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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柴油吸附分离装置、化工循环水场等项目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合同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
柴油吸附分离装置、化工循环水场等项目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合同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柴油吸附分离装置、化工循环水场等项目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合同,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核准的批复》(桂发改工服〔登录即可免费查看〕665号)批准建设;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石化公司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油计划〔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3号)、《关于广西石化分公司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总体设计的批复》(石油股份工程物装〔2023〕24号)批准、《关于广西石化分公司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三、四基础设计的批复》(石油股份工程物装〔2023〕91、12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产业园区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炼油区东侧,占地约308公顷。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年住建部令第57号)第二十一条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规定》(中油质〔2012〕331号)第三十六条规定。现需对如下施工项目进行建筑工程质量检测:
200万吨/年柴油吸附分离装置、30/10万吨/年碳二回收装置(包括炼油区装置碰头管线部分)、5万吨/年已烯-1装置、厂区供电及照明改造、厂区电信改造、化工第一循环水场、化工第二循环水场、化工第三循环水场、化工污水处理场、化工净水场、化工第一消防水泵站、化工第二消防水泵站、厂区总平面布置改造、化工凝液精制、化工供电及照明、化工空压站、化工区焚烧炉、厂区动力站改造、制冷站改造、化工电信、智能化工厂、油品汽车装卸车设施改造、油品铁路装卸车设施改造、中间原料罐区改造、厂区液化石油气罐区改造、厂区芳烃罐区改造、厂区汽油罐区改造、厂区柴油罐区改造、化工汽车装卸站、厂区化学药剂设施改造、厂前区综合、总图运输、化工中心控制室、化工中心化验室、化工检维修设施、化工化学品仓库、化工危废暂存库、化工放射源暂存库、化工压力罐区、乙烯球罐组、化工常压罐区、化工低温罐区、化工酸碱站、化工区铁路、化工地面火炬、化工火炬气回收设施、厂外输油管线改造、10万吨级码头库区柴油罐区改造、10万吨级码头库区苯乙烯罐区改造、10万吨级码头改造、10 万吨级码头综合设施改造、10 万吨级码头汽油罐区改造、园区公用管廊管线、化工工艺及热力管网、厂区工艺及热力管网改造、生产楼等56个单元以及单元界区红线范围内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等。
现计划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有实力的第三方检测服务商,对上述工程开展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2.1.2招标范围:
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200万吨/年柴油吸附分离装置、30/10万吨/年碳二回收装置(包括炼油区装置碰头管线部分)、5万吨/年已烯-1装置、厂区供电及照明改造、厂区电信改造、化工第一循环水场、化工第二循环水场、化工第三循环水场、化工污水处理场、化工净水场、化工第一消防水泵站、化工第二消防水泵站、厂区总平面布置改造、化工凝液精制、化工供电及照明、化工空压站、化工区焚烧炉、厂区动力站改造、制冷站改造、化工电信、智能化工厂、油品汽车装卸车设施改造、油品铁路装卸车设施改造、中间原料罐区改造、厂区液化石油气罐区改造、厂区芳烃罐区改造、厂区汽油罐区改造、厂区柴油罐区改造、化工汽车装卸站、厂区化学药剂设施改造、厂前区综合、总图运输、化工中心控制室、化工中心化验室、化工检维修设施、化工化学品仓库、化工危废暂存库、化工放射源暂存库、化工压力罐区、乙烯球罐组、化工常压罐区、化工低温罐区、化工酸碱站、化工区铁路、化工地面火炬、化工火炬气回收设施、厂外输油管线改造、10万吨级码头库区柴油罐区改造、10万吨级码头库区苯乙烯罐区改造、10万吨级码头改造、10 万吨级码头综合设施改造、10 万吨级码头汽油罐区改造、园区公用管廊管线、化工工艺及热力管网、厂区工艺及热力管网改造、生产楼等56个单元以及单元界区红线范围内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等项目所涉及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测项目、设计文件规定的检测内容等专项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等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含桩基,但强夯除外)、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室内环境检测、建筑门窗及节能检测。
具体检测工作量以设计文件要求和标准规范要求为准。
2.1.3标段划分及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按桂建检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3号《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项目及标准指导性意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年版)中检测项目的收费标准为基准价,总体下浮比例不得低于55%。低于该下浮比例的投标将被否决。
采用综合单价下浮的计价方式,以桂建检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3号《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项目及标准指导性意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年版)中检测项目的收费标准为基准价,在基准价的基础上总体下浮比例(%)。即,本项目最终价款按照下列方式计算得出:①以现场实际发生的检测项目及其工作量按照桂建检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3号《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项目及标准指导性意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年版)计算检测基准价;②按上一步计算的检测基准价×(1-合同约定的下浮比例)确定合同最终结算价款。
(1)费用说明
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下浮费率固定不变,合同单价不能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工作内容的人员工资(包括加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社保、住房公积金、办公费、津贴、差旅费、检测费、交通费、食宿费、满足业主管理要求而发生的安全环保费用、疫情防控费用、检测方案编制费、资料费、检测咨询服务费、工具用具和设备使用费、交通费、检测设备物资进出场运输费、厂内转运费、吊装(安装、 拆卸)费、检测报告编制费、各类会议费、管理费、利润、税费(含增值税)、风险等以及合同要求检测单位完成本项目约定的全部义务的所有费用。
(2)计量方式
依据甲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委托书和双方认可的检测数量确认单计量,其中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以甲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委托书和检测报告为准,检测数量以双方认可的检测数量确认单为准。
2.2服务期限(工期):
检测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具体以工程中交时间为准)。
2.3项目建设地点(服务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油大道1号,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资质要求:
3.2.1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许可的检测范围包括地基基础检测(含桩基,但强夯除外)、钢结构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建筑室内环境检测、建筑门窗及节能检测、建筑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等。
3.2.2持有省级或以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3.3 业绩要求:
自2018年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1项已完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绩。需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封面、项目规模、检测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以及合同对应的有效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截图(查验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投标人缺一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3.4 财务要求: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违规事项。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年度)(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未经第三方审计的可以提供2020年度和2021年度;成立日期晚于2020年的,从成立之日起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合格、无违纪记录、无违规事项。
3.5 信誉要求:
3.5.1近3年内(2020年1月1日开标之日)未发生重大检测质量问题。
3.5.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3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行为。
3.5.5 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5.6质量安全环保健康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开标之日)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监督管理机构、HSE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资源保障。
3.6项目机构和人员要求:
3.6.1投标人已建立成熟有效的管理机构和员工培训、考核机制。提供相关规章制度和成熟案例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3.6.2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应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配备的办公、交通设施和检测设备、工具及配备的检测人员的专业和数量应能够满足本项目检测任务的需要,需提供书面承诺
3.6.3本项目检测机构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所有派往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须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需提供投标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无论何种原因的人员变更都必须经甲方审核并书面批准,且不得以低代高,需提供承诺)
3.6.4检测人员配备应满足工程进度需要。在实施检测活动期间,项目检测机构的检测人员不得兼职其它项目,且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擅自调换;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更换的,应以书面形式报业主审批同意后方可更换,且不得以低代高,需提供书面承诺
3.6.5投标人的现场人员配置必须满足现场施工进度需要,施工高峰期,检测人员原则上不得少于35人;当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发出指示要求投标人增加相应人员时,投标人必须立即按该指示要求的时间派遣人员到场,合同价款不因此而增加;所有到场人员的资格条件不得低于招标文件的要求,需提供书面承诺
3.6.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检测关键岗位人员除以上要求外还应符合符合如下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的检测资格证书(注册于本单位);具有5年及以上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实践经验;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1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项目负责人业绩。
投标时需提供学历、资质证书以及能证明其工作经验、工作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及文件。所有证明材料需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的检测资格证书(注册于本单位);具有5年及以上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实践经验;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1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负责人业绩。
投标时需提供学历、资质证书以及能证明其工作经验、工作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及文件。所有证明材料需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安全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安全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5年及以上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安全管理实践经验;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1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安全负责人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学历、资质证书以及能证明其工作经验、工作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及文件。所有证明材料需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检测人员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检测人员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持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检测相应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具有3年及以上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实践经验。投标时需提供学历、资质证书以及能证明其工作经验相关证明材料及文件。所有证明材料需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必须列明拟投标项目所采用的标准规范清单,并承诺所有标准规范均为最新有效版本。提供清单及承诺书
3.7.2投标人必须列明拟投标项目所配备的检测仪器清单,并提供关键设备、仪器的购置发票或能证明其拥有相关设备、仪器的证明文件并承诺所有检测仪器均已检定合格。提供清单、证明文件及承诺书
3.7.3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产业园区(或钦州市)必须设有建筑工程检测试验室,投标人需提证明材料;或在项目施工现场设立工地试验室,且承诺中标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试验室建设满足实验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7.4检测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检测业务的,应当向建设工程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
3.7.5投标人应根据广西石化分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要求,每周二、每月28日前向建设单位质量主管部门提交周/月报,主要内容是本周/月内检测完成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检测项目、检测数量、合格率、不合格描述、不合格项所在装置单元以及施工单位等;现场或试验室检测发现不满足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情况,除按国家相关规定上报监督机构外,应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建设单位质量主管部门。
3.7.6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7检测单位与所检测的建设工程相关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单位不得有直接隶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检测工作客观公正的其他利益关系。提供承诺书
3.7.8投标人需承诺当检测进度满足不了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将投标人合同范围内部分检测任务交给承担本项目其他装置检测任务的单位实施,投标人应承诺并承担由于合同终止或工作量调整造成的检测项目综合单价差价产生的费用。提供书面承诺书
3.8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自助购买和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方式。
5.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911日至2023 918日(北京时间)。
①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
②投标人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登陆账号密码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详见平台上的投标商操作手册)。
5.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应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自愿购买。
5.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5.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5.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请注意报名操作顺序:先①再②)后,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4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购买平台上付款成功后,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自助开具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5.5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采取网上提交电子版的投标方式。
①提交时间: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几个工作日,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提前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7.1,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的,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6.2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5万元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电汇或银行保函(不接受其他形式),收款账号信息见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自助购买。
7. 开标
7.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31008900 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无现场开标仪式。
7.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8. 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
地 址:广西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油大道1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jiaoh_gx@petrochina.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jishuyan@cnpc.com.cn、tjctc@cnpc.com.cn

关于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注册、报名、投标等操作问题,请咨询电子招标运维单位。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请在工作日9:00至16:30拨打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回复“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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