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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沈北新区石佛寺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编制沈北新区石佛寺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10-27 至 2023-11-03
撰写单位: 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撰写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编制沈北新区石佛寺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编制沈北新区石佛寺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13-00197
项目名称:编制沈北新区石佛寺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600,000.00
最高限价(%):3
采购需求:查看
4、 ★服务内容:  
一、项目范围及要求:
(1)、服务范围和建设规模:沈阳市沈北新区,建设面积12万亩,项目总投资约1.2亿元。
(2)、服务内容:1)石佛寺总干渠护砌,从渠首出水口~三支节制闸共计5.380km; 2)南、北分干衬砌总长度 4.15km;3)支渠衬砌共7条,分别为五支渠、六支渠、九支渠、十二家支北支、 茨于支渠、兴隆支渠、盘古支渠,衬砌总长度为9.395km;4)渠首泵站改造,对原有二号泵站进行拆除,并在原址进行扩建,保留一号泵站建筑结构,将其打造为灌区水文化展览馆;5)支渠以上渠系建筑物改造 103 座,其中水闸16座,渡槽2座,农桥5座,支渠分水闸80 座;6)支渠泵站维修改造两处,分别为十二家子泵站、盘古泵站站;7)砂石路总长 25.293km。其中茨于支渠段左侧、兴隆支渠右侧总计长度2.8km,南北分干在内的 10 条渠道总计长度 16.693km。总干渠长度5.8km。8)新建灌区自动化控制系统及流量监测设备。 9)排水支渠清淤,清淤长度 3.683km。
(3)、服务要求:按照项目申报时间要求,实施方案阶段完成省水利厅技术审查,施工阶段完成设计现场服务工作。
二、成果文件要求:
(1)、成果文件的组成:实施方案及附图,施工图设计图纸。
(2)、成果文件的深度: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的工作深度,满足发包人要求并保证验收合格。
(3)、成果文件的格式要求:符合发包人要求。
(4)、成果文件的份数要求:按发包人要求的份数提供,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档1份。
(5)成果文件的载体要求:
5.1、纸质版的要求:提供的纸质版资料应符合档案验收相关要求。
5.2、电子版的要求:电子文档1份;(光盘CD、DVD或U盘)电子文档必须用正规厂家生产的正版CD或DVD光盘刻录,并确保刻录内容与纸质版文档内容完全一致,无任何缺漏。电子文档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加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服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7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03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上传电子文件,投标无效。
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在开标时可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1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6.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7.特别提醒: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及答疑文件,如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北新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地  址: 沈北新区中央路22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室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lnshzb2014@163.com
开户行: 兴业银行沈阳青年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4221401001000074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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