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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头卧式压装设备改造比选邀请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双头卧式压装设备改造比选邀请书
 
 
 
二O二三年八月十四日 
 
第一部分  比选公告
 
一、 比选项目:双头卧式压装设备改造
二、比选项目概况:
详见比选技术要求
三、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人或邮寄比选人。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四、本次比选不允许转包、分包,必须以投选人名义签订合同。
五、 凡不响应“星号”项者均被作为废标处理。
六、中选结果另行通知,比选人对未中选者不作任何解释,不退还比选申请文件资料。
七、本次比选活动由比选人负责解释,并由比选人内部监督机构以书面形式统一答疑。
八、比选人: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雅安市经开区滨河东路6号
    业务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3981611066
    技术联系人:陈志刚13608264958
    监督/投诉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sjfxb@jian-an.com.cn
 
第二部分  比选申请须知
  一、比选申请须知
序号
事项
说 明 与 要 求
1
项目名称
双头卧式压装设备改造
2
比选范围和内容
见技术要求
3
最高限价
(13万元,含13%增值税)  报价注明税率,提供增值税专票,超限价视为废标。
4
交货期
见技术要求
5
付款方式
见合同模板第九条
6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7
评选办法
综合比选(   ),最低价比选( √ )
8
合格中选人条件
经营范围:设备设计、制造、维修等。
9
比选申请文件
1)比选申请文件为商务1份,技术1份,价格1份。
2)比选申请文件用A4纸打印,图表中字体用宋体字。  *3)比选申请文件密封袋上均应写明项目名称,须在封口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若不注明项目名称,则不能参与比选,一切责任自负。
210
比选保证金
金    额:人民币/元
交款方式: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中选货币):电汇、银行转帐(请注明项目名称及包号)等方式递交,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账时间为准。
收款单位: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交款截止时间:201 年 / 月 / 日  /   点前(中选保证金的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11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方式及时间
方式:邮寄或送达。截止时间:2023.8.18上午10:00分比选文件外包装必须备注此次参与比选项目名称.
12
比选申请文件
递交地点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审计与风险部
(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滨河东路6号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潘泽兵(13908169579)。快递标书请于快递单号上备注本次参与比选项目名称。
13
答疑
请比选人将相关问题发送到邮箱:sjfxb@jian-an.com.cn ,比选人内部监督机构将组织答疑,并以书面形式统一回复。
14
比选费用
参加比选的有关费用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比选文件
(一)比选文件的组成
  l、企业简介、项目介绍等(包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比选申请文件为商务1份,技术1份,价格1份;
3、如比选申请人派出参与比选的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比选申请人统一格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被授权人须签字;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资质文件(须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7、主要业绩证明:近期的主要业绩表及图片,业绩表中应写明规格、年份、用户、规模、联系方式等;
8、其他:参选方需提供联系方式。
  (二)答疑
中选人在收到比选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比选人规定的时间内以邮件形式发到指定邮箱。比选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并统一发给所有中选人。
    (三)比选文件的修改
1、在比选截止日期前,比选人有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比选文件。
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在比选截止日2个工作日前通知所有比选申请人。
3、补充通知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比选申请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4、为使比选申请人在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比选人将延长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比选申请文件应装订成册、字迹清晰、整洁干净,比选文件未加盖骑缝章以自动作废处理,
2)比选申请人应将比选申请文件分为正本和副本,信封注明标书名称,加盖密封章。
3)在比选申请文件封口处应当盖有清晰可辨认的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印鉴及公章。
4)如果比选申请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有权拒收。
2、比选截止期
1)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须知中规定的时间(2023年8月18日上午10:00分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给比选人。
超过比选申请截止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有权拒收。
打“★”符号项为重点项必应项,并对方案实施和保证能力进行描述说明。未对“★”项进行说明的比选文件比选小组将其判定为废标。
 
 
 
 
 
 
 
 
 
 
 
 
 
 
 
 
 
 
 
 
 
 
 
 
 
 
 
 
N91 后轴总成双头卧式压装设备改造技术要求
 
1、名   称:;N91 后轴总成双头卧式压装设备改造
 
2、数 量:1 台
 
3、报价币种:人民币(含税)
 
4、报价方式:书面报价
 
5、交货日期及地点:
 
定标后 50 天;重庆建安底盘系统有限公司。
 
6、保密要求:
 
投标方要郑重承诺:投标方及其代表人等,应对应标内容严格保密。特别当不能中标时,投标方及其代表人应将有关文件、技术资料及其图纸(包括复印件)及时、全部退回。
 
7、应标方式和内容:
 
7.1 本设备应标方式:交钥匙工程。
 
7.2 本设备采用交钥匙工程:包括设备的改造、工装的设计、电器元件的修复或更换、安装、调试等。
7.3 招标方提供的技术信息:
 
7.3.1 改造设备名称/型号:
 
 
序号
 
设备名称
 
统一编码
 
备注
 
1
 
双头卧式压装专机
 
03131002121
 
改造用于压装轴管、轴头

 
7.3.2 设备现状:
 
各设备常规功能运转正常,各部件和电器件能正常运行。设备本体、电控柜配套完整,现需用于新产品项目 N91 后轴焊接总成的轴管焊接组件与轴头的压装,为实现功能,需进行改造。
 
 
7.3.3  招标方提供图纸资料:N91 后轴焊接总成三维、二维图纸。
 
7.3.4 产品示意图:
 
 
 
 
 
 
 
 
 
 
 
 
8、投标文件
 
8.1 投标方资质证明文件。
 
8.2 销售业绩
 
8.2.1 投标方应提供近三年在中国大陆地区的销售业绩表(包括数量、合
 
同金额、需方联系方式)。
 
8.2.2 投标方必须在中国大陆内地有同类产品三台(套)以销售实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且质量和使用反映良好,无不良质量投诉。
8.3 合同价和分项价
 
8.3.1 合同总价。投标方必须列出详细的货物明细、生产厂商名称、国别及规格品牌及详细的分项总价和单项价格
8.3.2 提供设备改造维修更换件图册(电子版);
 
8.4 投标设备方案书
 
8.4.1 详细描述设备的改造方案。包括夹具方案及调整换产方案。
 
8.4.2 详细描述产品质量保证方案。
 
8.4.3 详细计算生产节拍保证方案。
 
8.4.4.设备设计、生产准备、加工制造、安装调试、现场到货、安装调试
 
的进度安排。
 
8.4.5.售后服务内容及措施。
 
8.5 包装及运输方式。
 
 
            9、投标书应以中文打印、签字,投标书应有中文目录,内容按目录顺序汇册。
10、招标设备用途及总体要求:
 
10.1 生产任务及我公司边界条件
 
10.1.1 生产任务:主要承担 N91 后轴焊接总成中间工序轴管焊接组件与轴头压装。
10.2 生产纲领
 
 
★生产节拍:≤300 秒/件(含装卸时间),附详细的节拍计算过程
 
10.3 工作制度
 
本设备采用双班工作制。
 
10.4 招标设备总体技术要求
 
10.4.1 要求对设备定位面、管路、电器线路等应进行梳理、修复设备精度、设备功能,保正外形美观,符合人体学原理。
10.4.2 设备配置,包括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附属设备及电器控制等,均由投标方根据设计方案自定,在各电缆线路接口部位应采用航空插头进行连接。
11、改造设备具体要求:
 
11.1 双头卧式压装专机(设备编码 03131002121)
 
11.1.1 产品加工内容:改造设备后用于将 N91 后轴轴头组件压装入轴管焊接组件中。
11.1.2 待加工产品示意图:
 
 
 
 
 
 
 
 
 
 
 
             11.1.3 改造技术要求:
 
11.1.3.1 压装设备应能实现产品轴头组件的压装,压装设备的工艺布局需保证符合精益生产的要求,便于甲方后期的提产改造,并尽可能减少占地面积。
11.1.3.2 投标方需本着以不损害产品质量又可减少招标方压装设备成本,并可提高设备及工装的质量、安全系数以及有利于维修为原则,保证满足甲方提出的设备产能要求,并保证从功能性、互换性、易维护性等前提出发,进行压装设备的方案规划。
11.1.3.3 夹具要求设计合理,需定位准确、操作方便、结构合理,便于
 
快速更换。设备、工装与外部连接的电、气采用标准快速连接。
 
11.1.3.4 定位基准须和焊接、检测基准保持一致,以产品图纸资料为准。
 
保证定位准确、夹紧可靠,防止压装过程中工件受力偏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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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5 符合人机工程学,操作高度≤650mm。
 
11.1.3.6 ★液压系统压力单次不小于 150KN/套,压力必须具有无级调节
 
功能;保证轴头组件能顺利压装到位,并满足产品技术质量要求。
 
11.1.3.7 压装的轴头组件总成角度控制在图纸资料范围内,不允许擦伤
 
工件表面。
 
11.1.3.8 对设备现有的设备本体、液压站、电气系统需要按大修标椎进
 
行检测修复,能够正常使用,且满足加工产品的工艺需求。
 
11.1.3.9 ★设备应充分考虑其使用安全性,在涉及安全性操作处必须有相应的保护设施和措施。设备、装置、夹具等控制面板设有急停开关。生产线设置故障报警装置,采用三色灯报警。其余方案由投标厂家自行考虑。
11.1.3.10 压装过程中断后,按复位按钮使控制程序恢复到当前压装模式
 
的初始状态。设备正常状态指示灯亮。
 
11.1.3.11 设备颜色:设备颜色采用 GB-T3181-2008 标准,浅灰色,代号:
 
GY09。
 
12 设备工作条件
 
12.1 电源  380V±15% 50HZ±1%  三相交流
 
12.2 环境温度   -5℃~40℃
 
12.3 相对湿度   30%~95%
 
12.4 压缩空气   0.4~0.6MPa  压缩空气内有水
 
12.5 要求设备应在买方给定的条件范围内长期稳定工作,买方只提供所需电源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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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资料文件要求
 
13.1 设备最终验收前 15 日内,投标方向买方提供所有设计资料蓝图2套,电子版本一套。其中包括:外购件明细表(包括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及联系方式等)、电气原理图、液压原理图、接线图和电气操作说明书、接口文本、报警信息文本,易损件图册、设备使用说明书及维修保养等技术资料、调整维修保养流程、设备精度检查表等,并提供一套控制程序一套。
13.2 所有仪器,仪表必须提供国家计量产品鉴定证书。
 
13.3 提供设备的验收标准和相应的验收方法及必要的验收工具。
 
13.4 以上所有资料在移交时必须有资料移交清单。
 
14 随机附件及零备件
 
14.1 设备标准配置和随机标准附件。
 
14.2 提供设备操作调整和维修专用工具、器具。
 
15 技术服务及培训
 
15.1 买方视具体情况派人到投标方进行实习、培训和预验收工作。
 
15.2 投标方负责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投标方应派技术专家等人员及自带专用工具等到买方现场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同时对操作、维修人员再次进行不少于一周免费培训,以保证买方人员能正确使用及试运行设备。明确安装、调试、卸货到工位的运输、吊装等方面的责任划分,以及《相关方安全、环保协议》的相关规定等。
15.3 安装调试时间一般不超过 7 个工作日(在用户工厂,按日历天计算)
 
15.4 安装、调试、最终验收合格后,提供整机 12 个月质保;在保修期内免费提供零件及服务,并应及时有效。卖方应在设备使用五年期内免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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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技术升级,以及按优惠价提供配件和技术服务。设备发生故障后,卖
 
方应在收到用户信息后24小时响应并在4个工作日内排除之并交付使用。
 
15.5 当设备保修期满之后,依然能提供广泛而优惠的技术支持及备件的
 
供应。
 
16 验收标准及验收程序
 
16.1 设备试验、验收须按有关国家(或行业)标准和规范及卖方中标时所提供的技术参数执行,买方代表有权参与有关验收试验,卖方应向买方的验收代表提交试验数据和报告。设备主要零部件、原材料、原始资料和检查记录,供买方验收时审查。
16.2 卖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出厂时,应有卖方专试人员签字的产
 
品质量合格证和出厂试验记录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
 
16.3 验收分预验收和终验收两次进行。预验收由卖方负责组织实施,买卖双方参与,在卖方制造厂家进行;终验收在买方生产现场进行,由买卖双方共同参与。
16.4 预验收内容:
 
16.4.1 买方在设备预验收前 15 天提供 10 套工件,供预验收设备使用,超
 
过 10 套工件卖方负责工件费用。
 
16.4.2 预验收合格标准
 
16.4.2.1 设备齐全完好、且设备符合合同有关规定。
 
16.4.2.2 设备连续空运转 4 小时无停机故障,并试生产 10 套产品符合产品图纸及工艺要求,生产节拍符合设计要求,判定为预验收合格。
16.4.2.3 预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定预验收纪要,在此之前卖方不得擅自
 
发运设备。
 
16.5 终验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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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5.1 设备在买方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后进行。
      16.5.2 终验收合格标准
       16.5.2.1 设备连续空运转 8 小时无停机故障。
       16.5.2.2 试生产 4 个班次产品符合合同、产品图纸及作业 指导书等规定要求。
       16.5.2.3 生产节拍符合设计要求。
 
       16.5.2.4 设备性能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16.5.2.5 以上都满足后由买方发起终验收流程进行终验收。
 
17 其它要求
 
打“★”符号项为重点项必应项,并对方案实施和保证能力进行描述
 
说明。未对“★”项进行说明的投标文件评标小组将其进行扣分。
 
 
 
 
 
 
 
 
 
 
 
 
 
 
 
 
 
 
第四部分   商务合同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设备维修/保养/改造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甲方)          签订时间:2023年  月  日
乙方:                        (以下称乙方)          签订地点:四川省雅安市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所需材料及项目内容名称、型号、数量、金额及完成时间   
序   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 量
单价(元)
总金额(元)
完成日期
1

 

1
 
 
 
合计
 
 
 
 
合计人民币(大写):            (含税13%总价),提供增值税专票。

第二条、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详见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
第三条  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满足甲方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若未满足甲方要求,乙方无条件按本合同第十条赔偿。如果乙方安装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单独解除本合同。
2、质保期壹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且质保期期间设备安装项目出现问题的,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保证无论质量保证期内外,在接到用户信息后的 24小时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在质量保证期后或质保期内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问题,乙方仍须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甲方所需的技术服务,并可收取合理的费用。
第四条  设备维修、调试及验收地点 见技术要求
第五条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运输及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包装要求
乙方自行包装以保证安全运输。
第七条   验收
甲方应当在乙方安装完成交付使用后10日内对设备进行验收签收,验收标准以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为准。异议期限为交付签收后15日内。
第八条   随机备件、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按甲方技术要求。
第九条   结算与支付方式
1、本合同总价:         元(         )含税。
本合同价格包括:《技术协议》约定的维修所需备品备件费、材料费、特殊工具配件费、安装调试费、检测费、资料费、培训费、运输费、保险费等。
2、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付合同总价 30 %。付款前乙方需提供当期付款全额发票(增值税专票)。
3、第二期付款:项目完成且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合同余款的全额发票(增值税专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一个月内付合同总价款的 50 %。
4、第三期付款:合同款的2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
5、付款方式:当期付款在人民币肆万元(不含)以内以现金转账方式支付;人民币肆万元(含)以上的以半年期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乙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按合同要求完成设备安装事项。每逾期一日,乙方按合同价的 0.5  %交纳违约金,甲方可在应付货款中扣出;违约期计算时应扣除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误时间。
2、乙方设备安装不能满足约定要求,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如因乙方在安装过程中操作不善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或设备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如乙方逾期履行合同超过 7 天,应视为乙方不能交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回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货款,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10  %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疫情等,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甲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受事故影响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报等)通知对方,并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邮寄给或送给另一方。
3、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报等)通知另一方,如不可抗力事故影响连续 45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履行问题,并尽快达成变更协议。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若在签订后或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所有诉讼费用(包括并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等费用)均由败诉方全部承担。
第十三条   反商业贿赂条款
甲乙双方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反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共同营造公平、公正商业环境;不向对方相关人员及其亲属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如:贵重礼品、回扣、礼金和有价证券、佣金、安排旅游或支付相关费用等。
如一方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果守约方遭受损失,违约方应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四条  其他
1、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为双方的完整协议,以前协议双方或其他代理人就本协议适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项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陈述、谈判、信函、承诺、协议、协商和合同,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在本合同签订以前形成的均自动失效,以本合同为准。
3、 本合同所有的日期,除已有明确规定外,凡直接送达的,以收件人签收日期为准;邮件送达的,以邮局邮戳日期为准。
4、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5、 本合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
6、 本合同有效期:合同履行完成。
7、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四川省雅安市经开区滨河东路6号
单位地址
 
总经理: 黄朝永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电话:0835-2635530
电话:             传真
手机:13608269784
手机:
开户银行
工行雅安河北街支行
开户银行
 
账号
2319614109022101685
账号
 
税号
91511800210900656Q
税号
 
邮政编码
625100
邮政编码
 

 
第五部分   廉政协议
 
廉洁共建协议书
                                         
甲方: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双方单位及业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实现诚信合规经营,践行公平公正,推进共享共赢,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廉洁共建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洁从业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遵守诚实信用原则,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不营私舞弊,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商务交易环境;
(三)严格廉洁从业要求,加强员工的管理和廉洁从业教育,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
第二条  甲方义务
甲方有义务督促并监督自己的员工做到:
(一)不索要或接受乙方提供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电子红包等;
(二)不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或接受其它变相资助;
(三)不在乙方或乙方的关联单位入股或变相入股分红和兼职取酬;
(四)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旅游、高档宴请、高消费娱乐及打牌等活动;
(五)不得向乙方单位及人员借款;
(六)不利用职权通过乙方为个人及其配偶、子女和特定关系人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对乙方举报反映的问题,甲方要进行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并及时给予回复。甲方确保对乙方举报行为不进行打击报复。
甲方举报受理部门: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地址:雅安市经开区滨河东路6号,邮编:625100,电子邮箱:jajsb2009@163.com, 举报电话:(0835)2635443、2635389。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不得向甲方人员提供回扣、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提货卡(券)、电子红包等;
(二)不得为甲方人员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包括日常业务活动中发生的交通费和住宿费;
(三)不得为甲方人员安排旅游、高档宴请、高消费娱乐等活动;
(四)不得通过打牌等带彩娱乐活动,变相贿赂甲方人员;
(五)不得为甲方人员在乙方投资入股提供方便;
(六)不得安排甲方人员在乙方兼职取酬;
(七)不得为甲方人员及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
(八)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人员打探有关商业秘密;
(九)对甲方人员在业务交往中出现的不廉洁行为及违纪违法问题,应及时向甲方监督部门举报,并积极配合甲方调查取证工作。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人员违反本协议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做出如下处理(单处或并处):
1.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纪违规金额5至10倍的违约金,且乙方通过违纪违规方式获得的不正当得益应全部退还甲方。
2.取消乙方在甲方的新增业务(新增业务量及新的业务种类)资格。
3.情节严重者,立即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履行,并将乙方列入黑名单,取消乙方供应商资格。
4.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
甲方: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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