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公局绵阳项目电梯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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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项目编号: 三公局2023.235-建-电梯(... | 项目名称: 建筑公司绵阳项目电梯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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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公告标题:中交三公局绵阳项目电梯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二十一世纪新能源一期项目经理部 (电梯) 招标编号:三公局2023.235-建-电梯(绵阳) 1. 招标条件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二十一世纪新能源一期项目经理部已建设成立,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的电梯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绵阳市游仙区,建设单位为绵阳富乐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建筑面积227989.28㎡,共有13个建筑单体,主要工程内容为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安装、装饰、电气、电梯及节能工程,地块附属的市政管线、道路等;合同额共计5.53亿元。 2.2招标内容:电梯 2.3特别说明: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生产商);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3年12月05日16:00时至2023年12月15日16:00时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PMS/)点击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购买时间为2023年12月05日16:00时至2023年12月15日16:00时。 4.2 招标文件购买:整标500元标书款。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售标时间截止前,将标书款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4.3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绵阳项目电梯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3056200434@qq.com),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有参与意向的单位,请至少提前于售标截止时间1小时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指定邮箱并联系售标联系人进行确认,若未按要求购标导致购标失败,责任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德胜门支行 帐 号:11006022401800257425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http://empm.ccccltd.cn)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详细可以参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注意事项。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5日16:00时。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5.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5万元/整标。 5.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5.6 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二十一世纪电梯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2403047666@qq.com)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收款账户: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收款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收款账号:01-10-000495-01(横线不可省略) 6.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进行。 附件1: 招标公告附表
结算及支付手续: 1.结算价款中应包含:电梯购置货款、运卸杂费、电梯安装(含水电费、现场配合费、安措费等)、保险费、运行调试、过渡期管维、电梯检验、试验费、办证费、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1年驻场维保费以及包含但不限于:在此期间的管理费、利润和法定税金、材料市场价格风险及国家政策调整风险等一切不可预见的风险因素,均包含在每套标配电梯的基础报价之内;除此之外,招标人对电梯专项工程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成且收到政府部门检测报告后,依验收签认单据、检测报告办理结算,每月20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3.每批次订货支付此批货物总价款的30%,发货前支付此批货物总价款的50%,安装验收完成后支付此批货物的17%,剩余3%为质保金,扣除的质保金在合同终止质保期届满后一个月内,以网银转账、银行票据支付、供应链支付工具等方式无息付清。 结算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网银转账支付;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 )3个月;( )6个月;( )9个月;(√)12个月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4.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3 %作为保修(质)金,按 月 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双方在保修(质)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质量保证期为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的一年(如果国家规定终身保质或保修的,依据国家规定执行)。 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5.若业主计量原因,工程款无法及时拨付时,甲方可适当延迟付款时间,乙方应给予理解、支持。 7. 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IC集成电路研创园项目经理部 公司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鑫桥中路3号院3号楼 项目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小枧沟镇五里梁南路 售标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售标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10-81403477 电子邮箱:3056200434@qq.com(张先生,标书款凭证发送邮箱)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 公司联系人:关女士 联系电话:010-89656173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15279852075 电子邮箱:2403047666@qq.com(投标保证金至邮箱) 注意:标书款、投标保证金汇至不同银行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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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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