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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七局四公司管城回族区商代王城遗址周边环境综合改造(北大街片区一期)EPC项目主体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编号: cscec202403070000818675报名截止: 2024-03-16 14:00:00
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中建七局四公司管城回族区商代王城遗址周边环境综合改造(北大街片区一期)EPC项目主体工程劳务分包公开招标采购
投标须知
一、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管城回族区商代王城遗址周边环境综合改造(北大街片区一期)EPC项目主体工程。
2、建设地点:管城后街以南、紫荆山路以西、管城街以东、东大街以北区域
3、工程整体简介:
该项目是由郑州市商城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地址为管城后街以南、紫荆山路以西、管城街以东、东大街以北区域。其中一期施工范围包含北大街、法院东街、特色街区、管城休闲文化坊、清真寺街东胡同、北大街集贸市场的改造提升。
4、计划选择1家有一定经济实力,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的优秀劳务分包单位。投标人报价时不针对具体标段,待招标结束后由招标人统一划分标段。
二、招标范围
管城改造北大街片区一期EPC项目活力社区范围内主体结构的墙、柱、梁、板、后浇带等主体结构劳务分包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含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签证、技术核定、施工方案、技术交底中涉及到的全部施工内容)。
注:1、车库(局部)普通模板体系钢筋砼墙柱面必须达到可直接做饰面的要求(平整度0-4mm,垂直度0-4mm),外墙与保温队伍交接时需将墙面打磨平整及拼缝处理后达到保温队伍可直接施工的条件,内墙与精装队伍交接时打磨平整、拼缝处理等处理方式后需达到精装队伍验收同意,可直接进行精装修施工的条件,费用已考虑在综合单价中,不论如何处理结算不再增加费用;若达到平整度条件后,发包人不接收,非要求薄抹灰的情况由项目另行分包进行薄抹灰。
2、局部地下车库采用木模板施工,砼墙柱面及梁板必须达到可直接涂刮腻子、涂料的要求,打磨平整及拼缝处理后交于涂料装饰单位施工。
3、主体单位施工出现结构上裂缝等质量问题主体单位无条件维修,其费用已包含在单价里,不再计取,因维修不及时造成的后果中标单位全权承担。
4 、钢筋、模板在加工棚里集中加工,服从管理人员安排,严禁施工作业面上二次加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工程设计、 施工和验收规范要求,工程竣工一次性验收合格,如因施工问题造成质量事故、 返工损失、罚款及工期延误均由中标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5、同意理解并接受我公司内部的工作流程,在目前双方施工合同(或协议)签署手续尚未完成之前,为确保工程进度,同意现场施工与施工合同的签署手续同步进行,同时积极配合贵司进行本工程合同的约谈、签订手续,因中标单位原因导致不能签署施工合同的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6、在合同签署完毕及达到支付工程款条件之前,中标单位自愿承担相关工程费用及支付劳务工人工资,否则,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7、施工时要求采取赶工措施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增加费、材料损耗增加费、机械使用增加费、安全设施、设备投入增加费、模板及支撑材料超用摊销和运输费、夜晚施工增加费用(含照明费、照明设备灯具摊销费、夜间施工效率降低增加人工费,工人夜餐费)、雨、雪天施工增加费、一次性现金投入利息、管理费用等报价时已综合考虑,不再额外计取。
8、环保、扬尘治理、恶劣天气、疫情及政府政策性文件等影响工期的因素报价时已综合考虑,不作为后期工期滞后的依据,中标单位施工期间因工期原因甲方对我单位的罚款中标单位应无条件承担。
9、材料到场时,中标单位无条件配合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负责卸货(材料到场后12小时内卸完)及采购保管,卸货场地内的运输等所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综合单价里,不再计取。
10、主体退场前,负责场地内雨污水的抽排,此部分费用已考虑在报价内,不再计取。
11、质量问题的修补及时处理,因处理不及时,影响观感及因处理不及时所造成的损失完全有中标单位承担。
12、楼层垃圾完工场清,若达不到相关要求,我单位可单方面安排人员清理,此部分费用无条件从中标单位扣除。
13、实测实量的硬性要求,按照发包方要求数据上墙。
14、各种对中标单位的违约金、罚款及合同规定应扣款项在当期工程进度款或应付给中标单位的其他款项中无条件扣除。我方正常履行告知义务的情况下中标单位不得以拒签或其他任何理由不接受。
投标人报价时不针对具体标段,待投标人所报单价中标后由招标人统一划分各自中标标段或根据情况由一家单位施工。
三、招标内容
1、承包方式:主体劳务清包工(即包工不包料包中小型施工机具及辅料的方式进行承包),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
包工、包辅料(对拉螺杆、止水螺杆、直螺纹套筒、PVC套管、各种规格尺寸的水泥成品支撑<除底部定位筋及其他特殊要求之外,任何构件不得使用钢筋支撑>、成品垫块、等及其他各种小型辅材),其中钢筋、砼、模板、木方/方钢、钢筋/木工定型化加工棚、CI标准化防护、钢管、扣件、顶丝、套头、垂直运输机械(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配电到二级配电箱由招标人提供。包材料损耗、包除甲方提供的机械之外的为完成承包内容所有需要的中小型机具(含平板振动器等)、测量放线仪器、测量放线用油漆,施工现场照明灯具、电箱电线,包预留洞口、预埋件制安。包所有预留洞口、预埋件、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环境、包绿色安全文明施工、包成品保护、包赶工(含夜间施工)、包现场材料保卫防盗、包施工中分包方工人安全保护用品、工伤保险和劳保福利、包物价上涨、包场内运输(水平运输及所有垂直运输)、包配合(结构实体材料由甲方提供)、包迎接各部门检查而进行的现场清理、包开具当地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的形式承包。
项目部提供的钢筋合理下料(保证图示净用量节约率5%,超出图示净用量95%部分按超出数量乘以甲方实际采购单价乘以超出量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及时回收余料、综合利用,确保节约;项目部提供的商品混凝土使用时,严格控制浇筑厚度、几何尺寸、严禁涨模、爆模,落地混凝土及时回收利用,合理掐方、杜绝浪费;按施工图预算图示体积考核,超出部分按超出数量乘以甲方实际采购单价乘以超出量从乙方工程款中除。
劳务公司必须在工人进场后及时与劳务工人签订正式的劳务用工合同,表明合法用工关系,发生任何纠纷,以此为据,并报甲方备案。无论业主或承包人是否为本工程购买“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分包人均应在工程施工开始直至缺陷保修期完结期间按相关规定对所有其雇用的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意外保险等其他保险,并持续这类保险,提交复印件给承包人项目部备案。分包人须对其雇员的意外或伤亡负责任。分包人须以自己的名义与受雇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与参与本工程的所有有关人员包括其自身的管理人员和民工等,投保其认为必要的人身意外保险。
2、工作内容(列项详见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钢筋工程:
(1)钢筋制作下料、绑扎部分严格按照项目审核签字确认的钢筋翻样料单及现场书面交底进行施工。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禁止使用非必须使用的措施钢筋(马镫筋、梯子筋、定位筋)。按承包人批准的措施筋作为结算工程量,其余措施筋不予记取工程量。包含不限于钢筋下料加工、除锈、安装、绑扎、焊接(电渣压力焊、闪光对焊)、机械连接、成品保护等内容。
(2)钢筋马凳、控制筋(梯子筋、定位筋等)、洞口加强筋制作、安装、主体及二次结构预留筋及垫块的制作安装,塑料或水泥马凳(垫块)采购及安装。
(3)钢筋的接头处理(即绑扎搭接、焊接、机械连接)及钢筋样品的制作安装,并严格按钢筋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进行施工。
(4)主体施工阶段预埋件的制作、安装。
(5)所有钢筋机械、设备的就位、安装,钢筋加工棚的搭拆。
(6)承包人优化后要求施工的墙垛、构造柱、过梁、卫生间上翻台等零星钢筋工程制作安装(规格、数量承包人单独下发),构造柱插筋的预留,所有小于200mm的门窗墙垛、卫生间上翻台工程均必须按承包人要求随一次结构施工到位。
(7)按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开具钢筋下料单(下料清单按照我方要求格式提供),并报承包人技术管理部门、商务部门审核。
(8)按工程承包人要求对现场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分类别、分规格堆放整齐,并挂牌标示,配合机械卸车、材料场内搬运(整个施工现场以内)钢筋现场的倒运。现场文明施工,成品、半成品及废料的清理堆码、倒运。现场钢筋实行集中加工、堆放,投标方指定委托人领料。
(9)钢筋堆放及加工场地、木料堆放及加工场地、钢结构堆放及加工场地的硬化。
(10)配合试验员负责钢筋原材取样、接头取样。每个检验批验收前,必须保证现场半成品钢筋堆码整齐,规整到位。
投标人完成但不仅限于以上工作,所有与主体结构钢筋工程有关的工作均由投标人完成。
(2)模板工程:
(1)模板(具体以模板深化设计为准)包括支撑体系的钢管、顶丝扣件安拆、修整、堆码)及所有洞口(含所有土建、安装预留洞口及测量洞、泵管洞等 )的制作、安拆、转运(建筑物周边500m以内)、清理、维修。木堵头的加工、安拆,扣件维修、后浇带的支设和保护,卸料平台的搭设、拆除及转运。
(2)所有图示(含图纸指定的标准图集)的结构施工期间预埋件、预埋管的安装,包括止水条、止水环、止水带、止水钢板、套管、铁件、吊环等安装。
(3)主楼止水对拉螺杆安装、切割拆除和修补打磨(包括氧焊烧熔对拉螺杆端头)、止水螺杆端头丝杆回收入库、方形钢管切割、木工棚的搭设、维护、拆除及转运等。
(4)模板(木模)、木方(方钢)卸车(材料标识),材料码放,整理、装车、垃圾清理等。
(5)根据承包人优化后要求施工的墙垛、构造柱、过梁、卫生间上翻台等零星模板工程的施工(规格、数量承包人单独下发),所有小于200mm的门窗墙垛,卫生间上翻台工程均必须按承包人要求随一次结构施工到位。
(6)所有门窗洞口必须按照发包人要求设置企口,飘窗、雨棚、空调板楼梯板下口必须随主体设置滴水线槽。
(7)根据施工需求所有木工机械、设备、材料多次倒运及变更场地,木工防护棚、降噪屏安装、安装防护围栏、亮化处理。
(8)模板、木方、方钢分类码放及打包,配合调拨装车。
(9)模板工程按项目下发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后浇带模板独立支撑,未浇筑前不得拆除。
(10)电梯井内爬升式布料机预埋件预埋。
(11)混凝土结构拆模之后要求每个房间在墙上弹标高控制线、窗洞口控制线、结构墙身控制线等。
投标人完成但不仅限于以上工作,所有与主体结构模板工程有关的工作均由投标人完成。
(3)混凝土工程:
(1)混凝土的浇筑、振捣、平整、机械二次收面(一次性成型,且质量达到规范要求的标准)、养护(含浇水、铺塑料薄膜、草帘子、棉毡等)、测温(含测温记录)、施工缝处理、缺陷修补、多余混凝土的合理利用等。
(2)所有洞口(含设备和管井洞口、塔吊、施工电梯和物料提升机预留洞口、外架工字钢洞、测量放线洞口、预留施工洞口等)的封堵,后浇带清理、浇筑、修补。
(3)混凝土输送泵、混凝土泵管、布料机的安拆、转运、回收;施工过程中泵管堵塞的处理;泵管、泵卡等日常维护、修理、清理。
(4)混凝土浇筑平台的搭设、防护与拆除。
(5)现场文明施工,散落混凝土清理、归拢、合理利用。
(6)洗泵所增设的排污立管的安装及拆除。
(7)所有止水螺杆、对拉螺栓洞口必须按照发包人要求进行封堵并采取防水涂料/其他防水材料抹面处理。
(8)根据承包人优化后要求施工的的墙垛、构造柱、过梁、卫生间上翻台等零星混凝土工程浇筑施工,所有小于200mm的门窗墙垛,有水房间上翻台等均需按承包人要求随一次结构施工到位。(规格、数量承包人单独下发)
(9)凸窗侧板、空调板、大线条、下挂板等零星构件必须与主体结构砼一起浇筑,不得后浇,外墙线条浇筑后不得积水。
(10)分包人采取措施做到卫生间结构自防水,并采取可靠的防裂缝措施,确保结构板无裂缝无渗漏。若出现裂缝或渗漏情况,分包人无条件进行维修并予以2000元/房间罚款。
(11)每次砼浇筑结束前配合项目部合理掐方,避免人为浪费。
(12)装配式楼梯吊装、装配式空调板等吊装预埋安装等。
投标人完成但不仅限于以上工作,所有与混凝土工程有关的工作均由投标人完成。
(4)脚手架工程:
(1)脚手架的搭设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负责使用期间的维护及维修。
(2)主体结构施工范围内所有洞口、四口五临边防护的搭设、封堵、维护、拆除、转运,电梯井水平防护的预埋、搭拆、维护;安全通道、钢筋加工车间、木工棚、搭设、维护、拆除及转运,卸料平台及悬挑架U型预埋环的制作、安装、拆除。
(3)施工电梯防护架(含平台)、防护棚、楼层通道的搭设、防护门安装、门轴制作、防护网挂设,及其维护、拆除及转运。
(4)临时卸料平台搭设及安拆、外挑防砸棚搭拆、临时脚手架工程的搭设及拆除。
以上所有使用的周转架料的装卸车、维修、分类、分规格码放、废料集中堆放。
投标人完成但不仅限于以上工作,所有与脚手架及安全防护工程有关的工作均由投标人完成。
(5)其他工作内容:
1、地基与基础工程中,配合挖土机械修整基坑坑底、边坡,电梯井、集水坑等机械挖不到的死角土方并清运余土、地基处理(30cm以内局部挖土,局部平整及砂石回填等其他方式处理),地下室外墙防水保护层,各种厚度挤塑聚苯板铺贴,配合回填土施工。
2、砂石褥垫层、砼垫层、砖胎模及其表面抹灰层、防水保护层施工以及地下车库和主楼地下室外墙对拉丝杆的截、凿、修补、打磨(包括氧焊烧熔对拉螺杆端头)、止水螺杆端头丝杆回收入库等均由投标方负责施工。混凝土构件遗留的钉子、铁丝等切除及防锈处理,所有外墙对拉螺栓孔遇水膨胀止水塞、打发泡胶、干硬性砂浆封堵、JS防水涂料处理。
3、基坑及周边排水、挡水及挖沟、基坑周边防护及上人梯等,基坑降排水工程所需的沉砂池、转换井砌筑,抹灰(单价包含在合同单价中,不再单独计取)。
4、砼、钢筋、模板、木方、水泥等现场材料的下垫上盖,预留钢筋的清理及保护、结构施工时预留的钢筋头、钉子、铁件以及此类埋件防锈处理等工作。
5、配合施工钢筋加工区、木工加工区及安全通道的基础。
6、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内的卫生打扫清理(包括现场施工道路、楼层卫生以及项目场区内所有绿化管理等)。现场施工道路混凝土浇筑及泥石道路、铺砖道路、钢筋及模板加工车间、附属设施人工均由分包人负责。
7、人员管理:分包人在进场后,要接受项目部为期三天的培训教育(包括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标准化做法),并且三天内须向项目部劳务管理员提交进场劳务人员实名制登记表并提供身份证,并随工程进展在每月5日前将月度人员实名制登记表、月度人员考勤表、月度人员工资发放记录表(工资发放时须邀请项目部管理人员到场)提交给项目部劳务管理员,每滞后一天,分包人须支付每次不少于1000元的违约金。按政府要求开设农民工工资代发专户,并提供每月银行流水。
8、放线:楼层控制线和控制标高由承包人负责,其它细部线和标高由分包人负责引测,承包人负责检查、复检、楼层墙体细部线要求分包人双面弹线,结构1米线、外墙阳角控制线及标识由分包人负责弹线。分包人负责实测实量数据上墙及数据测量。
9、分包人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若不按承包人相关要求操作或因自身责任发生工伤等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分包人负责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自行处理并承担所有费用。
10、分包人配备满足施工现场生产需要的信号工(信号工需持证上岗,岗位证必须由建设厅颁发),塔吊使用、指挥、协调及相关的工具,用具。信号工工资及相关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11、施工现场所有钢筋加工棚、木工加工棚等由承包人统一规划布置,由分包人安装,钢筋、木工加工棚等施工区场地硬化及设备基础全部由分包人施工,费用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分包综合单价中。钢筋棚、木工棚内所有施工机械全部由分包人提供。钢筋棚、木工棚内原材、成品、半成品材料存放的支架、隔离等按承包人的标准化制作,除承包人供应的材料,其余材料全部由分包人供应。施工过程中钢筋棚、木工棚搬动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费用含在安全文明施工费中。加工棚、安全通道、安全防护、电梯井防护、塔吊防护、配电箱防护由分包人提前上报计划至承包人,以保证项目部有足够的时间去采购,否则因此影响施工进度的损失由分包人承担;由我方加工安装的安全防护维护及现场安全的管理由分包人统一负责,若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分包人负责。
12、后浇带砼等的覆盖及预留钢筋的保护等工作。
13、分包人负责卸料平台的搭拆、刷漆、挂设CI形象标识、卸料平台提升及日常维护维修等工作。
14、配合承包人进行新做法新工艺的施工。
15、配备专职的材料员,必须有分包人法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16、配备专职试验员在项目部的统一管理下,按照承包人的要求配合完成其承包范围内的试验检测样品的制作、养护、保护和搬运。配备专职质检员,做好自检工作,填写自检记录、报验工作。
17、对其他分包商及供应商(包括但不仅限于发包人的其他分包商及供应商,含业主指定分包商、供应商及其他专业承包商)的配合工作。
18、对焊机的所有安装、调试和配套工作,所有预埋铁件制作和安装(幕墙除外)。
19、二级配电箱后的所有配电安装(含三级配电箱、开关箱,电缆等相关材料)。
20、成品、半成品的倒运(工区施工范围以内)。
21、分包人按照承包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规划,完成场地内及周围的安全文明施工、设备基础、现场大型机械基础、道路、场地硬化、排水系统、库房、围挡、变、配电箱基础以及其它零星配套工程。
22、分包人负责主体结构上各种洞口(包含其余我方分包单位的预留洞)的封堵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塔吊、电梯预埋洞、内外墙穿墙螺栓孔、外架等洞口的封堵及防水处理。
23、主体施工过程,楼层主体临边洞口、操作平台等所有安全防护由分包人负责。
24、分包人遵守承包人对现场的统一布置,分包人在施工现场的临时办公室及生活区住宿由承包人统一安排,未经承包人有关部门批准不准占用,且分包人一律不准私自搭建临时设施以及在施工现场居住。
25、分包人须无条件配合承包人任何检查及验收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均由分包人承担;在主体预留预埋施工期间发生的所有零星用工及机械,不再单独记取费用,含在主体分包单价中。分包人完成但不仅限于以上工作,合同范围内配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有关的工作均由分包人完成。
26、完成样板展示区的所有工作并达到观摩标准,承包人的各种活动,现场举行的劳动竞赛等活动分包人无条件配合,现场的成品保护及钢结构的施工分包人无条件配合。
27、基坑积水处理由分包人负责。
28、施工现场内及周边区域的道路清扫、垃圾的清理以及运输到现场指定的垃圾池内由分包人负责。
29、施工电梯防护棚、安全通道、主要施工道路的悬挑防护等脚手架的搭拆,施工电梯基础混凝土浇筑和料场等。
30、所有材料、料具堆码整齐,各工种做到工完场清、料尽,能二次利用的废混凝土、砂浆,按承包人要求使用,现场其余垃圾清运至承包人指定的现场垃圾池。对于交叉施工作业的建筑垃圾清理费用,由承包人进行合理分配,分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承包人的分配。
31、外加剂的添加,由分包人负责派专人负责添加。
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主体结构、脚手架施工及所有与为配合现场施工有关的工作均由投标方完成。所有内容均包括在本合同单价中。
安全文明工地施工有关要求:
按照中建CI手册及中建七局标准化工地标准【墙体护角、构造柱防护套管、楼梯踏步及厨卫等下沉间混凝土棱角的模板护角、外墙楼层接茬处等人工由投标方负责】、中建七局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手册【外架底部吊顶(含刷漆)、标准化电梯井防护(含刷漆)等】、建设单位有关要求、规范规定及政府有关要求,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配合工作(其中CI形象标识牌、标语由招标方提供,投标方负责悬挂);若因迎检或争创标杆而需进行施工现场平整、清理现场、物资归码等均由投标方负责;做好“三宝”配备和“四口五临边”防护的配合工作【含已拆模楼层的层间防护和电梯井、风井等洞口定型防护门或盖板的制作安装】,负责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塔吊基础的挡土墙围护,若投标方未安发包方要求安全文明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扣除50%。
按政府环保部门及相关扬尘治理文件要求、配合招标方做好防尘治霾工作,不限于施工现场清扫、洒水、裸土覆盖等。
投标方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止对周围居民产生噪音、光线等干扰,如发生费用,费用自理,各楼安全通道由投标方负责施工搭拆。
投标方配合施工钢筋加工区、木工加工区及安全通道的基础。运输通道、行人梯步(包含但不仅限与安全通道处的行人梯步)、临建的防护工程按发包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现场办公室,工人宿舍由投标方提供,水费、电费、劳务生活区清洁费用等由投标人自理(不提供住宿),水源点由招标方提供。
投标方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若不按招标方相关要求操作或因自身责任发生工伤等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投标方负责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自行处理并承担所有费用。
(8)生产管理:由于投标方管理不善造成影响工程进度、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缺陷的或在投标方分包范围内的施工内容投标方不实施的,项目部通知(口头及书面)规定时间内仍然不予改善执行的、或执行不力的,项目部可直接安排作业人员进行处理,其造成的费用在投标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3、招标人提供材料设备
(1)机械设备:招标人提供提供地泵、汽车泵、塔吊(含塔吊司机)和施工电梯(信号工由投标人提供,持证上岗)。塔吊司机食宿费用由投标方负责并承担。
(2)施工现场用电:现场临时用电由承包方负责将二级配电箱配备至施工现场加工指定位置和各楼栋号下方,从二级配电箱以下配电所用电线、电缆、配电箱、楼层配电箱及照明设备、照明材料均由投标方负责按中建CI手册要求配备。为此,要求分包方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至少一名持证上岗的专业电工和安全员。
(3)施工现场用水:承包方提供临时用水主管到各楼层,并预留相应出水接口,楼层阀门及龙头承包方仅配备一次,施工期间保护、维修、更换均由分包方负责。
(4)材料:钢筋、砼、模板、木方/方钢、钢筋/木工定型化加工棚、CI标准化防护、钢管、扣件、顶丝、套头、垂直运输机械(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配电到二级配电箱、标准化电梯井防护门、标准化临边防护栏杆、标准化楼梯定型栏杆、墙体护角等;垂直运输机械。
(5)招标人不提供工人住宿,投标人自行租房考虑。工人住宿被褥、生活用具、生活区水电费等生活相关费用投标方综合考虑在投标综合单价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单独记取。办公所需的水电费由招标人统一挂表计量、投标人统一管理住宿人员并保证工人人身财产安全等。
4、投标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包含内容
(1)机械设备:除招标方提供之外,其余均由投标方提供并承担相应费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①砼小型机械(振动器具、手提切割机、打磨机、电锤、收面磨光机、空压机、混凝土振捣机械、布料机、路面切缝机等); ②钢筋机械(钢筋加工数控设备、电焊机、闪光对焊机、断钢机、弯钢机、调直机、切割机等);③木工机械(圆盘踞、电刨、手电钻、吸尘器、吹风机)。④电焊机、搅拌机等其他必备机械及所有所需的辅助机械设备。
(2)信号工由分包方按承包方要求自设并持证上岗,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塔吊司机由投标方负责考勤,生活费(750元/月/人)由投标方承担。
(3)辅助材料及用具:除招标人提供材料之外全部和主体施工其余相关材料均由投标方提供并承担费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①钢筋机械连接套筒、铁钉、铁丝、镀锌铁丝、斗车、透明胶带、套丝保护帽、后浇带施工缝收口网、海绵胶带、扎丝、焊条、切割片、钢筋剪钳、钢筋套筒扳手、养护砼用的塑料水管、塑料薄膜、彩条布、保温棉毡、发泡剂、发泡胶、脱模剂、扫帚、铁锹、十字镐、螺丝刀、扳手、锤子、撬杠、手锯、卷尺、测量仪器、线绳、垂球、墨斗、墨汁、红蓝铅笔、粉笔;②模板对拉丝孔堵头,对拉螺栓(含螺帽)、蝴蝶扣、PVC穿墙管、成品马凳、砼垫块、内撑;③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防毒、防尘器具、雨衣、雨鞋、焊接防护用品、绝缘手套、绝缘鞋等);④二级箱以下的配电箱及电线、机具用电缆线和各机具配电分箱、夜间小型照明灯具等其他必备机械及所有所需的辅助材料、辅助工具。⑤密目铁丝网、吊钩下的钢丝绳、绳卡、水泵、水袋、水管。
5、材料的损耗及周转
(1)钢筋原材:(包括用于屋面的冷拔丝)按图示用量降低5%供给分包方,分包方应控制损耗在1.5%范围内,废料应集中堆码,处理归承包方所有。
(2)新模板按1次周转,完工废料应集中堆码整齐,处理归承包方所有;
(3)新木方按10次周转,旧木方按6次周转,完工废料应集中堆码整齐,处理归承包方所有。
(4)商品砼:按图示计算(不扣钢筋占量、不加损耗),在此基础上超用量部分按项目部实际采购单价乘以超出量价格从分包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5)其他甲供材料按河南省2016建筑定额分析(不含损耗)。
(6)分包方对以上材料须在开工前15日提交总需用计划(准确率达95%以上),以后每月25日前须向承包方提供下月的详细月需用计划(钢筋和商混分规格或型号;包括脚手架和模板系统)。由于计划的不准确,分包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招标要点
1、以工程所在地河南省郑州市市场价为基础,按招标文件提供报价清单项,投标单位自主报价。
2、投标单位自报施工方案。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建筑工程劳务分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营业执照年检合格;资质证书年检合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合格。
3、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相应资格证书,且是投标企业在职职工。
4、须有较好的信誉、较强的设备实力和较强的垫资能力。投标方应配置足以满足工程进度/质量的施工人员、材料、机具等。若投标方在上述资源配置上满足不了现场施工生产需要,应无条件增加配置,并且不得以此为借口向发包方索要任何额外费用;
5、施工经历要求:至少独立经营过2个类似项目(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
6、投标方不得将承包范围内的任何工作分包给第三方;
7、现场施工人员应该具备一定的施工经验,能正确并按时执行其所属任务。在施工中,投标方必须服从发包方管理,发包方保留更换分包队伍的权力。
8、近三年来无安全事故。
六、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开户许可证
5、一般纳税人证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投标企业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情况;
8、授权委托书;
七、投标费用、保证金
1、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元整(大写:伍佰元整)。在 云筑网回标截止之前以转账方式交纳,不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汇款时必须注明:管城综合改造项目主体工程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完毕后请第一时间将银行回执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邮箱号:729808589@qq.com),以便及时确认是否缴纳成功。缴纳保证金只能以公司名义用公司账号进行转账缴纳,个人缴纳将视为无效。
注:投标保证金仅以现金的形式通过银行支付给招标人,不接受保函或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在缴纳完投标保证金后,为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及时退回,招标人暂不开投标保证金收据,待定标确定后未中标单位按原账户退回,中标单位转为履约保证金,公司直接开履约保证金收据。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名称: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外支行,账号:03703201101001;联行号:301100000082;
3、投标方中标后,应交纳不低于合同价款3%的履约保证金。如投标方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足够履约保证金,则此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够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则分包人应补足差额部分。
4、投标方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八、质量标准
1、工程规范、标准和质量标准
1.1、本招标工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以及发包方可能随相关施工图纸向中标人提供的本工程具体技术要求;
1.2、本招标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建筑业行业标准、河南省郑州(市)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上述标准、规范有任何不一致的地方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2、质量验收等级:本项目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3、主体结构施工阶段的实测实量标准要求:
(1)在第三方质量安全评估检查和公司、项目质量安全评估综合检查及战
略客户集团、区域检查中,同一劳务分包商综合成绩得分连续两次大于 90 分
且实测实量检查成绩连续两次大于 95 分的,经分公司评议由项目部对其进行
奖励后报技术质量部备案。综合成绩得分小于 80 分的,由工程部组织相关部
门及分管领导对该劳务分包商进行约谈。同一劳务分包商综合成绩得分出现
两次及以上大于等于 75 分且小于 80 分的,对该劳务分包商采取降级处理。
同一分包商出现两次综合成绩得分小于 75 分的,直接列入不合格劳务分包供
应商,并禁止其参与公司新项目投标。(同一分包商连续两次评估包括同一
项目的两次评估和同一分包商施工的不同项目。)
(2)在第三方检测评估检查和公司、项目实测实量检查中,针对检查中的
不合格项,项目部根据劳务分包合同相应条款对分包方进行整改及处罚。
九、工期要求
工期要求:暂定2024年4月1日开工,2024年12月31日完工,暂定总工期275日历天。单体结构工程由一期工期节点(项目部交接工作面开始计算)开始计算,工程整体工期按照工程整体施工进度要求确定,仅作为评价投标人组织能力的参考,不作为工程实际施工要求,但合同中签订的工期要求应严格于招标文件中工期承诺。
十、安全文明施工
1、投标方须按招标方及河南省省有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之要求组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达到河南省/市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十一、投标报价
1、本分包工程报价为根据承包内容固定综合单价形式报价,报价表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经济标报价表。
2、分包工程单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投标方综合考虑竞争实力,单价不做调增。
3、本分包单价包含投标方完成本分包工程有关的一切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不含增值税包干价格,包括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投标方人工费(含信号工工资)、辅材费、中小型机械费、工人进退场费、劳保、工伤保险及医疗费、社会保险费、不可预见费、风险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含除增值税之外,由劳务分包单位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其他分包应缴税金)等招标范围规定的一切与本工程有关工作内容的相应费用,本单价不受材料价格及国家政策影响,综合单价不再做任何调整,合同承包范围内一律不再另行计取零星用工。
4、若在施工前发生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加,按设计变更工程量做相应调整,单价不变。
5、工程量计算:
按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列明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
6、投标人应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在合理的范围内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实际成本。
7、风险因素
(1)报价时应认真对照图纸及详细现场情况,在施工中不可预见因素引起风险等均含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因素内。
(2)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返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单位承担。
(3)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8、奖罚
本工程严格按照承包方、投标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工期执行。工程重大节点的工期逾期,每逾期一个节点投标人应支付总包人违约金2万元;总工期逾期未超过7天的,每逾期一天,投标人按工程总价万分之二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总工期逾期超过15天(含15天)时,每逾期一天,投标人按工程总价千分之一向承包方支付违约金;上述违约金承包方有权在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或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因投标人未及时支付工地工人工资,造成工地工人恶意围堵办公场所或故意停工的,每出现一次或一天,投标人需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30000元,以上违约情况以总包人对以上情况的照片或录像、证明作为索赔依据。
投标人保证施工满足承包人施工进度要求,如因投标人原因,不能保证施工人员正常施工,造成工期滞后,每天处罚10000元。并承担业主对我公司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罚款。
十二、结算及工程款支付节点
1、结算
(1)依据投标方完成的实际工作量和承包单价。
(4)依据投标方使用材料节超情况,钢筋按图示净用量的95%为基准,领用量超出基准部分,按超出部分材料量×承包方采购价进行处罚;如节省材料,按节省材料数量的50%×承包方采购价格进行奖励。
(5)依据投标方实际施工的工期、质量及其他情况。
(6)验收时,下列情况不予计量付款。
a)投标方强行施工的;
b)不能证明施工质量合格的;
c)投标方自身原因返工的;
d)未经承包方验收的(包括阶段验收)。
2、合同价款的支付
(1)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
(2)进度款支付比例为(以单体楼为单位)
a.工程款支付按照月形象进度完成量的75%进行支付;
b.分包工程合同分包内容完成、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5%;
c.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劳务投标人报最终结算,工程承包人在3个月内结算完毕,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7%,剩余3%为质保金;
d.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2年后质保期满扣除维修金等费用支付至最终结算100%。
以上节点支付时间为:节点完成后一个月内,且承包方已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此部分工程的工程款后支付。分包方每次付款必须提供全额发票,否则承包方不对分包方支付工程款。
3、投标方在施工过程中需避免材料浪费,如有浪费现象发生,应赔偿承包方材料损失。
4、投标方不得对本工程再次转包。如有转包情况发生,承包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后果由投标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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