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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215线塔前镇棚下村至菖上村路段路面改造工程二期及延平区S215线K0+000-K34+209段灾害防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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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215线塔前镇棚下村至菖上村路段路面改造工程二期及延平区S215线K0+000-K34+209段灾害防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公示

 
【信息时间:2023/07/25】
 

省道215线塔前镇棚下村至菖上村路段路面改造工程二期及延平区S215线K0+000-K34+209段灾害防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E3507020701100244001
 
本招标项目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 8:30时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评标办法:
招标项目名称:省道215线塔前镇棚下村至菖上村路段路面改造工程二期及延平区S215线K0+000-K34+209段灾害防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
建设规模:省道215线塔前镇棚下村至菖上村路段路面改造工程二期建设规模与内容:本项目路线长度8.952km,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km/h,路基、路面宽度5.5m。主要建设内容为路面工程、交通工程等。建设规模:沥青混凝土路面49377m2,平面交叉2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8.952km。延平区S215线K0+000-K34+209段灾害防治工程建设规模与内容: 本项目路线长度34.209km,公路技术等级为四级公路,双向二车道,设计速度20km/h。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等。建设规模:基坑开挖858.2m2,刷坡清理土方3053.2m3,刷坡清理石方452m3,片石砼挡墙4827.3m3,墙背砂砾回填702.8m3,C20砼水沟 9573m,三维植被网挂网植草护坡1865.8m2,SNS高强钢丝挂网540m2,24cm厚抗弯拉强度5.0MPa水泥砼路面475.8m2,新建圆管涵90.5m等。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成员:施金平、郭而东、陶建英、蔡双有、周魁灏、饶华丽、吴庆辉 
三、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投标人名称
评审结果
原因
依据及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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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中标候选人名称:福州交建高速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厦门中平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总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编号:陈信院,证书编号:闽特Z109-03444/闽1352007200802163/闽交安B(22)G01593
设计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编号:陈亮,职称编号:闽G209-06478/201910020350000333
施工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编号:陈信院,证书编号:闽特Z109-03444/闽1352007200802163/闽交安B(22)G01593
投标报价:①设计费:25万元人民币。 ②不可竞争费用:10.6334万元(含工程保险费4.6972万元、工伤保险2.2362万元、青苗补偿费3.7万元) ③施工总承包费 :投标总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按经发包人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造价机构审定后的工程量清单预算金额下浮 3.20 %计取(报价按百分数表示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工期:总工期6个月,其中关键工期节点: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沥青路面必须在8月31日前完工。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质量优良;设计深度执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JTG D81—2017)《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等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交(竣)工验收质量评定符合交通运输部最新颁布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合格标准、(JTG F80/1-2017)《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五、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
中标人名称:福州交建高速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厦门中平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标价:①设计费:25万元人民币。 ②不可竞争费用:10.6334万元(含工程保险费4.6972万元、工伤保险2.2362万元、青苗补偿费3.7万元) ③施工总承包费 :投标总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按经发包人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造价机构审定后的工程量清单预算金额下浮 3.20 %计取(报价按百分数表示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六、公示时间: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8月4日 (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七、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若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服,可在投诉期内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监督部门:南平市延平区交通运输局 
电话:0599-8832024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平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延平分中心
地   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朝阳路7号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玉屏北路1号             
电   话:0599-8723032
联系人: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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