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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2024年大港南部项目部安保项目(二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2024年大港南部项目部安保项目(二次)
项目概况: 2.1.谈判项目名称: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2024年大港南部项目部安保项目。 2.2.项目内容:为维护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大港南部项目部危险品临时库治安保卫工作。配合大港南部项目部做好治安防范、日常巡更及突发治安事件的应急处理,大港南部项目部危险品临时库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警卫人员,主要负责库区的巡回检查、人员登记、治安防范等工作。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4.服务地点:天津分公司大港南部项目部危险品临时库。 2.5. 服务要求: 出入人员、车辆的验证、登记、协助库房工作人员的巡查工作。配合大港南部项目部做好危险品临时库治安保卫工作,做好治安防范、日常巡更及突发治安事件的应急处理。 (1)保证大港南部项目部危险品临时库的安保工作,进行24小时执勤。提供保安及管理人员共9人,其中大门3人,库房及巡更6人。 (2)保证危险品临时库门卫登记、出入人员及车辆管控、周界安防系统管理、库场周边日常巡视、突发事件处置、消防安全等,通过人防手段维护甲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预防和打击和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分公司利益。 (3)配合公安、消防及甲方主管部门落实并开展好安全防范工作,杜绝或减少安全隐患,维护分公司经济利益和生产秩序。 (4)管理、保安人员必须满足项目部管理要求;年龄在18周岁至5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 (5)定期对消防、设备、设施、器材及消防通道、标记、防火门进行检查,确保完好备用,通道畅通,标记清晰。 2.6. 最高限价:36万元(含税)。 2.7 报价方式:总价(该价格为含税价)。 "
项目单位: 测井有限公司
项目类别: 服务类
项目分类: 其他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资质条件: ①服务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商参与谈判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 ②服务商必须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提供营业场所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 服务商具有服务地点所在地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近3个月连续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2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存在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存在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由评委现场查询。②投标人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暂停投标资格:在中石油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在中石油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3其他要求: 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服务商的服务商资格没有被中石油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②服务商承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日止)未发生诉讼和仲裁情况,包括近年来服务商已败诉的与履行技术服务合同有关的案件,以及目前正在进行中的可能对服务商未来的履约能力构成重大影响的案件(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③参加谈判的服务商人需要提供承诺:不得有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范围内领导干部、党员及以及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以上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现场一经查实作否决谈判处理,如合作以后发现的取消合作资格(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服务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服务商完成招标流程后,需要在15天内在当地公安部门完成人员备案(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谈判项目的服务商,请于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2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将公告附件确认通知《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及汇款凭证填写完整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电子邮箱,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发售谈判文件。 4.2谈判文件按项目采用电汇支付的方式发售:每套200元人民币(报名截止日前以服务商基本账户电汇支付),售后不退,银行汇款时附言“ZYCJ-TP-2024-035报名费”。 4.3潜在谈判响应服务商须在本公告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和银行汇款,报名截止日前将电汇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签字盖章扫描件及EXCLE原件(格式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获取)和(格式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获取)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电子邮箱(应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潜在谈判响应服务商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完成谈判文件购买。
项目单位联系人: 赵崤森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1890217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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