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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易中心)建邺区静思苑等9个片区雨污水管网清疏修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市交易中心)建邺区静思苑等9个片区雨污水管网清疏修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编号: BNJ240026-01F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京建邺新城房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建邺区静思苑等9个片区雨污水管网清疏修缮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审字[2024]2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3838.2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3838.2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中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设计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建邺区
        2.3 工程类型: 小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工程对建邺区静思苑、万达西地、月安幼儿园、中华中学、莫愁湖西路9号、晓庄学院莫愁校区(含宿舍区)、水西门大街348号、350号,金马丽城西园、木樨园等9个片区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总改造面积约41.68公顷。最大管径800毫米。具体实施范围根据规划和现场情况综合确定。工程实施内容:现状雨污水管网检测、清疏、修复、更换或新建,管道错混接点整改,化粪池清淤修复,增加节点井及监测井,绿化及路面恢复等。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140.46万元(工程计费额按2825.41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建邺区静思苑等9个片区雨污水管网清疏修缮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全过程设计跟踪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设计服务期:14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3-27 09:30:00
        4.3 工具及平台使用费 0 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10分)
6.1.1最高限价为108.3309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业绩(15分)
6.2.1投标人业绩:企业自2019年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或建安费2800万元(含)及以上的市政雨污分流工程设计或市政排水工程设计或雨污水管网清疏修缮工程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多得10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时间、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10分
6.2.2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19年2月1日(含)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或建安费2800万元(含)及以上的市政雨污分流工程设计或市政排水工程设计或雨污水管网清疏修缮工程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多得5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时间、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5分
6.3设计方案(50分)
6.3.1设计构思(30分)
①总体设计思路:总体设计思路清晰完整,工程目标符合市区两级对水环境整治目标的最新要求;设计理念符合南京市建委要求的雨污分流片区分类设计的指导思想(最新要求及指导思想相关文件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等级分:(优:6;良:5.5;中:5;差:4.5;无:0)
②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对项目概况、周边自然条件、水环境等方面的理解程度;对项目必要性可达性进行分析。等级分:(优:6;良:5.5;中:5;差:4.5;无:0)
③雨污水主次干管及河道排口论述:对本次招标范围内的9个片区的市政主次干管、河道及排口的分析论述细致准确。等级分:(优:6;良:5.5;中:5;差:4.5;无:0)
④设计方案:详细论述各片区的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合理可行、针对性强,设计贴合项目需求,对主要节点及细节优化设计合理可行。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⑤保证措施:设计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及服务保证措施。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⑥针对性方案:针对本次招标范围内的9个片区内部的雨污水管网清疏修缮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及针对性解决措施。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6.3.2项目解读(20分)
①雨水、污水量计算分析:合理选择设计参数,对片区雨水量、污水量进行计算并分析论证。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②项目调查总述及问题分析:对片区现状详细摸排调查,现场情况调查细致全面;对排水单元现状管网系统进行分析说明,对片区内现状管网运行工况分析论证。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③项目的衔接:论述本项目与流域其他相关项目的衔接,方案完整、讲究经济实用、切实可行。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④经济分析:投资估算编制文件内容完整、合理、有量、有价、计算相对准确。等级分:(优:5;良:4.5;中:4;差:3.5;无:0)
6.4项目组成员及其他(21分)
6.4.1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正高(教授或研究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2给水排水专业人员2名: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的,每人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加1分,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加2分。(提供职称证书及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8分
6.4.3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的加1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提供职称证书及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4.4园林类景观类专业人员1名:具有园林类景观类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园林类景观类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4.5造价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提供职称证书及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6.5其他因素(4分)
6.5.1奖项:
企业自2019年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的市政类涉水工程设计项目,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行业协会颁发的市级奖项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含直辖市)及以上奖项的,每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4分。(最多提供2个奖项,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同一项目按获奖得分高的计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备注:
(1)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2)项目组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3)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4)本标段采用设计方案评分点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分别编辑。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且设计方案要求统一按照A3排版制作。设计方案页数限定400页内。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最后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决定排名。
(5)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时不重复计分。
(6)项目组成员职称不累计得分,按最高级别职称计取。
(7)投标申请人需提供项目组成员在本单位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08月至2024年01月)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的事业编制人员若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若属企业退休人员、退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不得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等媒介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4年3月6日16时33分到 2024年3月13日16时33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8.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资格。
8.5、其他要求:投标申请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08月至2024年01月)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的事业编制人员若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若属企业退休人员、退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材料如未提供,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6、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审批〔2023〕579号)(1)省、市级许可的企业资质延期和延续:许可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要求,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不在延续范围内。此类资质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到2024年6月30日,并在省、市级许可资质延续后的相应资质证书上予以单独标识有效期。期间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8.7、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建邺新城房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中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怡康街9号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国际总部研发园4B幢19层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张敏 联  系  人:戚成珍
        电       话:17327773740 电       话:17366222771
        传       真:/ 传       真:/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5098ec08-8d69-4cad-8b64-5320a1d07ba8&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标文件查看地址: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UniteElec/LiuChengElecView.aspx?ViewGuid=Z9JmNU-VDSuXsnpFQY*k*igHcPU8daB4b46iQOP9hdhv5Lxx9PJ3NCCtUxTF0Wmp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4499023、025-83753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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