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成交项目 >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物业管理服务采购(GLZC2023-G3-05002-YZLZ)中标结果公告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物业管理服务采购(GLZC2023-G3-05002-YZLZ)中标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物业管理服务采购(GLZC2023-G3-05002-
YZLZ)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LZC2023-G3-05002-YZLZ
二、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桂林市际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西桂林市象山区环城西二路38号1-6-4号房
中标金额:叁佰零陆万肆仟捌佰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 的 名 称服务范围服 务 要 求服 务 时 间服 务 标 准
物 业 管 理 服 务包含安全保卫服务、保洁服务、用电设备设施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服务、食堂服务、司勤服务、节能减排管理服务、业务协办服务、会议服务、其他服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由物业服务单位负责的其他事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详 见 招 标 文 件 。服 务 期 限 2 年,即 自 2 0 2 4详 见 招 标 文 件 。

年 1 月 1 日 起 至 2 0 2 5 年 1 2 月 3 1 日 止。

五、评审专家名单:唐常元、潘红、刘敏容、方华乐、赵艳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9.2条“代理服务
收费标准”中服务类收费标准下浮40%,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
理机构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壹万捌仟玖佰壹拾壹元整(¥18911.00)。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中标供应商评审得分:85.19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分行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七星路2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2号耀辉•美好家园2幢12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招标文件及中小企业声明函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GLZC2023-G3-05002-YZLZ 采购人: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6 日
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采购需求........................................................ 5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18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40 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4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70
2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临桂 区西城北路 2 号耀辉•美好家园 2 幢 12 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ZC2023-G3-05002-YZLZ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1)标的的名称、数量及单位:物业管理服务 1 项;(2)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包含 安全保卫服务、保洁服务、用电设备设施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服务、食堂服务、司勤服务、节能 减排管理服务、业务协办服务、会议服务、其他服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由物业服务单位负 责的其他事项。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 2 年,即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 年 12 月 6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3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 2 号耀辉•美好家园 2 幢 12 层)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300.00,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本另加邮费¥50.00。
方式:供应商必须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地点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或邮购获取。如供应商邮购 获取招标文件的,应符合以下要求:①必须于获取时间内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 账户(未提供邮费的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招标文件)并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联系(联 系电话 0773-2887311);②同时将汇款单据及相关联系方式(所获取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项 目编号、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guilinyl@vip.sina.com(本电子邮箱仅供供应商发送获取招标文件的相关材料使用,不作他用)。
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将导致其获取招标文件不成功,由此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 自行承担。
3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16 号的规定,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购招标文件的开户银行和账户:
开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东葛支行
银行账号:8113001014300158041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 2 号耀辉•美好家园 2 幢 12 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分行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七星路 28 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 2 号耀辉•美好家园 2 幢 12 层 联系方式:0773-2887388 2887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0773-2887388 2887399
4

第二章采购需求
I.说明:
一、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本招标文件所称小型、微型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 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 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二、“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 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招标文件中要求“必须提供”的条款。
三、投标人必须自行为其投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或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Ⅱ.采购需求一览表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标的 的名称 数量及 单位 采购标的 所属行业 服务需求
物业管理 服务 1 项 物业管理 (一)物业服务项目 1.安全保卫服务。 2.保洁服务。 3.用电设备设施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服务。 4.食堂服务。 5.司勤服务。 6.节能减排管理服务。 7.业务协办服务。 8.会议服务。 9.其他服务。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由物业服务单位负责的其他事项。 (二)服务范围 1.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分行(即采购人,下同)位于桂林市七星路 28 号,总建筑面积约 15791.07 平方米(包括 1 号办公楼、2 号办公楼、食堂附属 楼、征信查询服务厅)。办公区设置 1 个正门。

5

(1)1 号办公楼建筑面积约 5536.81 平方米,地上 12 层,地下 1 层;办公 区 1 个出入口。办公楼服务面积:1-12 楼通道、楼梯间及卫生间约 1272 平方米,3 楼一个电教室约 100.83 平方米,7、8、12 楼三个会议室约 203.04 平方米,7 楼和 8 楼办公区域约 435.32 平方米,地下 1 层职工之家活动室 约 412.38 平方米。 (2)2 号办公楼建筑面积约 5518.07 平方米,6 层,办公区 2 个出入口。办公楼服务面积:1-6 楼通道、楼梯间及卫生间约 1799.28 平方米,2 楼党 员活动室约 131.23 平方米,5 楼职工文化艺术交流中心约 118.82 平方米,5 楼职工之家心灵驿站约 96.76 平方米。6 楼二个会议室约 493.91 平方米、其它会议室面积约 150 平方米。 (3)食堂附属楼建筑面积约 1150.28 平方米,3 层,地面 1 层为架空层车 库和食堂保管室。 (4)征信查询服务厅建筑面积约 86.27 平方米。 (5)办公大院道路、公共绿地、自行车停车棚和露天停车场、旧发行库停 车场约 3785.91 平方米。 2.临桂办公区位于临桂区万平路 6-1 号总建筑面积 8177.94 平方米(包括 库区 2855.38 平方米、库区外面积 5322.56 平方米。其中:办公楼清洁服 务面积 404 平方米、楼道 132 平方米、楼梯 377 平方米,卫生间 55 平方米,道路 2200 平方米,绿地 440 平方米,地下停车场 1330 平方米,地下配电 房 63 平方米,地下走道 75 平方米、水池及人防设施 246.56 平米)。 (三)物业服务的内容 1.安全保卫服务 共设 3 个岗:七星路 28 号办公区、临桂办公区大门各设门卫保安岗 1 个,24 小时轮班值守;征信查询室秩序维护白班岗 1 个。主要职责:包括门岗 执勤、监控室非行政班执勤、防盗、防火、灭火、车辆行驶与进出、停放 秩序管理等;协助外来人员办理业务和维护秩序;以及配合、协助公安机 关或有关部门处理物业管理辖区内一切与治安有关的工作。 2.保洁服务 (1)负责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分行及临桂办公区所有办公楼周边公共区域 及道路、楼顶天台、公共设施、公共绿地、停车场、旧发行库停车场自行 车停车棚环境卫生。 (2)负责 1 号办公楼、2 号办公楼、食堂附属楼及临桂办公区、征信查询 服务厅及临桂办公区所有室内公共区域的清洁包括卫生间、墙面、走廊、楼梯间、电梯间清洁;所有会议室、电教室、职工之家活动室、党员活动 室等根据采购方需求每次使用前、后清洁。 (3)负责食堂附属楼公共区域包括卫生间、墙面、走廊、楼梯间清洁。 (4)负责疏通公共区域的明沟。 (5)负责收集、清理公共区域内垃圾,督促环卫站及时清运。 3.用电设备设施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服务

6

(1)配电系统:配电设备、电机组巡查、保养和维修。 (2)给排水系统:供水管线、供水泵,生活水泵及排污设施所有地漏、排 水道、下水道出入口日常巡视检查及维修。 (3)电梯系统:设立电梯安全员,对电梯安全进行监控检查,记录电梯运 行情况,建档备案,巡视检查记录。 (4)办公设施的零星维修。 (5)统计报送水电报表。 (6)其它临桂办公区后勤保障工作。 4.食堂服务 负责供应七星路 28 号和临桂办公区职工早、中、晚和内部接待用餐,以及 食堂(2-3 层)、餐厅和餐具的清洁卫生工作、食堂服务工作,并要求严格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的相关规定,配合做好反食品浪费 相关工作。 5.司勤服务 根据工作需求提供驾驶服务,参与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分行后勤服务中心 司机班日常工作,由司机班进行日常工作安排、管理。 6.节能减排管理服务 根据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配合做好节能减排目标管理 相关工作。 7.业务协办服务 服从分配,参与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分行相关科室日常工作,由科室进行 日常工作安排、管理。 8.会议服务 会场布置、视频系统保障、重要会议茶水服务及会议结束后的会场清理。 9.其他服务 负责报刊书信的分发,花木植物的修剪,绿地杂草的清除,饮用水备用及 会议摆放。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由物业服务单位负责的其他事项。 (四)物业管理服务要求和质量标准 1.中标人应树立“采购人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为采购人创造一个安 全、宁静、整洁、优雅的办公环境;中标人应为采购人提供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人的服务要求;中标人应主动、积极地 加强与采购人的联系,多途径、多渠道征询和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中标人应加强保密教育,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中标人派管理人员到采购人 进行日常工作和管理,处理物业中心各项管理、培训、劳务、服务及法律 事务,对各班组岗位进行日常管理,物业公司(即中标人,下同)提供具 备先进文化理念的标准化服务方案和管理手段,有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 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通过规章制度或合同约定,对物业管理提出节 能、节水、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物业公司要加强节能减排

7

管理,一是针对服务区域提出节能减排工作提出工作改进方案或建议;二 是每月对服务区域的水、电、气等设备设施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三是配合后勤节能减排管理岗人员做好节能减排相关数据的 采集及分析工作;四是配合做好垃圾分类管理相关工作;五是其他节能减 排相关工作。对采购人提供服务质量信誉保证,并提出科学高效的管理方 案,实现采购人对物业管理理念、过程、结果的可视化和可控化。要求每 季服务外包管理人员对每月物业服务质量进行总结汇报,并将相关材料报 送指定部门。 2.服务管理要求 (1)物业公司须具有服务连续性保障机制,由于物业公司自身原因不能完 成工作量的,应及时通过补充人员等方式予以保障。 (2)物业公司必须指派本项目管理人员 1 人(必须为物业公司在职人员,不得为临时人员或第三方人员)到采购人进行日常物业管理工作,统筹协 调相关事宜,及时与人民银行桂林市分行人员沟通,及时处理和解决服务 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努力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3)物业公司须建立有完善的物业标准化管理制度体系,具备先进的信息 化管理手段。规范的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工作职责、岗位职责、业务操作 流程、业务现场管理、风险管理、奖惩等方面。 (4)物业公司从业人员要求统一着装,佩带明显物业职位的标牌。 (5)物业公司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行业礼仪培训,提供文明服务。 (6)物业公司每月对员工进行一次物业服务满意度测评,并可根据物业公 司制度和劳务合同对员工执行奖惩、激励措施。 (7)物业公司应对违反业务操作流程或出现业务差错的行为及员工进行必 要的处罚,对造成重大安全事件的员工按相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造 成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或第三方损失的行为,物业公司承担相应 赔偿责任。 (8)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分行有权要求:①物业公司与上岗人员签定的劳 动合同以及物业公司对服务人员发放的薪酬及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费用等,须提交详细的发放、签收和缴纳记录给采购人备案;②更换不称职、失职 的劳务员工,物业公司应在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分行提出更换要求后 7 天 内更换掉不称职、失职的劳务员工,并按照原合同人员要求补充相应数量 的新劳务员工。 (9)物业公司不得将服务项目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不得以人民银行的名 义开展其他活动。 (10)物业公司与劳务员工之间的法律纠纷应由物业公司进行及时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 3.门卫值班要求 (1)进出办公区域口设立门卫值班室,24 小时值班巡逻,从业人员要求统 一着装,佩带明显物业职位的标牌,注意仪表仪容,不准穿便服、拖鞋,

8

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值班时不得擅离职守,不准睡觉、打牌、喝酒 聊天或做其他有碍执勤的事情。 (2)对来访人员实行登记、物品出入凭放行条,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场 所等。 (3)管理和指挥进入办公区的车辆停放、维持停车秩序,确保道路通畅,无堵塞现象。 (4)建立建全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公共安全。 (5)在巡逻检查时,注意公共设施的检查,发现有隐患问题及时报告处置,要正确处置安全隐患和险情,严防工作失误,确保无重大治安案件、刑事 案件和火灾发生。 (6)其他按桂林市分行门卫管理制度执行。 4.公共环境要求 (1)从业人员要求统一着装,佩带明显物业职位的标牌,按照环卫保洁操 作规程和质量标准,合理组织,保证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2)垃圾日产日清,垃圾箱(筒)外表干净,无异味。垃圾按指定地点堆 放,并维护堆放点附近卫生。 (3)公共道路、水泥地面每天打扫,需在上午 8 点完成,保持路面干净,无积土、积水、垃圾,绿化地内无垃圾、落叶和其他杂物。走廊、楼梯间 每天至少拖扫两次,楼梯扶手每周至少擦拭一次,保持地面、梯级干净无 积尘。办公楼大厅每天至少拖扫 4 次。 (4)办公室、楼道地面干净,无污渍、积水、杂物,扶手干净、无积尘,其他部位无明显积尘,无蜘蛛网。公共场地保持清洁,无杂物、废物,无 纸屑、烟头等废弃物等。办公室外墙玻璃二个月擦拭一次。 (5)会议室清洁,每次会议结束后需打扫 1 次,无会议每周至少打扫 1 次,按会议要求摆放桌椅,会议结束后恢复原位。 (6)公共卫生间保持清洁,无污渍、无异味,地面干爽无水渍。每日清洁 不少于 2 次,地面、洗手盆、墙面、门窗干净,无积尘、无污痕,便池无 赃物。 (7)遇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后,及时清理灾后留下的各类垃圾。每年爱国 卫生日,各种临时性的卫生整治活动,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参加采购人 责任区清洁工作。 (8)不定期清理水沟、下水道,确保畅通。 (9)发现白蚁及其它特殊事项及时报告采购人。 (10)职工之家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清扫。 5.用电设施设备日常维修及运行管理服务 (1)从业人员要求统一着装,佩带明显物业职位的标牌。 (2)办公区中央空调、分体空调、地暖、电梯的运行管理、监控室及安防 系统、消防系统、供配电系统(含高、低压配电)、发电机等日常巡视检 查,及时上报维修或更新改造。

9

(3)采购人为重点用电单位,在断电两小时内,电工需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进行发电,保障业务用电需求。 (4)会议室音响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5)办公区办公通讯系统、供水系统、天燃气管道日常巡视检查及维修,代抄水、电、燃气表以及与水电燃气管理部门核对,准确报送水、电、燃 气报表。 (6)照明系统等日常维修、养护(注:中央空调、电梯的日常维修及养护 不在物业服务范围内)。 (7)政策性周转房的供电、供水设施的维修。 (8)配合节能减排相关工作。 (9)日常小型维修。 6.食堂服务要求 (1)从业人员要求统一着装,佩带明显物业职位的标牌,负责供应市分行 平均每天约 150 人的早、中餐和 20 人的晚餐,内部接待用餐,负责供应临 桂办公区平均每天约 30 人的早、中餐和晚餐,调拨人员用餐,对配送的食 材进行签收审核。 (2)所有用餐包括烹饪、切配,分发、上桌摆放。要求食物新鲜,菜式品 种根据采购方食堂管理员提出的要求、数量充足、富有营养,符合膳食结 构要求。 (3)负责餐后所有餐具的清洗、消毒,厨房、餐厅、楼梯及过道等清洁、打扫及整理,符合饮食场所规定的卫生要求。 (4)对食堂人员日常工作进行排班考勤,对食堂日常用餐情况、服务卫生 情况进行检查。 (5)对食堂各类餐饮用品、食用干货、经久耐用品等进行造册登记,办理 出入库手续;与配送单位进行订单、账务结算核对;完成食堂流水账登记 与核算;完成采购人临时交办的工作等。 (6)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的相关规定。 7.节能减排管理服务要求 (1)每月对服务区域的水、电、气等用能设备设施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 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2)配合后勤服务中心能源管理岗做好能耗数据采集及分析工作。 (3)配合做好垃圾分类管理相关工作。 (4)配合做好机关食堂反食堂浪费相关工作。 8.司机服务要求 (1)根据采购人的调度安排,按时完成出车任务,保证行车中遵守交通规 章,注意行驶安全。 (2)承担押运中心调拨任务。 (3)执行出车任务前,进行车辆检查,确保车辆完善良好。 (4)执行出车任务完毕,进行车辆的清洁和日常维护工作。按照车辆要求

10

进行车辆定期维护和保养,并对车辆维修结果予以确认。 (5)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做好行车记录工作。 (6)注意车辆年检日期,按时办理年检和其他车务手续。 (7)遇到交通事故,及时报告车队长及后勤服务中心分管主任,协助进行 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8)参加交通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业务培训,保证遵守交通规章制度,提高 业务技能保护自身安全。 9.业务协办服务要求 具备基本的电脑操作水平等,服从分配,完成协办范围内及科室交办的其 他工作。 10.其他要求 (1)综合满意率在 80%以上。 (2)安排管理人员派驻单位,行政班管理,对日常物业服务情况进行管理 监督。 (3)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如物业公司承 诺完成的指标有达不到的,采购人要求物业公司进行整改,整改达不到要 求的,按相关约定进行处罚;如有重大责任事故,经采购人、物业公司及 相关物业主管部门等确认属物业公司责任的,由物业公司赔偿由此给采购 人造成的损失。 (4)物业公司须每月对本物业的物业服务质量进行一次检查,物业公司在 组织检查前需告知采购人,采购人可自愿参加,物业公司应将检查结果报 采购人备案。 (5)按照物业公司的服务承诺,采购人每季度对服务情况进行评分考核。连续 2 个季度考评不满意,采购人可以提出赔偿、甚至终止合同的要求(评 分考核办法在合同签订前由物业公司提供给采购人审定)。 (6)物业公司应及时处理采购人的投诉,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如发生以下 事项,如火灾、盗窃、刑事案件、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等,物业公司 应在 1 小时内向采购人通告。 (五)人员素质要求 1.物业公司应根据物业服务要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服务人员应具备较强 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勤奋踏实,吃苦耐劳,身心健 康,品行良好,五官端正,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具体要求如下: 2.保安人员:要求政治可靠,品行良好,形象较好,反应灵敏,门卫岗需 要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培训结业证。 3.保洁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服从安排,责任 心强,为人诚实,友善团结协作,服务意识强。 4.电工:要求必须持电工证上岗,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安排,吃苦耐劳,责任心强,为人诚实,服务意识强,适应加班工作。 5.厨师:要求必须身体健康,有厨师职业操守,勇于开拓和创新,擅长红

11

案或白案,必须持健康证上岗,中标人应按食品卫生管理规定,并将体检 结果提交采购人审查。 6.食堂服务员:要求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安排,吃苦耐劳,责 任心强,为人诚实,服务意识强,适应加班工作。必须持健康证上岗,中 标人应按食品卫生管理规定,并将体检结果提交采购人审查。 7.司勤人员:熟知驾车行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驾驶技巧,具备三年以上 驾驶经验,无不符合车辆驾驶的身体和生理缺陷;有较强的自控能力,具 备基本车辆故障判断能力:工作认真负责,具备良好服务意识,具备 B1 及 以上有效驾驶执照。适应加班和出差工作。 8.业务协办员: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 强,服从安排,能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电脑操作基础。 9.物业公司应每年组织物业服务人员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提 交采购人审查。 10.所有人员必须具备保密意识。 (六)服务用工人数及岗位要求 1.服务用工最低人数要求及岗位详见下表 服务用工最低人数要求及岗位表
序号 岗位 人数 办公区域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1 七星区 28 号
2 门卫保安 4 七星区 28 号 每天工作时 间不超过 8 小时,每周 累计不超过 44 小时。
3 门卫保安 4 临桂区万平路
4 征信查询服务厅保 安 1 七星区 28 号
5 保洁员 5 七星区 28 号
保洁员 1 临桂区万平路
6 电工 1 临桂区万平路
高压电工 1 七星区 28 号
7 大厨师 1 七星区 28 号
8 二厨师 1 七星区 28 号
9 厨师 1 临桂区万平路
10 配菜员 1 七星区 28 号
11 服务员 4 七星区 28 号
12 司机 3 服从车队派
13 业务协办员 5 七星区 28 号
合计 34

2.为保证物业服务顺利交接,平稳过渡,中标人必须全部接收采购人在用 原有物业公司的服务人员(详见“采购人在用原有物业公司的服务人员表”)并依法与之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采购人有权对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

12

合同进行核查),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变动或调配相关人员的工作地点、人 员配置,且不得降低原有的工资水平。中标人可以对相关服务人员进行上 岗培训和考核,3 个月后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采购人在用原有物业公司的服务人员表
序 号 岗位 人数 参考人员工资 备注
1 门卫保安 3 2050 元/月·人
2 征信查询服务厅 保安 1 2050 元/月·人
3 保洁员(班长) 1 2200 元/月·人 已到国家法定 退休年龄,无需 缴纳五险一金
4 保洁员 1 2050 元/月·人
5 高压电工 1 3700 元/月·人
6 电工 1 3600 元/月·人
7 大厨师 1 4050 元/月·人
8 二厨师 1 3750 元/月·人
9 配菜员 1 2200 元/月·人 已到国家法定 退休年龄,无需 缴纳五险一金
10 服务员 1 2050 元/月·人
11 司机 3 2600 元/月·人
12 业务协办员 5 2100 元/月·人
合计 20

(七)劳务员工保障要求
1.物业公司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员工签署劳动用工合 同,按相关政策规定购买五险一金,由双方同意确认后缴纳。所有劳务员 工的社保必须在桂林市购买,确保劳务员工得到所应享受的各项福利,不 拖欠工资(每月工资报表要有工资及五险一金明细)。
2.物业公司应根据业务工种体现劳务员工薪资的差异性。
3.物业公司对服务人员发放薪酬及社保缴纳等,须提交详细的发放、签收 和缴纳记录给采购人备案。
4.采购人每年将定期核实物业公司为服务人员发放薪酬及社保缴纳等情况 的真实性,若出现弄虚作假行为,将视为违约,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安全保密要求
1.物业公司以及部分岗位劳务员工应与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分行签署保密 协议,确保人民银行资料、信息不泄露、不传播。
2.物业公司须将每个劳务员工的身份信息交予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分行进 行备案。

13

3.物业公司应每半年对所有劳务员工进行 1 次岗位风险排查和人员思想分 析。 4.物业公司须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分行报告员工聘用、辞退、调岗、奖励、处罚等事宜。 5.劳务员工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须保障业务安全和信息安全。 (九)考核要求 1.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如物业公司承诺 完成的指标有达不到的,业主(即采购人,下同)要求物业公司进行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按相关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有重大责任事故,经业主、物业公司及相关物业主管部门等确认属物业公司责任的,由物业公司赔偿 由此给业主造成的损失。 2.物业公司须每月对本物业的物业服务质量进行一次检查,物业公司在组 织检查前需告知业主,业主可自愿参加,物业公司应将检查结果报业主备 案。 3.物业公司应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接受业主的监督。如发生以下事项,如火灾、盗窃、刑事案件、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等,物业公司应在 1 小时内向采购人通告。 4.按照物业公司的服务承诺,业主每季度对服务情况进行评分考核。考核 评价内容包括服务人员配备、业务质量、操作规范性、服务满意度、安全 管理、业务连续性等 6 个方面,考核评价周期为每个季度 1 次。物业公司 须根据考核评价内容细化考评指标,经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分行审核后制 作成服务评价表,考核评价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服务人员配备:没有按照合同要求配足劳务服务人员,或所招聘的服 务人员数量没有达到合同要求的,以及服务人员减少后未能及时补充等,因上述原因导致工作任务未能按要求完成的,在当期服务评分中予以扣分。 (2)业务质量:所提供的服务没有达到合同约定质量(例如未按要求向中 国人民银行桂林市分行上报有关材料,相关数据报表不准确,上报不及时 等)要求的,在当期服务评分中予以扣分。 (3)操作规范性:服务人员考勤不达标的:不按业务流程进行规范操作的:在业务操作中出现重大差错,或差错达到一定数量的,在当期服务评分中 予以扣分。 (4)服务满意度:客户满意度调查反馈不满意的情况或发生客户投诉的,在当期服务评分中予以扣分。 (5)安全管理:不及时签订保密协议的,不及时将服务人员调整信息报送 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分行备案的,不按安全保密要求做好保密工作导致人 民银行相关资料和信息泄露的:出现重大业务差错,造成不良影响以及出 现重大责任事故,造成资金、财产等损失的,在当期服务评分中予以扣分。 (6)业务连续性:由于物业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规定业务量的,或导致 业务中断无法正常开展的,在当期服务评分中予以扣分。中国人民银行桂

14

林市分行在每季度第 1 个月初对物业公司上季的服务进行评分,评分按百 分制计。当季服务评分将与物业公司当期结算的服务费用挂钩,服务评分 达 80 分以上全额支付当期服务费用,服务评分服务评分 60-80 分扣减当期 5%服务费用,服务评分服务评分 60 分以下扣减当期 10%服务费用。
▲二、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 及地点 1.服务期限:2 年,即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2.服务地点:(1)桂林市七星路 28 号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分行;(2)临桂区万平路 6-1 号办公区。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叁佰壹拾贰万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包含保安人员预 计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支出 4 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按投标无效处理。
(三)服务费用 及结算 1.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包含基本服务费用以及额外服务费用: 1.1 基本服务费用(包括下列各项费用及物业管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的总和,基本服务费 用均已包含在本次采购预算中,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综合考虑相关费用,项目实施过程 中,采购人不再就此另行支付): (1)服务人员的费用支出,包括服务人员工资及按规定提取的保险和福利费用及国家地 方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具体为基本工资、安保人员加班费、社会保险费、体检费、服 务人员服装费、补贴等支出。 (2)安保人员需要加班的应按采购人要求执行,安保人员按国家法定节假日统计加班天 数,并按国家规定计付加班费; (3)全体用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或雇主责任险),投保保额不低于 80 万元/年/人。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为凭证。 (4)物业公司与本项目直接有关的其他费用支出。 (5)物业公司合理利润。 (6)法定税费。 (7)涉及“(三)服务费用及结算”中第 2 点“其它费用”中由中标人承担的费用。 注: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要包含上述全部因素产生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要报出投标总报价 及明细报价(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开标一览表”),投标人的投标综合单价 为履行合同的最终综合单价,其投标总报价仅作为评标时计算价格分的依据,不等同于 最终结算金额。 ②服务期限内,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业务需要调整物业服务人员岗位及人数。采购人上 述基本服务费用结算金额按服务期内投入本项目使用的服务人员实际人数据实进行结 算,即:基本服务费用结算金额=∑(相应岗位服务人员实际人数×相应岗位服务人员的 综合单价×相应岗位服务人员实际服务期限),其中“∑”表示将各岗位服务人员实际 人数结算后的金额进行相加汇总。投标人的投标综合单价为履行合同的最终综合单价,其投标总报价仅作为评标时计算价格分的依据,不等同于最终结算金额。 1.2 额外服务费用(以下额外服务费用不包含在本次采购预算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 人根据实际发生情况,涉及向中标人支付的,据实另行支付): (1)除安保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需要加班的应按采购人要求执行,产生的加班费由采购

15

人据实另行支付。 (2)人员出差,差旅费按实际出差天数及《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机关差旅费管 理实施细则》(桂人银办发〔2022〕13 号)的标准计付差旅费,按月据实开具发票并结算。 2.其它费用(除由中标人承担的费用外,其他费用由采购人自行承担,不包含在本次采 购预算中): 2.1 中央空调、电梯的维修、保养、消防、防雷检测、外墙清洗等所有公共设施设备的日 常维修养护、运行费用、大中修缮费用及更新费用均由采购人承担;绿化用水、化肥及 农药由采购人承担;保洁易耗品如洗手间用卫生纸、洗手液、檀香、卫生球等易耗品费 用由采购人承担。 2.2 大修范围: (1)楼盖层面渗漏。 (2)修补粉刷建筑物外墙面及楼道内墙面。 (3)拆砌挖补局部墙体、拆换或加固梁柱。 (4)室内、室外,上、下水管道断裂。 (5)供电设备、给排水设备、中央空调设备等重要部件的严重损坏或整机损坏。 (6)公共上、下水管道喉管、水闸损坏。 (7)照明设备电路及电力装置的局部和全部修复。 2.3 中修范围: (1)办公大楼及综合楼所有窗、门、五金器具的局部损坏及整体修复。 (2)公共墙壁、地板、天花板局部损坏。 2.4 运行、日常养护范围及小修 (1)各楼层熔断丝、插座、空气开关、漏电开关、电源插头座、各种灯头、灯座的故障 维修及零配件更换。 (2)各楼层各种龙头失灵故障,各种水闸渗油和损坏,室内外上下水道堵塞不畅,各种 零配件失灵故障,水表故障。 (3)局部油漆锈蚀的窗柜、栏杆、楼梯扶手。 (4)供电设备、给排水设备的清洁、润滑及调试加固,及零星配件的更换。 2.5 更新(换)范围: (1)大楼各种窗、门、五金器具的整体更换。 (2)大楼供电设备、给排水设备、消防设备、重要部件的局部损坏更换或整机报废更换 或润滑及调试加固。 (3)大楼供电设备、给排水设备、消防设备、单个价值 20 元以上的零部件的更换。 (4)各楼层熔断丝、插座插头、各种开关、灯头、灯座、灯泡、灯管、电线、各种水龙 头、卫生洁具的更换。 2.6 维修、养护费用的承担方: (1)房屋公共部位的运行、养护及小修的,材料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中标人出工并承担 相关费用;大中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更新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2)房层公共设施、设备的运行、养护及小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大中修费用,由采 购人承担;更新(更换)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更换前,中标人应将更换项目及材料价格

16

书面报告采购人,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更换。 (3)市政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运行、养护由中标人承担,大中修费用,由 采购人承担;更换(更换)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4)公共绿化的改造、更新(更换)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运行、养护及小修,材料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中标人出工并 承担相关费用;大中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更新(更换)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3.特别说明: (1)采购人增加新物业岗点,应另行增加相关服务费用。 (2)如遇国家税收减免政策调整,采购人将相应调整支付给中标人的物业服务费用,从 应付的合同款中扣除相应费用。 (3)因不可抗力和其他重大政策调整造成费用增减,由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协商解决。 (4)投标人投入的服务人员工资待遇标准应当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 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23〕24 号)规定的第一类最低工资标准,并按 国家及桂林市相关政策规定依法缴纳“五险一金”。服务期限内,如遇政府调整最低工 资标准和“五险一金”政策的,中标人应按最新政策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投标人 应自行考虑相关风险。 (5)维修、养护作业涉及相应资质的,应当按采购人要求交由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 的单位进行维修、养护。 4.付款方式:合同价款按月据实结算并付款(无息)。采购人支付每笔款项前,中标人 应提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向采购人开具相应的发票。
(四)权利保障 中标人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会因为采购人使用中标 人的服务遭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包括被责令致歉、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等。否 则,中标人负责解决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其不利后 果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五)验收标准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采购人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及采购合同条款规定进行验收,中标人未按要求 提供服务的,采购人有权不予验收,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三、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要求
(一)物业管理服 务方案 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和自身情况,可于投标文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规章制度;②设备及设施维护管理维修养护方案;③卫生保洁管理方案;④安保管理方 案;⑤食堂管理服务方案;⑥人员配置及培训管理考核方案;⑦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应 对措施等。 注:上述“物业管理服务方案”评分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二)履约能力 1.人员能力:投标人拟投入的人员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职 业资格证书。 2.业绩:投标人自 2020 年以来具有同类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业绩。 注:上述“履约能力”加分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17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 号 编列内容
3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2.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2.2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按投 标无效处理。
6.2 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招标文件载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投标人非联合体的,请忽略) 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 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后附)。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涉及行政许可范围的内容,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相应资质)。本项 目有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 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必须签订联合投标协议,协议书必须明确主体方(或者牵头方)并明确约定 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各方承担责任与义务的分工必须符合采购需求,否则,联合体投标无效),并将联合投标协议放入投标文件。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 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 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 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投标业绩、履约能力按照联合体各方其中较高的一方认定并计算(招标文件另有规定 的除外)。

18

7.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 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8.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7.2 ☑不允许分包 □允许分包 分包内容: \ 。 分包金额或者比例: \ 。
11.2 ☑不组织现场考察 □组织现场考察: 集中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逾期后果自负。集中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不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会议开始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逾期后果自负。会议地点: \
13.1 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开标一览表(格式后附); (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投 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书等),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条 规定,相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如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且承接本项目全部服务的,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 (2)投标人如属于监狱企业且承接本项目全部服务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9

(3)投标人如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承接本项目全部服务的,提供《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 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3 年 7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 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成立之日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 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 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3 年 7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成立之日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 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2022 以来任意年度内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 2023 年以来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或者 2023 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信用报告);(必须提供,否则 按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7.投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8.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后附,详见“其他文书、文件格式”);(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供,否 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招标文件载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投标人非联合体的,请忽略) 9.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 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提供的材料在第六章“投标文 件格式”中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中,投标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 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第 1-6 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分别提供,并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公章,规定签 字处签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招标文件载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投标人非联合体的,请忽略) 3.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授权。
商务文件: 1.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如要求提交则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投标

20

外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 按无效投标处理) 5.商务要求响应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自拟); 7.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投标 人根据“第二章 采购需求”及“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提供的材料在第六章“投标 文件格式”中有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否则按 无效投标处理。
技术文件: 1.服务需求响应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自行投入的其他服务人员一览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物业管理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包含但不限于:①规章制度;②设备及设施维护管理维修 养护方案;③卫生保洁管理方案;④安保管理方案;⑤食堂管理服务方案;⑥人员配置及培训 管理考核方案;⑦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应对措施等】; 4.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履约能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5.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格式自拟); 6.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 理。
13.2 投标文件电子版(如有)。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可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1.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全部内容一致。 2.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可编辑的 word 文档格式 1 份和已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正本的扫描件(PDF 格式)1 份。 3.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或者 U 盘)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并装入投 标文件袋中。
16.2 投标报价按采购需求规定执行。
17.2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180 日。
18.1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

2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 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东 葛支行;银行账号:8113001013100074449);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 投标保证金。 相关要求: 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交纳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 账,投标人应将银行转账底单的复印件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商务文件中,否则投 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交纳方式的,投标人应将 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复印件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 商务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必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时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 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提交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 出具回执,并妥善保管。 3.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 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备注: 1.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或者不按规定交纳方式交纳的,或者未足额交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采用现钞方式或者从个人账户(自然人投标除外)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 标保证金。 3.支票、汇票或者本票出现无效或者背书情形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4.保函有效期低于投标有效期的,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19.2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 报价文件正本 一份、副本 四 份; 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四 份; 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 四 份;
21.1 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2.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 时 00 分起至 9 时 30 分止(北京时间) 3.投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22

23 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24(5) 24(5) 唱标内容: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
25.3 (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 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6 评标委员会的人数: 5 人
29.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报价法
29.2 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 服务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
30.1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采购人确定中标人时,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情形,采购人按 以下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依次按投标报价低的优先、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分高的优先、履约能力分高的优先顺序确定; □随机抽取; □……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采购人确定中标人时,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情形,采购人 按以下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依次按投标报价低的优先、节能及环保产品累计金额高的优先、带“▲”的实质性要求正偏 离项数多的优先、均无正偏离或者正偏离项数一致时负偏离项数少的优先、质量保证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确定。 □随机抽取; □……
35.1 履约保证金金额:按中标金额的 2 %。

23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 方式 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由中标人向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提供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和 履约保证金交纳凭证,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在收到合格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 计利息)。 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分行 账号:6020520111001785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高新支行 备注: 1.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或者不按规定提交方式提交的,或者 保函有效期低于合同履行期限(即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的物、价 款或者报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的,不予签订合同。 2.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其中一方按规定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视为有效履约保证金。
36.1 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 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
38.2 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 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联系电话:0773-2887388、0773-2887399。 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 2 号耀辉•美好家园 2 幢 12 层 业务时间:工作日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到 12 时 00 分,下午 1 时 00 分到 5 时 00 分。业务时间 以外、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39.1 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采购人支付。 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 □以分标(☑中标金额/□采购预算/□暂定中标金额/□其他 )为计费额,按本须知正文第 39.2 条规定的收费计算标准(□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 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费基准价格下浮 40 %/□收费基 准价格上浮 \ %)收取。 □固定采购代理收费 \ 。

24

3.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银行账号:8113001014300158041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东葛支行
40.1 解释: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招标公告、采购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 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 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更 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 责解释。
40.2 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 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 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 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2.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招 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 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 3.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 定签字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 签字。 4.自然人投标的,招标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 5.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6.本项目未划分分标的,招标文件所称“分标”是指本项目。

25

投标人须知正文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 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1.2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 构。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2.6“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 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7“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 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招标文件中要求“必须提供”的条款。 2.8“正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 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
2.9“负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 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
2.10“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活动过程中必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 表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
5.投标费用
26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招标文 件、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参加澄清说明、签订合同等,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均 应自行承担。
6.联合体投标
6.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本招标文件 载明不接受联合体的,请忽略)。
6.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九条第二款 的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 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 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注:本招标文件载明不接受联合体的,请忽略)。
7.转包与分包
7.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7.2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允许分 包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该工作需要行政许可的,如该工作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如投标人不具备相应的行政许可必须采用分 包的方式,但分包投标人应具备相应行政许可。
7.3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 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 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8.特别说明
8.1 如果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 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投标人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 得 。
8.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 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3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 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 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9.回避与串通投标
9.1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
27

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 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 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9.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9.3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 改其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 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 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二、招标文件
28

10.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公告;
(2)采购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6)投标文件格式。
1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11.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 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 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 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 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当按照桂财采【2007】65 号文件第二十九条规定,在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发出后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采用网 上下载招标文件形式的除外),否则视为已经收到。
11.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 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则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 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 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四部分组成。
(1)报价文件: 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商务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技术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投标文件电子版: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29

14.1 语言文字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除专 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投标人 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应同时附中文翻译文本,在 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 文本为准。
14.2 投标计量单位
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
15.投标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 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6.投标报价
16.1 投标报价应按“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
16.2 投标报价具体包括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3 投标人必须就所投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 价;投标人必须就所投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 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
17.2 投标有效期应按规定的期限作出承诺,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
18.投标保证金
18.1 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18.2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 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18.3 除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和终止招标的情形以外,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18.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0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投标人出现本章第 9.2、9.3 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9.投标文件的编制
19.1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 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 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9.2 投标文件应按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分别编制,报价文 件、资格证明文件分别装订成册,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正副 本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由于 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者其他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3 投标文件的正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者打印,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 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当副本 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9.4 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公章并签字(具体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或投标文 件格式规定为准) ,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章。
19.5 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人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等)及公章一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9.6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者表达不 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 投标文件正、副本全部装入一个或者多个包封袋/箱(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可另行 单独递交)中并加以密封,封口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委托代理人 签字,以示密封(密封要求达到不泄露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为合格)。
20.2 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上应标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项目名称、项目编 号、所投分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
21.投标文件的提交
21.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和投标地点提交投标 文件。
21.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 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
31

21.3 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拒收。
22.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与退回
22.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必须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 40.2 条签 字、盖章,并按照本须知正文第 20 条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 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家时,不得开标,应当由投标人法 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领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以到付的方式 寄回至原地址),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2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撤销投标文件的,将根据 本须知正文 18.4 的规定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四、开标
23.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未参加开 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本项目开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
24.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以下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
(4)检查文件:由各投标人检查各自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5)唱标:经投标人确认各自投标文件密封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当众拆封,宣 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和其他需要宣布的内容,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如实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 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 标结果;
(7)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 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 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32

(8)开标结束。
五、资格审查
25.资格审查
25.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5.2 资格审查标准为本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 合格制,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25.3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 3 )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注:其中信用查询规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5)投标文件未提供任一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 文件资料的;
(6)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 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
25.4 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六、评标
26.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具体人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中 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专家,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
27.评标的依据
33

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8.评标原则
28.1 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 处。
28.2 评委表决。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 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
28.3 评标的保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封 闭式评标)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 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 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28.4 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 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29.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29.1 本项目的评标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2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标程序和评 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七、中标和合同
30 确定中标人
30.1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 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 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也可以事先授 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30.2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 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 人。
30.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
34

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 中标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0.4 中标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和或者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 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 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31. 结果公告
31.1 中标人确定后,于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中标结果将在招标公告发布媒 体上公告。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应当对中标人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确定排 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中标资 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1.2 中标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 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 企业声明函》。
32.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 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 评审得分与排序。
33. 无义务解释未中标原因
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还投标文件。 34.合同授予标准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中标人。 35.履约保证金
35.1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5.2 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5.3 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中标人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请以 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5

36.签订合同
36.1 投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 料,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
36.2 签订合同时间: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6.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7.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或者受托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 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8. 询问、质疑和投诉
38.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 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8.2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必须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 息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如下: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 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 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38.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 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
36

八、其他事项
39.代理服务费
39.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
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
39.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费率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
中标金额


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8.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
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
况处理:
(一)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
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
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
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
财政部门。
38.5 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
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
八、其他事项
39.代理服务费
39.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可
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
39.2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费率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中标金额
100 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 万元 1.1% 0.8% 0.7%
500~1000 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 万元 0.5% 0.25% 0.35%
5000 万元~1 亿元 0.25% 0.1% 0.2%
1~5 亿元 0.05% 0.05% 0.05%
5~10 亿元 0.035% 0.035% 0.035%
10~50 亿元 0.008% 0.008% 0.008%
37

50~100 亿元 0.006% 0.006% 0.006%
100 亿以上 0.004% 0.004% 0.004%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基准价格; (2)收费基准价格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服务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或者暂定价为 200 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 基准价格如下:
100 万元×l.5 %= 1.5 万元
( 200 - 100 )万元 ×0.8%=0.8 万元
合计收费= 1.5+0.8= 2.3(万元)
4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0.1 本招标文件解释规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0.2 其他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0.3 本文件所称小型、微型企业是指应《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 形的,享受本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 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
依据本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 企业。
40.4 广西线上“政采贷”政策详见本章附表。
38
附表:

广酉线上“政采贷”政筻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广西政府采购活动!
线上“政采贷”是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和自治区财政厅共
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融资慢、融资繁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
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银
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融资机构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
心支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广线上“政采贷”融资模式
的通知》(南宁银发〔2021〕258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
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相关金融产品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系方式,可在中征应收账
款融资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s://www.crcrfsp.com/,客服电话:
400-009-0001).

39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40

一、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 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报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 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评标程序
1.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内 容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负偏离,将被视为投标 无效。
2.1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1 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3)各分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相应分标规定最高限价,或者超出相应分标采购预算金额的; (4)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单项内容 作唯一报价;投标人未就所投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
(5)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不确认的;
(6)投标人属于本章第 5 条第(2)项情形的。
(7)投标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招标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
2.2 在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 符的;
(3)为无效投标保证金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1 条规定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 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41

(5)商务条款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
(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7)投标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 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
(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属于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9.2 条情形的;
(10)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3 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明显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内容的;
(2)服务需求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 (3)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1 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 的;
(4)虚假投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
(5)招标文件未载明允许提供备选(替代)投标方案或明确不允许提供备选(替代)投 标方案时,投标人提供了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6)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3.澄清补正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 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 清、说明或者补正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 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投标文件修正
4.1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 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 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4.2 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其投标无效。
42

4.3 经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以此报价计算价格分。
5.比较与评价
5.1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
(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 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评标委员会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在计 算过程中,不得去掉最高报价或者最低报价。
(4)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5)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6)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 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法律 责任。对评标过程中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 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 标报告。
5.2 采用最低评标报价法的
(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 文件报价进行比较。
(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 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 理。
(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4)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 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法律 责任。对评标过程中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 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 标报告。
43

评标标准
综合评分法
(以下各项评审因素仅作为参考,制作招标文件时,评审因素应当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
需求对应)
序号 评审因素 评标标准
1 价格分 (满分 45 分) 投标报价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总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价格分计算公式: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45 分
2 物业管理服务方 案分 (满分 44 分) 2.1 规章制度分(满分 4 分)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中“规章制度”内 容的合理性、可行性两个方面进行独立评审并按以下规则独 立打分: 一档(0 分):未提供规章制度的; 二档(1 分):规章制度的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均被评 定为一般的; 三档(2 分):规章制度的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有 1 项 被评定为良好或优秀的; 四档(4 分):规章制度的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均被评 定为优秀的。
2.2 设备及设施 维护管理维修养 护方案分 (满分 7 分)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中“设备及设施维 护管理维修养护方案”内容的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三个 方面进行独立评审并按以下规则独立打分: 一档(0 分):未提供设备及设施维护管理维修养护方案的; 二档(1 分):设备及设施维护管理维修养护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均被评定为一般的; 三档(3 分):设备及设施维护管理维修养护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有 1 项被评定为良好或优秀的; 四档(5 分):设备及设施维护管理维修养护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有 2 项被评定为优秀的; 五档(7 分):设备及设施维护管理维修养护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均被评定为优秀的。
2.3 卫生保洁管 理方案分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中“卫生保洁管理 方案”内容的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三个方面进行独立评

44

(满分 7 分) 审并按以下规则独立打分: 一档(0 分):未提供卫生保洁管理方案的; 二档(1 分):卫生保洁管理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针对 性均被评定为一般的; 三档(3 分):卫生保洁管理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针对 性有 1 项被评定为良好或优秀的; 四档(5 分):卫生保洁管理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针对 性有 2 项被评定为优秀的; 五档(7 分):卫生保洁管理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针对 性均被评定为优秀的。
2.4 安保管理方 案分 (满分 7 分)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中“安保管理方 案”内容的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三个方面进行独立评审 并按以下规则独立打分: 一档(0 分):未提供安保管理方案的; 二档(1 分):安保管理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均 被评定为一般的; 三档(3 分):安保管理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有 1 项被评定为良好或优秀的; 四档(5 分):安保管理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有 2 项被评定为优秀的; 五档(7 分):安保管理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均 被评定为优秀的。
2.5 食堂管理服 务方案分(满分 7 分)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中“食堂管理服务 方案”内容的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三个方面进行独立评 审并按以下规则独立打分: 一档(0 分):未提供食堂管理服务方案的; 二档(1 分):食堂管理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针对 性均被评定为一般的; 三档(3 分):食堂管理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针对 性有 1 项被评定为良好或优秀的; 四档(5 分):食堂管理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针对 性有 2 项被评定为优秀的; 五档(7 分):食堂管理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针对 性均被评定为优秀的。
2.6 人员配置及 培训管理考核方 案分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中“人员配置及培 训管理考核方案”内容的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三个方面 进行独立评审并按以下规则独立打分:

45

(满分 6 分) 一档(0 分):未提供人员配置及培训管理考核方案的; 二档(1 分):人员配置及培训管理考核方案的合理性、可 行性、针对性均被评定为一般的; 三档(2 分):人员配置及培训管理考核方案的合理性、可 行性、针对性有 1 项被评定为良好或优秀的; 四档(4 分):人员配置及培训管理考核方案的合理性、可 行性、针对性有 2 项被评定为优秀的; 五档(6 分):人员配置及培训管理考核方案的合理性、可 行性、针对性均被评定为优秀的。
2.7 突发事件的 应急预案及应对 措施分 (满分 6 分)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中“突发事件的应 急预案及应对措施”内容的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三个方 面进行独立评审并按以下规则独立打分: 一档(0 分):未提供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应对措施的; 二档(1 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应对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均被评定为一般的; 三档(2 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应对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有 1 项被评定为良好或优秀的; 四档(4 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应对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有 2 项被评定为优秀的; 五档(6 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应对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均被评定为优秀的。
3 履约能力分(满 分 11 分) 3.1 人员能力分(满分 5 分) 投标人拟投入的人员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 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的(投标人于投标文件中提供拟 投入的人员的以下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 公章:①身份证;②资格证书;③为投标人正式员工的证明 材料,如劳动合同等);每有 1 人得 1 分,最多得 5 分。
3.2 业绩分 (满分 6 分) 投标人自 2020 年以来具有同类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业绩(投 标人于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能清晰反映合同关 键信息,否则不予评审),每有 1 项业绩得 1 分,最多得 6 分。
总得分=1+2+3

注: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46

四、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 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且投标 报价相同的并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依次按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分高的优先、履约能力分高 的优先顺序排列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47

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48

第一部分 合同书
1. 定义
1.1“合同”系指甲方和乙方(简称合同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 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乙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应支付给乙方的 款项。
1.3“甲方”、 “委托方”、“业主”系指采购人 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分行。
1.4“乙方”、“受托方”、“物业公司”系指中标人 (中标人名称) 。
2. 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
3. 技术规格和标准
3.1 本合同项下所提供服务的技术规格和标准应与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相一致。
4. 委托管理期限
4.1 委托管理期限为二年。即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5.价格
详见第二部分物业委托管理合同
6. 责任赔偿
6.1 乙方对所提供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甲方已于合同规定的委托管理期 内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甲方取消其不符合要求的服务项目,退还已经收取的该项目的相关服务费 用。
(2)对于情节轻微的,经双方同意可降低该类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价格。
(3)对于情节严重,造成甲方损失金额巨大的,同意甲方终止全部委托管理合同,并赔 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4)对于物业服务区域内发生的财物丢失、损坏等进行的赔偿,应根据责任大小实行“责 任赔偿”,赔偿责任的确定,一般由执法部门裁定进行确认,由乙方根据确认结果实施赔偿。被丢失、损失的物品价值的确定,按市场价格和相关规定的使用折旧情况综合确定,即按实 际价值确定。
6.2 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30 天内乙方未能予以签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的 30 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甲方同意的上 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 甲方将从预付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 偿的权利。
6.3 乙方对甲方的工作业务、办公事项等负有保密义务,需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如违
49

反有关保密规定,发生泄密事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乙方有关人员的责任。
7. 不可抗力
7.1 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 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则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 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 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7.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或传真等书面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 生后 14 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 力事故的影响持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 协议。
8. 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8.1 履约保证金金额:按中标金额的 2 %。
8.2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 函等非现金方式
8.3 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由乙方向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提供验收合格证 明材料和履约保证金交纳凭证,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在收到合格材料后 5 个工作日内办理退 还手续(不计利息)。
8.4 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分行
账号:6020520111001785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高新支行
备注: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或者不按规定提交方式提交 的,或者保函有效期低于合同履行期限(即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 的物、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的,不予签订合同。
8.5 付款方式:详见第二部分 物业委托管理合同。
9. 争议的解决
9.1 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 60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 合同终止
10.1 本合同期限为二年。合同到期合同自行终止。合作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停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0.2 出现下列情况时合同自动终止:
50

(1)发生不可抗力时。
(2)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合同 终止,责任方赔偿损失。
(3)物业被征用。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1. 合同修改
11.1 对于合同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 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作为合同的补充协议。
12 .适用法律
12.1 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
13 .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13.1 合同应以中文书写。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 写。
13.2 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4 .合同份数
14.1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二份、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 .合同生效
15.1 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开始生效。
甲方 委托方(章):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乙方 受托方(章):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51

第二部分 物业委托管理合同(格式)
委托方(甲方,即采购人):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分行
受托方(乙方,即中标人):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合国民法典》和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广西物业管理条例》、国家、地方有关城市物业管理法规以及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编号: GLZC2023-G3-05002-YZLZ)招标文件规定、乙方投标承诺,甲方以合同的形式委托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向甲方提供物业 管理服务,甲乙双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提 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物业基本情况
(一)物业服务范围:
1.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分行位于桂林市七星路 28 号,总建筑面积约 15791.07 平方米(包 括 1 号办公楼、2 号办公楼、食堂附属楼、征信查询服务厅)。办公区设置 1 个正门。
(1)1 号办公楼建筑面积约 5536.81 平方米,地上 12 层,地下 1 层;办公区 1 个出入 口。办公楼服务面积:1-12 楼通道、楼梯间及卫生间约 1272 平方米,3 楼一个电教室约 100.83 平方米,7、8、12 楼三个会议室约 203.04 平方米,7 楼和 8 楼办公区域约 435.32 平方米,地下 1 层职工之家活动室约 412.38 平方米。
(2)2 号办公楼建筑面积约 5518.07 平方米,6 层,办公区 2 个出入口。办公楼服务面 积:1-6 楼通道、楼梯间及卫生间约 1799.28 平方米,2 楼党员活动室约 131.23 平方米,5 楼 职工文化艺术交流中心约 118.82 平方米,5 楼职工之家心灵驿站约 96.76 平方米。6 楼二个 会议室约 493.91 平方米、其它会议室面积约 150 平方米。
(3)食堂附属楼建筑面积约 1150.28 平方米,3 层,地面 1 层为架空层车库和食堂保管 室。
(4)征信查询服务厅建筑面积约 86.27 平方米。
(5)办公大院道路、公共绿地、自行车停车棚和露天停车场、旧发行库停车场约 3785.91 平方米。
2.临桂办公区位于临桂区万平路 6-1 号总建筑面积 8177.94 平方米(包括库区 2855.38 平方米、库区外面积 5322.56 平方米。其中:办公楼清洁服务面积 404 平方米、楼道 132 平 方米、楼梯 377 平方米,卫生间 55 平方米,道路 2200 平方米,绿地 440 平方米,地下停车 场 1330 平方米,地下配电房 63 平方米,地下走道 75 平方米、水池及人防设施 246.56 平米)。
52

(二)物业服务具体服务项目
1.安全保卫服务。
2.保洁服务。
3.用电设备设施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服务。
4.食堂服务。
5.司勤服务。
6.节能减排管理服务。
7.业务协办服务。
8.会议服务。
9.其他服务。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由物业服务单位负责的其他事项。
(四)物业服务的内容
1.安全保卫服务
共设 3 个岗:七星路 28 号办公区、临桂办公区大门各设门卫保安岗 1 个,24 小时轮班 值守;征信查询室秩序维护白班岗 1 个。主要职责:包括门岗执勤、监控室非行政班执勤、防盗、防火、灭火、车辆行驶与进出、停放秩序管理等;协助外来人员办理业务和维护秩序;以及配合、协助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物业管理辖区内一切与治安有关的工作。
2.保洁服务
(1)负责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分行及临桂办公区所有办公楼周边公共区域及道路、楼顶 天台、公共设施、公共绿地、停车场、旧发行库停车场自行车停车棚环境卫生。
(2)负责 1 号办公楼、2 号办公楼、食堂附属楼及临桂办公区、征信查询服务厅及临桂 办公区所有室内公共区域的清洁包括卫生间、墙面、走廊、楼梯间、电梯间清洁;所有会议 室、电教室、职工之家活动室、党员活动室等根据采购方需求每次使用前、后清洁。 (3)负责食堂附属楼公共区域包括卫生间、墙面、走廊、楼梯间清洁。
(4)负责疏通公共区域的明沟。
(5)负责收集、清理公共区域内垃圾,督促环卫站及时清运。
3.用电设备设施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服务
(1)配电系统:配电设备、电机组巡查、保养和维修。
(2)给排水系统:供水管线、供水泵,生活水泵及排污设施所有地漏、排水道、下水道 出入口日常巡视检查及维修。
(3)电梯系统:设立电梯安全员,对电梯安全进行监控检查,记录电梯运行情况,建档 备案,巡视检查记录。
(4)办公设施的零星维修。
53

(5)统计报送水电报表。
(6)其它临桂办公区后勤保障工作。
4.食堂服务
负责供应七星路 28 号和临桂办公区职工早、中、晚和内部接待用餐,以及食堂(2-3 层)、餐厅和餐具的清洁卫生工作、食堂服务工作,并要求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 法》的相关规定,配合做好反食品浪费相关工作。
5.司勤服务
根据工作需求提供驾驶服务,参与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分行后勤服务中心司机班日常工 作,由司机班进行日常工作安排、管理。
6.节能减排管理服务
根据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配合做好节能减排目标管理相关工作。
7.业务协办服务
服从分配,参与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分行相关科室日常工作,由科室进行日常工作安排、管理。
8.会议服务
会场布置、视频系统保障、重要会议茶水服务及会议结束后的会场清理。
9.其他服务
负责报刊书信的分发,花木植物的修剪,绿地杂草的清除,饮用水备用及会议摆放。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由物业服务单位负责的其他事项。
二、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招标文件
2.乙方的投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合同协议书
5.甲、乙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
上述文件存在冲突的,以上述顺序在前的为准。
三、委托管理事项
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乙方投标承诺执行。
四、合同期限及合同总金额
(一)合同期限(服务期限):本合同期限为二年。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合同综合单价
54

1.甲方在用原有物业公司的服务人员综合单价
序号 岗位 人数 月数 综合单价(元/人·月)
1 门卫保安 3 24
2 征信查询服务 厅保安 1 24
3 保洁员(班长) 1 24
4 保洁员 1 24
5 高压电工 1 24
6 电工 1 24
7 大厨师 1 24
8 二厨师 1 24
9 配菜员 1 24
10 服务员 1 24
11 司机 3 24
12 业务协办员 5 24
2.乙方自行投入的其他服务人员综合单价(即,在满足服务用工最低人数要求及岗位的基础 上,减掉甲方在用原有物业公司的服务人员)
序号 岗位 人数 月数 综合单价(元/人·月)
1 项目负责人 1 24
2 门卫保安 5 24
3 保洁员 4 24
4 厨师 1 24
5 服务员 3 24

55

(三)合同金额:
1.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包含基本服务费用以及额外服务费用:
1.1 基本服务费用(包括下列各项费用及物业管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的总和,基本服务 费用均已包含在本次采购预算中,乙方的投标报价已综合考虑相关费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不再就此另行支付):
(1)服务人员的费用支出,包括服务人员工资及按规定提取的保险和福利费用及国家地 方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具体为基本工资、安保人员加班费、社会保险费、体检费、服务人 员服装费、补贴等支出。
(2)安保人员需要加班的应按甲方要求执行,安保人员按国家法定节假日统计加班天数,并按国家规定计付加班费;
(3)全体用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或雇主责任险),投保保额不低于 80 万元/年/人。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为凭证。
(4)物业公司与本项目直接有关的其他费用支出。
(5)物业公司合理利润。
(6)法定税费。
(7)“2.其它费用”中涉及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注:①乙方的综合单价为履行合同的最终综合单价,其投标总报价仅作为评标时计算价
格分的依据,不等同于最终结算金额。
②服务期限内,甲方有权根据实际业务需要调整物业服务人员岗位及人数。甲方上述基
本服务费用结算金额按服务期内投入本项目使用的服务人员实际人数据实进行结算,即:基
本服务费用结算金额=∑(相应岗位服务人员实际人数×相应岗位服务人员的综合单价×相应
岗位服务人员实际服务期限),其中“∑”表示将各岗位服务人员实际人数结算后的金额进
行相加汇总。乙方的投标综合单价为履行合同的最终综合单价,其投标总报价仅作为评标时
计算价格分的依据,不等同于最终结算金额
1.2 额外服务费用(以下额外服务费用不包含在本次采购预算中,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根 据实际发生情况,涉及向乙方支付的,据实另行支付):
(1)除安保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需要加班的应按甲方要求执行,产生的加班费由甲方据 实另行支付。
(2)人员出差,差旅费按实际出差天数及《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机关差旅费管 理实施细则》(桂人银办发〔2022〕13 号)的标准计付差旅费,按月据实开具发票并结算。
2.其它费用(除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其他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不包含在本次采购预 算中):
56

2.1 中央空调、电梯的维修、保养、消防、防雷检测、外墙清洗等所有公共设施设备的 日常维修养护、运行费用、大中修缮费用及更新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绿化用水、化肥及农药 由甲方承担;保洁易耗品如洗手间用卫生纸、洗手液、檀香、卫生球等易耗品费用由甲方承 担。
2.2 大修范围:
(1)楼盖层面渗漏。
(2)修补粉刷建筑物外墙面及楼道内墙面。
(3)拆砌挖补局部墙体、拆换或加固梁柱。
(4)室内、室外,上、下水管道断裂。
(5)供电设备、给排水设备、中央空调设备等重要部件的严重损坏或整机损坏。
(6)公共上、下水管道喉管、水闸损坏。
(7)照明设备电路及电力装置的局部和全部修复。
2.3 中修范围:
(1)办公大楼及综合楼所有窗、门、五金器具的局部损坏及整体修复。
(2)公共墙壁、地板、天花板局部损坏。
2.4 运行、日常养护范围及小修
(1)各楼层熔断丝、插座、空气开关、漏电开关、电源插头座、各种灯头、灯座的故障 维修及零配件更换。
(2)各楼层各种龙头失灵故障,各种水闸渗油和损坏,室内外上下水道堵塞不畅,各种 零配件失灵故障,水表故障。
(3)局部油漆锈蚀的窗柜、栏杆、楼梯扶手。
(4)供电设备、给排水设备的清洁、润滑及调试加固,及零星配件的更换。
2.5 更新(换)范围:
(1)大楼各种窗、门、五金器具的整体更换。
(2)大楼供电设备、给排水设备、消防设备、重要部件的局部损坏更换或整机报废更换 或润滑及调试加固。
(3)大楼供电设备、给排水设备、消防设备、单个价值 20 元以上的零部件的更换。
(4)各楼层熔断丝、插座插头、各种开关、灯头、灯座、灯泡、灯管、电线、各种水龙 头、卫生洁具的更换。
2.6 维修、养护费用的承担方:
(1)房屋公共部位的运行、养护及小修的,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出工并承担相关 费用;大中修费用,由甲方承担;更新费用由甲方承担。
(2)房层公共设施、设备的运行、养护及小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大中修费用,由甲方
57

承担;更新(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更换前,乙方应将更换项目及材料价格书面报告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更换。
(3)市政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运行、养护由乙方承担,大中修费用,由甲 方承担;更换(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
(4)公共绿化的改造、更新(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运行、养护及小修,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出工并承担 相关费用;大中修费用,由甲方承担;更新(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
3.特别说明:
(1)甲方增加新物业岗点,应另行增加相关服务费用。
(2)如遇国家税收减免政策调整,甲方将相应调整支付给乙方的物业服务费用,从应付 的合同款中扣除相应费用。
(3)因不可抗力和其他重大政策调整造成费用增减,由甲方、乙方双方协商解决。
(4)投标人投入的服务人员工资待遇标准应当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 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23〕24 号)规定的第一类最低工资标准,并按国家 及桂林市相关政策规定依法缴纳“五险一金”。服务期限内,如遇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和“五险一金”政策的,乙方应按最新政策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投标人应自行考虑相关 风险。
(5)维修、养护作业涉及相应资质的,应当按甲方要求交由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的 单位进行维修、养护。
五、付款方式:
合同价款按月据实结算并付款(无息)。甲方支付每笔款项前,乙方应提前至少五个工 作日向甲方开具相应的发票。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审议乙方提交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及管理制度。
(二)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计划。
(三)监督并配合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
(四)有权对乙方物业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提出整改意见。
(五)本合同所指物业有建筑本体、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六)合同签订之后,甲乙方就本合同内的各物业向乙方的物业管理处无偿提供具备办公 条件的物业管理保安值班室(有效期至合同期止)。
(七)负责处理非乙方管理原因而产生的涉及本合同物业管内容范围各种纠纷和协调工 作。
(八)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本合同所指的物业管理费。
58

(九)维护乙方权利和地位,保障乙方正常开展工作,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管理资料。
(十)(指定一个部门科室负责)协调乙方在涉及本合同物业管理内容范围管理上的各种 关系。
(十一)按合同规定负责房屋及配套设备的大修、中修及更新更换维修材料的费用。 (十二)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对物业及其环境、秩序进 行管理。
(二)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
(三)建立物业项目的管理档案。
(四)按《服务采购需求》进行养护、服务与管理。
(五)不得将物业项目整体转让给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若将专项服务委托专业 公司承担,需报甲方批准。
(六)负责编制物业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七)负责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
(八)本合同终止乙方不再管理本物业时,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借用的物品、管理用房 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九)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服务区域治安秩序、制止违法行为。在本物业服务区域 内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调 查和救助工作。
(十)因乙方未能履行本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甲方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乙方 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
(十一)乙方管理人员进行如下物业管理活动时,对甲方造成的财产损失可不承担民事 赔偿责任:
1.为救助他人生命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例如甲方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出现危险物业 管理者为救助人命,不得不破门、破窗而入);
2.为避免甲方财产受损或可能受损而造成的必要的财产损失(如出现消防事故,又无人 在内,为不使其造成巨大损失,物业管理者强行入内救助);
3.抓捕违法犯罪分子、制止不法侵害行为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
(十二)本项目主管人员的更换,须在 30 日前书面通知甲方。
(十三)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合理整改意见,立即安排执行。
(十四)乙方在物业管理工作全过程中,必须坚持节约原则,节约用水、用电,节约所 有资源。
59

(十五)乙方在投标时所提供的所有投标文件均应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八、物业管理服务要求和质量标准
1.乙方应树立“甲方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为甲方创造一个安全、宁静、整洁、优 雅的办公环境;乙方应为甲方提供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甲方的服务要 求;乙方应主动、积极地加强与甲方的联系,多途径、多渠道征询和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 作。乙方应加强保密教育,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乙方派管理人员到甲方进行日常工作和管理,处理物业中心各项管理、培训、劳务、服务及法律事务,对各班组岗位进行日常管理,物业 公司提供具备先进文化理念的标准化服务方案和管理手段,有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档 案管理等制度健全。通过规章制度或合同约定,对物业管理提出节能、节水、生活垃圾分类 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物业公司要加强节能减排管理,一是针对服务区域提出节能减排工作 提出工作改进方案或建议;二是每月对服务区域的水、电、气等设备设施进行巡视,发现问 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三是配合后勤节能减排管理岗人员做好节能减排相关数据的采集 及分析工作;四是配合做好垃圾分类管理相关工作;五是其他节能减排相关工作。对甲方提 供服务质量信誉保证,并提出科学高效的管理方案,实现甲方对物业管理理念、过程、结果 的可视化和可控化。要求每季服务外包管理人员对每月物业服务质量进行总结汇报,并将相 关材料报送指定部门。
2.服务管理要求
(1)物业公司须具有服务连续性保障机制,由于物业公司自身原因不能完成工作量的,应及时通过补充人员等方式予以保障。
(2)物业公司必须指派本项目管理人员 1 人(必须为物业公司在职人员,不得为临时人 员或第三方人员)到甲方进行日常物业管理工作,统筹协调相关事宜,及时与人民银行桂林 市分行人员沟通,及时处理和解决服务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努力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3)物业公司须建立有完善的物业标准化管理制度体系,具备先进的信息化管理手段。规范的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工作职责、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业务现场管理、风险管理、奖惩等方面。
(4)物业公司从业人员要求统一着装,佩带明显物业职位的标牌。
(5)物业公司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行业礼仪培训,提供文明服务。
(6)物业公司每月对员工进行一次物业服务满意度测评,并可根据物业公司制度和劳务 合同对员工执行奖惩、激励措施。
(7)物业公司应对违反业务操作流程或出现业务差错的行为及员工进行必要的处罚,对 造成重大安全事件的员工按相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造成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 或第三方损失的行为,物业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60

(8)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分行有权要求:①物业公司与上岗人员签定的劳动合同以及物 业公司对服务人员发放的薪酬及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费用等,须提交详细的发放、签收和缴纳 记录给甲方备案;②更换不称职、失职的劳务员工,物业公司应在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分行 提出更换要求后 7 天内更换掉不称职、失职的劳务员工,并按照原合同人员要求补充相应数 量的新劳务员工。
(9)物业公司不得将服务项目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不得以人民银行的名义开展其他活 动。
(10)物业公司与劳务员工之间的法律纠纷应由物业公司进行及时处理,并承担相关责 任。
3.门卫值班要求
(1)进出办公区域口设立门卫值班室,24 小时值班巡逻,从业人员要求统一着装,佩带 明显物业职位的标牌,注意仪表仪容,不准穿便服、拖鞋,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值班 时不得擅离职守,不准睡觉、打牌、喝酒聊天或做其他有碍执勤的事情。
(2)对来访人员实行登记、物品出入凭放行条,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场所等。
(3)管理和指挥进入办公区的车辆停放、维持停车秩序,确保道路通畅,无堵塞现象。 (4)建立建全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公共安全。
(5)在巡逻检查时,注意公共设施的检查,发现有隐患问题及时报告处置,要正确处置 安全隐患和险情,严防工作失误,确保无重大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火灾发生。
(6)其他按桂林市分行门卫管理制度执行。
4.公共环境要求
(1)从业人员要求统一着装,佩带明显物业职位的标牌,按照环卫保洁操作规程和质量 标准,合理组织,保证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2)垃圾日产日清,垃圾箱(筒)外表干净,无异味。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并维护堆 放点附近卫生。
(3)公共道路、水泥地面每天打扫,需在上午 8 点完成,保持路面干净,无积土、积水、垃圾,绿化地内无垃圾、落叶和其他杂物。走廊、楼梯间每天至少拖扫两次,楼梯扶手每周 至少擦拭一次,保持地面、梯级干净无积尘。办公楼大厅每天至少拖扫 4 次。
(4)办公室、楼道地面干净,无污渍、积水、杂物,扶手干净、无积尘,其他部位无明 显积尘,无蜘蛛网。公共场地保持清洁,无杂物、废物,无纸屑、烟头等废弃物等。办公室 外墙玻璃二个月擦拭一次。
(5)会议室清洁,每次会议结束后需打扫 1 次,无会议每周至少打扫 1 次,按会议要求 摆放桌椅,会议结束后恢复原位。
(6)公共卫生间保持清洁,无污渍、无异味,地面干爽无水渍。每日清洁不少于 2 次,
61

地面、洗手盆、墙面、门窗干净,无积尘、无污痕,便池无赃物。
(7)遇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后,及时清理灾后留下的各类垃圾。每年爱国卫生日,各种 临时性的卫生整治活动,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参加甲方责任区清洁工作。
(8)不定期清理水沟、下水道,确保畅通。
(9)发现白蚁及其它特殊事项及时报告甲方。
(10)职工之家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清扫。
5.用电设施设备日常维修及运行管理服务
(1)从业人员要求统一着装,佩带明显物业职位的标牌。
(2)办公区中央空调、分体空调、地暖、电梯的运行管理、监控室及安防系统、消防系 统、供配电系统(含高、低压配电)、发电机等日常巡视检查,及时上报维修或更新改造。
(3)甲方为重点用电单位,在断电两小时内,电工需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发电,保障业 务用电需求。
(4)会议室音响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5)办公区办公通讯系统、供水系统、天燃气管道日常巡视检查及维修,代抄水、电、燃气表以及与水电燃气管理部门核对,准确报送水、电、燃气报表。
(6)照明系统等日常维修、养护(注:中央空调、电梯的日常维修及养护不在物业服务 范围内)。
(7)政策性周转房的供电、供水设施的维修。
(8)配合节能减排相关工作。
(9)日常小型维修。
6.食堂服务要求
(1)从业人员要求统一着装,佩带明显物业职位的标牌,负责供应市分行平均每天约 150 人的早、中餐和 20 人的晚餐,内部接待用餐,负责供应临桂办公区平均每天约 30 人的早、中餐和晚餐,调拨人员用餐,对配送的食材进行签收审核。
(2)所有用餐包括烹饪、切配,分发、上桌摆放。要求食物新鲜,菜式品种根据采购方 食堂管理员提出的要求、数量充足、富有营养,符合膳食结构要求。
(3)负责餐后所有餐具的清洗、消毒,厨房、餐厅、楼梯及过道等清洁、打扫及整理,符合饮食场所规定的卫生要求。
(4)对食堂人员日常工作进行排班考勤,对食堂日常用餐情况、服务卫生情况进行检查。
(5)对食堂各类餐饮用品、食用干货、经久耐用品等进行造册登记,办理出入库手续;与配送单位进行订单、账务结算核对;完成食堂流水账登记与核算;完成甲方临时交办的工 作等。
(6)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的相关规定。
62

7.节能减排管理服务要求
(1)每月对服务区域的水、电、气等用能设备设施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 好记录。
(2)配合后勤服务中心能源管理岗做好能耗数据采集及分析工作。
(3)配合做好垃圾分类管理相关工作。
(4)配合做好机关食堂反食堂浪费相关工作。
8.司机服务要求
(1)根据甲方的调度安排,按时完成出车任务,保证行车中遵守交通规章,注意行驶安 全。
(2)承担押运中心调拨任务。
(3)执行出车任务前,进行车辆检查,确保车辆完善良好。
(4)执行出车任务完毕,进行车辆的清洁和日常维护工作。按照车辆要求进行车辆定期 维护和保养,并对车辆维修结果予以确认。
(5)按照甲方相关规定做好行车记录工作。
(6)注意车辆年检日期,按时办理年检和其他车务手续。
(7)遇到交通事故,及时报告车队长及后勤服务中心分管主任,协助进行交通事故的调 查和处理。
(8)参加交通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业务培训,保证遵守交通规章制度,提高业务技能保护 自身安全。
9.业务协办服务要求
具备基本的电脑操作水平等,服从分配,完成协办范围内及科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其他要求
(1)综合满意率在 80%以上。
(2)安排管理人员派驻单位,行政班管理,对日常物业服务情况进行管理监督。
(3)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如物业公司承诺完成的指标 有达不到的,甲方要求物业公司进行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按相关约定进行处罚;如有 重大责任事故,经甲方、物业公司及相关物业主管部门等确认属物业公司责任的,由物业公 司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物业公司须每月对本物业的物业服务质量进行一次检查,物业公司在组织检查前需 告知甲方,甲方可自愿参加,物业公司应将检查结果报甲方备案。
(5)按照物业公司的服务承诺,甲方每季度对服务情况进行评分考核。连续 2 个季度考 评不满意,甲方可以提出赔偿、甚至终止合同的要求(评分考核办法在合同签订前由物业公 司提供给甲方审定)。
63

(6)物业公司应及时处理甲方的投诉,接受甲方的监督。如发生以下事项,如火灾、盗 窃、刑事案件、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等,物业公司应在 1 小时内向甲方通告。。
九、人员素质要求
1.物业公司应根据物业服务要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服务人员应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 任感,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勤奋踏实,吃苦耐劳,身心健康,品行良好,五官端正,有良 好的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具体要求如下:
2.保安人员:要求政治可靠,品行良好,形象较好,反应灵敏,门卫岗需要持有消防设 施操作员培训结业证。
3.保洁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服从安排,责任心强,为人诚 实,友善团结协作,服务意识强。
4.电工:要求必须持电工证上岗,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安排,吃苦耐劳,责 任心强,为人诚实,服务意识强,适应加班工作。
5.厨师:要求必须身体健康,有厨师职业操守,勇于开拓和创新,擅长红案或白案,必 须持健康证上岗,中标人应按食品卫生管理规定,并将体检结果提交甲方审查。
6.食堂服务员:要求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安排,吃苦耐劳,责任心强,为人 诚实,服务意识强,适应加班工作。必须持健康证上岗,中标人应按食品卫生管理规定,并 将体检结果提交甲方审查。
7.司勤人员:熟知驾车行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驾驶技巧,具备三年以上驾驶经验,无 不符合车辆驾驶的身体和生理缺陷;有较强的自控能力,具备基本车辆故障判断能力:工作 认真负责,具备良好服务意识,具备 B1 及以上有效驾驶执照。适应加班和出差工作。
8.业务协办员: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服从安排,能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电脑操作基础。
9.物业公司应每年组织物业服务人员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提交甲方审查。 10.所有人员必须具备保密意识。
十、服务用工人数及岗位
1. 服务用工最低人数要求及岗位详见下表
序号 岗位 人数 办公区域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1 七星区 28 号
2 门卫保安 4 七星区 28 号 每天工作时间不 超过 8 小时,每 周累计不超过 44 小时。
3 门卫保安 4 临桂区万平路
4 征信查询服务厅保安 1 七星区 28 号
5 保洁员 5 七星区 28 号
保洁员 1 临桂区万平路

64

6 电工 1 临桂区万平路
高压电工 1 七星区 28 号
7 大厨师 1 七星区 28 号
8 二厨师 1 七星区 28 号
9 厨师 1 临桂区万平路
10 配菜员 1 七星区 28 号
11 服务员 4 七星区 28 号
12 司机 3 服从车队派
13 业务协办员 5 七星区 28 号
合计 34

2.为保证物业服务顺利交接,平稳过渡,乙方必须全部接收甲方在用原有物业公司的服 务人员(详见下表)并依法与之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甲方有权对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 合同进行核查),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变动或调配相关人员的工作地点、人员配置,且不得降 低原有的工资水平。乙方可以对相关服务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和考核,3 个月后对考核不合格的 人员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序 号 岗位 人数 参考人员工资 备注
1 门卫保安 3 2050 元/月·人
2 征信查询服务厅保安 1 2050 元/月·人
3 保洁员(班长) 1 2200 元/月·人 已到国家法定退休年 龄,无需缴纳五险一 金
4 保洁员 1 2050 元/月·人
5 高压电工 1 3700 元/月·人
6 电工 1 3600 元/月·人
7 大厨师 1 4050 元/月·人
8 二厨师 1 3750 元/月·人
9 配菜员 1 2200 元/月·人 已到国家法定退休年 龄,无需缴纳五险一 金
10 服务员 1 2050 元/月·人
11 司机 3 2600 元/月·人

65

12 业务协办员 5 2100 元/月·人
合计 20

3.具体服务用工一览表如下
序号 岗 位 / 职 务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或者职业资格 或者执业资格证或 者其他证书 证书编号 劳动合同编号
1
2
3
……

十一、劳务员工保障要求
1.物业公司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员工签署劳动用工合同,按相关政 策规定购买五险一金,由双方同意确认后缴纳。所有劳务员工的社保必须在桂林市购买,确 保劳务员工得到所应享受的各项福利,不拖欠工资(每月工资报表要有工资及五险一金明细)。 2.物业公司应根据业务工种体现劳务员工薪资的差异性。
3.物业公司对服务人员发放薪酬及社保缴纳等,须提交详细的发放、签收和缴纳记录给 甲方备案。
4.甲方每年将定期核实物业公司为服务人员发放薪酬及社保缴纳等情况的真实性,若出 现弄虚作假行为,将视为违约,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安全保密要求
1.物业公司以及部分岗位劳务员工应与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分行签署保密协议,确保人 民银行资料、信息不泄露、不传播。
2.物业公司须将每个劳务员工的身份信息交予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分行进行备案。
3.物业公司应每半年对所有劳务员工进行 1 次岗位风险排查和人员思想分析。
4.物业公司须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分行报告员工聘用、辞退、调岗、奖励、处罚 等事宜。
5.劳务员工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须保障业务安全和信息安全。
十三、考核要求
1.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如物业公司承诺完成的指标有 达不到的,业主要求物业公司进行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按相关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有重 大责任事故,经业主、物业公司及相关物业主管部门等确认属物业公司责任的,由物业公司 赔偿由此给业主造成的损失。
66

2.物业公司须每月对本物业的物业服务质量进行一次检查,物业公司在组织检查前需告 知业主,业主可自愿参加,物业公司应将检查结果报业主备案。
3.物业公司应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接受业主的监督。如发生以下事项,如火灾、盗窃、刑事案件、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等,物业公司应在 1 小时内向甲方通告。
4.按照物业公司的服务承诺,业主每季度对服务情况进行评分考核。考核评价内容包括 服务人员配备、业务质量、操作规范性、服务满意度、安全管理、业务连续性等 6 个方面,考核评价周期为每个季度 1 次。物业公司须根据考核评价内容细化考评指标,经中国人民银 行桂林市分行审核后制作成服务评价表,考核评价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服务人员配备:没有按照合同要求配足劳务服务人员,或所招聘的服务人员数量没 有达到合同要求的,以及服务人员减少后未能及时补充等,因上述原因导致工作任务未能按 要求完成的,在当期服务评分中予以扣分。
(2)业务质量:所提供的服务没有达到合同约定质量(例如未按要求向中国人民银行桂 林市分行上报有关材料,相关数据报表不准确,上报不及时等)要求的,在当期服务评分中 予以扣分。
(3)操作规范性:服务人员考勤不达标的:不按业务流程进行规范操作的:在业务操作 中出现重大差错,或差错达到一定数量的,在当期服务评分中予以扣分。
(4)服务满意度:客户满意度调查反馈不满意的情况或发生客户投诉的,在当期服务评 分中予以扣分。
(5)安全管理:不及时签订保密协议的,不及时将服务人员调整信息报送中国人民银行 桂林市分行备案的,不按安全保密要求做好保密工作导致人民银行相关资料和信息泄露的:出现重大业务差错,造成不良影响以及出现重大责任事故,造成资金、财产等损失的,在当 期服务评分中予以扣分。
(6)业务连续性:由于物业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规定业务量的,或导致业务中断无法 正常开展的,在当期服务评分中予以扣分。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分行在每季度第 1 个月初对 物业公司上季的服务进行评分,评分按百分制计。当季服务评分将与物业公司当期结算的服 务费用挂钩,服务评分达 80 分以上全额支付当期服务费用,服务评分服务评分 60-80 分扣减 当期 5%服务费用,服务评分服务评分 60 分以下扣减当期 10%服务费用。
十四、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合同第七条的约定,未按时按标准支付甲方应承担费用的,乙方有权要 求甲方支付,从逾期之日起按应交物业管理服务费的 0.1‰交纳违约金,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二)乙方擅自更换经甲方确定的乙方现场管理人员,或指派的现场管理人员非乙方在 职正式员工或指派的现场管理人员为第三方人员的,甲方有权要求在 15 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应交物业管理服务费的 0.1‰交纳违约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7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在 15 个工作日 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应交物业管理服务费的 0.1‰交纳违约金,甲方有权终 止合同。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约定,擅自乱收费或弄虚作假骗取甲方维修配件、材料等 方面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违规费用;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另行给予 赔偿,甲方有权决定单方解除合同。
(五)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半个月物业管理费违约 金。
十五、质量纠纷约定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排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资质的鉴定部门的鉴定为准。
十六、不可抗力的约定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 商处理。
十七、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服务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八、合同附件
(一)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效力,并在协议中注明双方认可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本合同附件及物业服务方案,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 分填写的文字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合同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执行。
十九、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二份、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紧急抢修中,甲方同意乙方临时占用、挖掘道路的、场地的,乙方须先书面通知甲 方,并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二十、合同责任及生效
1.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甲方及使用人,本物业的甲方及使用人应对改选本 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开始生效。
68

甲方 委托方(章):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乙方 受托方(章):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69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70

一、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
71

二、报价文件格式
报价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分标: \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72
报价文件目录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

73

1.投标函格式:
投 标 函
致:采购人名称: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招标公告,签字代表______ (姓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 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 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 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本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日。
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 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
6.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7.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标准 向贵单位一次性足额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发票我方选择开具:□增值税 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信息:
①公司名称:
②纳税人识别号: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
①公司名称:
②纳税人识别号:_
③税局登记地址:
74

④税局登记电话:
⑤开户银行:
⑥银行账户:
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 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 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 本次投标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
□我方本次投标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
□我方本次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 ; 10.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投标人(盖公章):
年 月 日
75

2
3
在用原有物 项目 业公司编号: 标 物业 的服 ①的的名 管理 务人员 数 开标一览表 金额单位:元
称 服务 报价明细 ②
门 征信查 保洁员位 卫保安 询服务 保安 (班长厅 ) 人 3 1 1月数 24 24 24
76

2. 开标一览表(格式)
一、采购标的及数量
二、报价明细及投标总报价
③综合单价(元/ 序号
人·月)
1
数量单位
1 项
④合价=①人数×②月数
×③综合单价(元/ 备注 人·月)
采购人在用原有物
业公司的服务人员
的综合单价报价不
得低于第二章采购
需求“采购人在用原

4 保洁员 1 5 高压电工 1 6 电工 1 7 大厨师 1 人员报24 24 24 24 24 24 24 24 24 价合计( ② 月数 24 24
8 9 10 11 12 (一)采购 业公司的服 序号 1 人 务业 在用 人员 项二厨 配菜 服务 司机 务协 原 ) 岗位 目负师 员 员 机 办员 有物 位 责人业公的服 人1 1 1 3 5 务 ① 数 1 A) ③综合单价 人·月(元/)
2 卫保保安5 77

有物业公司的服务
人员表”中的相应岗
位的“参考人员工
资”,否则,按投标
无效处理。
大写: (¥ )
(二)投标人自行投入的其他服务人员报价明细表(即,在满足服务用工最低人数要求及岗位的基础上,减掉采购人在用原有物
④合价=①人数×②月数
×③综合单价(元/ 备注
人·月)

3 4 5 保洁 厨 服务员 师 员 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
注:

3.投标人的投标综合单价为履行合同的最终综合单价,其投标总报价仅作为评标时计算价格分的依据,不等同于最终结算金额。1.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78
4 24
1 24
3 24
(二)投标人自行投入的其他服务人员报价合计(B) 大写: (¥ )
(三)投标总报价(S)=(一)采购人在用原有物业公司的服务人员报价合计
大写: (¥ )
(A)+(二)投标人自行投入的其他服务人员报价合计(B)
投标人(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分标: \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79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

80

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章):
日 期:
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 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81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 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 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公章):
日 期:
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 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82

6.投标人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
投标人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
序号 直接控股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备注
1
……

注: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 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 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 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 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
3.投标人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公章):
年 月 日
投标人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
序号 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1
……

注: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 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 3.投标人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公章):
年 月 日
83

7.投标声明
投标声明
(采购人名称):
我方参加贵单位组织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 活动。我方在此郑重声明:
1.我方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 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 任。
2.我方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 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 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特此承诺。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并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 表人分别签字,否则投标无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盖公章):
年 月 日
84

四、商务文件格式
商务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商务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分标: \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85
商务文件目录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

86

1.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格式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
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
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 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
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投标 文件;
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 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然后 再参加投标;
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 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 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87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地 址: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注: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88

4.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非联合体投标格式)
(如有委托时)
致:采购人名称: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 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 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1. 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 签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自然人 指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
3.法人、其他组织投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投标时“我方”是指“本人”。
89

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投标格式)
(如有委托时)
致:采购人名称:
根据 (牵头人名称)与(联合体其他成员名称)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 书》的内容,(牵头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现授权委托 (姓 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 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 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牵头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牵头人(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1. 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 委托书上亲笔签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授权委托书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按上述规定签字。
3.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 或者自然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 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
4.法人、其他组织投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投标时“我方”是指“本人”。
90

5.商务要求响应表格式
商务要求响应表
条款 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 针对“商务要求”,投标人 逐条响应承诺
(一)服务期限 及地点
(二)采购预算
(三)服务费用 及结算
(四)权利保障
(五)验收标准

注: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的“二、商务条款”逐条明确的响
应。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 签 字 ) :
投 标 人 盖 公 章 :
日 期 :
91

五、技术文件格式
技术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所投分标: \
投标人名称:
年 月 日
92
技术文件目录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

93

1.服务需求响应表格式
服务需求响应表
标的的名称 招标文件的“服务需求” 针对“服务需求”,投标人逐条响 应承诺
物业管理服务

注: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的服务需求逐条作明确的投标响应。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 签 字 ) :
投 标 人 ( 盖 公 章 ) :
日 期 :
94

2. 投标人自行投入的其他服务人员一览表格式
投标人自行投入的其他服务人员一览表
序号 岗位/职 务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或者职业资格 或者执业资格证或 者其他证书 证书编号 劳动合同编号
1
2
3
……

注:
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2.投标人附本表所列身份证/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 签 字 ) :
投 标 人 ( 盖 公 章 ) :
日 期 :
95

六、其他文书、文件格式
1.联 合 投 标 协 议 书 格 式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及对文件的盖 章,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 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 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和盖章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 成员均予以承认。 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 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公章之日 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 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 月 日
96

2.质疑函(格式)
质疑函(格式)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质疑事项: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日期:
□采购过程
□中标结果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97

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 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 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98

3.投诉书(格式)
投诉书(格式)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标人: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被投诉人 1: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 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的名称:
采购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 疑,质疑事项为:
99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 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 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 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 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 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 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00

JITONG 际通物业
第二章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中
国人民银行桂林市分行)的(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采购活动,服务全
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
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物业管理服务),属于(物业管理);承接企业为(桂林市际通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 280 人,营业收入为915 万元,资
产总额为1686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
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企业名称(章): 桂标示通物业服冬哏公司
日期:2023年 Ω月26 日
3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