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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海宁市长安镇“污水零直排”提升改造工程—二标段招标文件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2024年海宁市长安镇“污水零直排”提升改造工程—二标段招标文件公示
1.招标条件
2024年海宁市长安镇“污水零直排”提升改造工程—二标段(项目名称)已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2024〕8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补助及镇财政安排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海宁永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4年海宁市长安镇“污水零直排”提升改造工程—二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万元,工程概算约 *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 *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对长安镇区域内6个区民小区(东海花港、春江苑、景江苑、新语府、自由港、人民新村)的雨水、污水管网按“污水零直排”要求进行改造。新建或改建DN110~DN400雨水管1133米,新建雨水口28座,新建雨水检查井 91座;新建或改建De50~DN400污水管4265米,新建污水检查井228座,格栅井4座,隔油池71 座,化粪池17座,沉淀池3座,毛发收集池10座,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建设地点:海宁市长安镇。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2024年海宁市长安镇“污水零直排”提升改造工程—二标段设计图纸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 * 万元。
2.3施工总工期:2024年11月20日前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R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R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已竣工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价要求600 万元及以上市政雨污水管网施工业绩),(2021年1月1日指的项目实际开工时间,如证明的业绩资料里不能反应的,由原发包方针对开工时间进行证明)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备案)或施工合同或施工许可证(可三选一)、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须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
3.4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查询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R其他: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1 条规定。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深厚的现场管理能力,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自2021年1月1(2021年1月1指的项目实际开工时间,如证明的业绩资料里不能反应的,由原发包方针对开工时间进行证明)以来承接过已竣工的市政雨污水管网施工业绩1个及以上(单个合同价要求300万元及以上),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备案)或施工合同或施工许可证(可三选一)、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等。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如所提供的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业绩。
(三)其他:
3.8R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0R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自2021-01-01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或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①上述3.9-3.11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  日至2024年05月  日上午09:00时止。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5-    09:0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平台(海宁)。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海宁永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长安镇                   地    址:海宁市海宁大道271号尚都银座1206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传    真: /
 
 
2024-05-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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