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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七局交通公司望沙路延长线(横沥桥)拆除重建项目工程路基管网工程招标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建七局交通公司望沙路延长线(横沥桥)拆除重建项目工程路基管网工程招标
招 标 公 告
(专业分包)
为满足中建七局交通公司望沙路延长线(横沥桥)拆除重建项目工程施工生产需要,现就望沙路延长线(横沥桥)拆除重建工程项目路基及管网工程进行招标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 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望沙路延长线(横沥桥)拆除重建工程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概况:望沙路延长线(横沥桥)拆除重建工程起点接洲涡桥,向西跨越寮厦水道,终点接新联路,包含两部分,一是桥梁拆除重建及桥梁两侧接顺道路(东至洲涡桥,西至横锦路),二是现状新横路(横锦路至新联路)升级改造。路线主线全长约 1490.349 米,其中横沥桥拆除重建,近期按双向四车道建设,红线宽 24m,设计时速 40Km/h,远期再按双向六车道,红线宽 36m 进行建设,东侧桥底设掉头匝道,掉头匝道长约 0.35Km,主桥两侧设人行梯道桥,共四座。二是现状新横路(横锦路至新联路)升级改造:维持现状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为 40km/h,水泥路面修复后整体加铺沥青,人行道及树池拆除重建。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环境保护与景观绿化工程、试验检测等。本工程合同工期为750日历天,合同金额为1.27亿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未被中建股份、中建七局列为不合格或不良行为供应商。
4.资质要求:具有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
5.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6.符合上述条件,经中建七局交通公司北京公司采购管理小组资格审查合格后,方为合格的投标人。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和截止时间:以云筑网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2.报名方式:仅通过“云筑网”上进行报名(网址 https://www.yzw.cn/)。
说明:①已在“云筑网”完成正式供应商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云筑网”(网址https://www.yzw.cn/)签收招标公告后报名;
②未在“云筑网”注册的投标人,需先在“云筑网”(网址 https://www.yzw.cn/)注册且并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报名。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渠道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在“云筑网”网络交易平台公开报名,并经招标人分层级资格审查后产生。投标人在资格审查阶段可以不在本下级资源库,但需满足如下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招标要求的,在中建七局交通公司云筑网本、下级资源库内无需进行现场资审,仅需上传资格审查资料清单,经中建七局交通公司北京公司采购管理小组资格审查合格后,方为合格的投标人。
(2)不在中建七局交通公司本、下级资源库的,除将资格审查资料上传云筑网外,还需经中建七局交通公司北京公司采购管理小组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为合格的投标人。
2.资格审查资料清单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
(5)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小规模纳税人可不提供)
(6)近三年内相关业绩合同
(7)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填附件2)、代理人的劳动合同以及半年内社保证明(股东也可不提供)(加盖公章)
(8)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有,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以上报名资料合并为一个文档(PDF格式),所有资料统一由投标方按照上述要求上传云筑网,附件按照招标方模板格式,如若未按照要求上传相关资格审查资料,资审不予通过。
注意事项:如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需提供延期证明资料。
五、招标文件的发放时间及方式
1.发放时间:见云筑网。
2.发放形式:招标方通过“云筑网”(https://www.yzw.cn/)以电子版发放。
六、其它
1.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元,按照公司《采购管理实施细则》、《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局A级及公司B1级投标人可免交投标保证金。注:投标保证金转账备注信息:“交通公司北京公司望沙路延长线(横沥桥)拆除重建工程路基及管网工程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合同额的3%,按照公司《合同管理实施细则》、《采购管理实施细则》、《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3.合同签订:双方使用电子印章进行签订,投标人电子印章须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10 天内在招标人认可的电子印章软件公司制作完成。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乔相杰
联系电话:18538983128
八、附件9-1、附件9-2
中建七局交通公司北京公司采购管理小组
2024年3月22日
信息来源:https://mall.yz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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