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市洛龙区泰伦德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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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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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洛发改收费〔2024〕9号
洛阳市洛龙区泰伦德学校:
你校关于核定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为规范民办学校教育收费行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在成本监审基础上,经我委审价委员会研究,现就你校学费标准批复如下:
小学学费标准每生每年20000元。
此批复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文件有效期3年。你校收费前应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024年4月26日
洛阳市洛龙区泰伦德学校:
你校关于核定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为规范民办学校教育收费行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在成本监审基础上,经我委审价委员会研究,现就你校学费标准批复如下:
小学学费标准每生每年20000元。
此批复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文件有效期3年。你校收费前应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