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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溪湖F区能源站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
梅溪湖F区能源站
项目编号 430191202402280136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2402-430101-04-05-400072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湘江新区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溪湖F区能源站(项目名称)已由湖南湘江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告知承诺信息表湘新审投备〔2024〕008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梅溪湖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湖南梅溪湖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梅溪湖F区能源站
2.2项目地点:梅溪湖F区能源站位于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L06-C10地块地下空间(毗邻湘江集团国际医疗健康城)
2.3项目概况:梅溪湖F区能源站位于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是纳入新区城市控规的五个区域能源站之一,F区能源站选址在L06-C10地块地下空间(毗邻湘江集团国际医疗健康城),目前地上规划为油松路停车场项目,净用地面积4683㎡,建筑面积约3800㎡(地下空间)。F区能源站供能区域为:北抵中央绿心公园、龙王港,西至樱花路,南达桃花岭及象鼻窝,东到听雨路,共计可实现接入建筑面积约47.0万㎡。项目设计冷负荷为26.5MW,热负荷为14.3MW。本项目总投资预估为1281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953.1万元、其他费用2901.3万元(含接口费、土地费等)、预备费716.2万元、建设期利息161.2万元和流动资金85.2万元。工程费用包括建筑工程1880.2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4838.9万元、管网工程2234万元。本项目室外供能管网总长度约3公里,最大管径暂定为DN800。项目地基基础设计等级暂定为甲级。
2.4服务期限:150日历天。从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起计算。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梅溪湖F区能源站项目站房勘察和管线勘察。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任务书。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配合;设计内容:本项目全专业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能源站建筑主体设计(含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消防、电气、装修各专业等)、站房建筑三维仿真制作,以及BIM设计、基坑支护设计、 站房工艺设计(含设备、工艺系统等)、室外供能管网设计(含用户换热站设计)等专项设计。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任务书。(其他)
□监理服务: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其他)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项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1)工程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设计资质: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取消参加本地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投标资格。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5年内(2024-05-17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具备下列(1)、(2)业绩要求中的任意之一:
(1)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天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万元的工程勘察和单项合同总冷负荷不少于7MW、总热负荷不少于4MW的区域供冷供热能源站工程设计业绩。本项业绩可以是同一项目,也可以是不同项目,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项业绩应与联合体成员单位所承担的任务相匹配,即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勘察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设计业绩;
(2)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00天内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冷负荷不少于7MW、总热负荷不少于4MW的区域供冷供热能源站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中,须同时涵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两项服务内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项业绩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要求:
①工程勘察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勘察合同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
②工程设计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图审报告(图审报告指经施工图审查单位提供的施工图审查通过文件)]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图审报告为准。
③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和合同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如是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不计算全过程咨询业绩。④类似业绩的上述证明资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人员、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人员、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一致,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拟任勘察负责人 1 人(联合体投标时,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派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2)拟任设计负责人1人(联合体投标时,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3)拟任工艺设计负责人1人(联合体投标时,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
3.2.7其他要求:
(1)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拟任勘察负责人、拟任设计负责人、拟任工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除拟任设计负责人和拟任工艺设计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外,拟任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均不能为同一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 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6)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满足资质要求中的工程设计资质。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05-17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6-07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8799638。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 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https://gcjs.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89938899 按2 转1 或者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梅溪湖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环湖路1177号方茂苑(二期)13栋3116
邮    编:/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黄兴北路112号华润置地中心2号栋45楼
邮    编:/
项目负责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项目负责人)、胡亚高、曾晓伟、焦俊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电子邮件:/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2.梅溪湖F区能源站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计投标报价计费标准.pdf
1.梅溪湖F区能源站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费招标控制价(审核).pdf
梅溪湖F区能源站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doc
梅溪湖F区能源站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任务书(盖章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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