仲裁)。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s://wenshu.court.gov.cn/)、中国仲裁网(网址:http://www.china-arbitration.com/)、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检索结果为准。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4.285918 | 交纳时间 |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电汇;网上银行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冲抵价款转付出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如非因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 (3)承租方未能在约定时限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
三、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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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遴选方式 |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四、项目图片
项目图片 | VR全景:请点击查看本项目的"VR全景"展示 图片:房屋1.png 图片:房屋2.p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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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附件
项目附件 | 附件: 如何实名认证-企业用户.pdf 附件: 如何意向承租申请-房屋出租(企业用户).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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