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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水务供水公司各区镇营业所2024年度瓦工工程五标段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海安市水务供水公司各区镇营业所2024年度瓦工工程(项目名称)
交易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水务供水公司各区镇营业所2024年度瓦工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海安市水务集团供水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国企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瓦工工程五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工程规模:280万元,共划分6个标段,一标段:李堡营业所服务范围内瓦工维修及整体工程,最高限价47万元;二标段:开发区营业所服务范围内瓦工维修及整体工程,最高限价47万元;三标段:城区营业所服务范围内瓦工维修及整体工程,最高限价45万元;四标段:高新区营业所服务范围内瓦工维修及整体工程工程,47万;五标段:曲塘营业所服务范围内瓦工维修及整体工程,最高限价47万;六标段:墩头营业所服务范围内瓦工维修及整体工程,最高限价47万。本工程采用固定费率方式报价,控制费率为招标人设定最高单价限价的100%,各项目的中标价按照最终的中标费率乘以各项目的最高限价确定。
(3)招标范围:海安市水务集团供水有限公司各营业所给水管网改造、维修施工,需要配套瓦工、人工挖土零星工程施工,零星工程包括水泥路切割、破碎、修复,砌筑阀门井和水表井、砼支墩、消防护栏更换安装及人工土方开挖与回填等零星工程。我公司零星工程具有不确定性,无法明确人工程量和施工地点。
(4)工期:一标段:李堡营业所服务范围内区域,结算总额达47万元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期达一年,本合同自动终止,重新组织招标。
二标段:开发区营业所服务范围内区域,结算总额达47万元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期达一年,本合同自动终止,重新组织招标。
三标段:城区营业所服务范围内区域,结算总额达45万元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期达一年,本合同自动终止,重新组织招标。
四标段:高新区营业所服务范围内区域,城区营业所服务范围内区域,结算总额达47万元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期达一年,本合同自动终止,重新组织招标。
五标段:曲塘营业所服务范围内区域,结算总额达47万元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期达一年,本合同自动终止,重新组织招标。
六标段:墩头营业所服务范围内区域,结算总额达47万元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期达一年,本合同自动终止,重新组织招标。
各标段累计结算费用达到80%时,成交单位需书面报告采购人,否则服务费超出合同金额部分视为对采购人优惠(合同期满后,如下一年度招标未果,之间的过渡期由乙方继续施工,工期至多为两个月)。
(5)质量要求:合格。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2业绩要求:无。
3.3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2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3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4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近五年内,交易响应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交易发起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其他条件:a.授权委托书;b.投标时,只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交易响应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c.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d.投标人承诺书。e.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f.因该工程无法明确工程量和施工地点,交易响应人需向各标段负责人了解工程概况后提供甲方出具的踏勘回执单。
(8)如有以往参与招标人采购项目或工程施工中,存在不按要求履行合同等情况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或借他人资质参与投标,若项目实行过程中招标人查出履约不合格的单位或个人存在以中标单位名义进场施工的情况,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同时将违规情况上报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交易响应人可同时参与以上各标段投标,但每家交易响应人限中1个标段,按开标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某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该投标人同时也不得成为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二名的投标人推荐为本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已在其他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除外)。
4.响应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交易响应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交易发起人不组织交易响应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响应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凭企业CA证书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手册下载)。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17日14:00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此项目使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形式。
5.2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交易发起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响应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响应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7.其他事项
7.1本项目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为9400元,二标段投标保证金为9400元,三标段投标保证金为9000元,四标段投标保证金为9400元,五标段投标保证金为9400元,六标段投标保证金为9400元。非成交单位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日期结束后退还。
7.2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响应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到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开标当日,交易响应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交易发起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交易响应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无偿提供纸质版(与投标电子版一致)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同时提供电子响应文件和提供壹套响应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师 3000、新点、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 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8. 联系方式
8.1 对网上投标部分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系统驻场技术人员:051381819522、15371795622、15240580971、15371717511  
8.2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
交易发起人:海安市水务集团供水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46号
联系人:刘朔铭
电 话:13773763399
 8.3 对项目响应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代理公司提出。
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宁海南路229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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