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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主城区道路照明节能改造项目设计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丽水市城市亮化管理中心的委托,对丽水市主城区道路照明节能改造项目设计服务进行采购,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项目编号: 浙鼎峰招[2024]121号
2.采购项目:丽水市主城区道路照明节能改造项目设计服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最高限价
1
丽水市主城区道路照明节能改造项目设计服务
完成丽水市主城区道路照明节能改造项目的设计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辅助推进主体项目的采购
10万元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行贿犯罪记录)。
5.6特定资格条件:满足下列(1)-(4)项资质之一: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工程设计电力(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5.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7.招标文件获取:
7.1获取时间:2024年5月17日-2024年5月24日(每天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代理机构报名(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7.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未关注相关网站,所造成的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3获取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1)报名表(详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传真、邮寄或电子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报名联系人:沈诗玲联系电话:15925747689(微信同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8.资格审查:接受供应商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有投标资格。
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10.递交文件地点: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丽水市莲都区庆春街979号)。
1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丽水市莲都区庆春街979号)。
13.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14.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丽水市城市亮化管理中心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8-2071782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应芳芳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578-2082121
地址:丽水市庆春街979号1楼
采购人:丽水市城市亮化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7日
附件信息:
2024.5.17 定稿招标文件 丽水市主城区道路照明节能改造项目设计服务.docx
135.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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