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公示(一种新型自攻型正畸支抗钉套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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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沪九院院字〔2019〕91号)规定,对“一种新型自攻型正畸支抗钉套装 ”成果转化项目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 标的技术的内容、形式和转化形式 (一)技术名称:一种新型自攻型正畸支抗钉套装 (二)技术形式:专利权 专利一 专利名称:子母式骨支抗钉及其支抗组件 专利权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 发明人:房兵,夏伦果,郭伟明,赵宁,刘超,袁玲君 专利类型:实用新型 专利号:ZL202123217030.2 专利申请日:2021-12-20 专利授权日:2022-05-17 期限届满日:2031-12-19 年费缴至:2024-1-22 专利二 专利名称:正畸微型支抗钉 专利权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 发明人:房兵,夏伦果,郭伟明,刘超,欧阳宁鹃 专利类型:实用新型 专利号:ZL202121562777.9 专利申请日:2021-07-09 专利授权日:2021-12-10 期限届满日:2031-07-08 年费缴至:2024-08-09 专利三 专利名称:一种自攻型支抗钉引导钻及包含该引导钻的组件 专利权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 发明人:房兵,夏伦果,郭伟明,赵宁,刘超 专利类型:实用新型 专利号:ZL202320290855.7 专利申请日:2023-02-23 专利授权日:2023-09-05 期限届满日:2033-02-22 年费缴至:2024-02-23 专利四 专利名称:一种防止种植支抗软组织炎症的支抗钉 专利申请号:2023203832273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专利权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 发明人:房兵,夏伦果,郭伟明,赵宁,刘超 专利申请日:2023-03-03 (三)转化形式:普通许可 专利许可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个专利期限届满日为止。,专利实施许可的范围是在中国大陆使用专利方法实施生产、制造、经营、销售专利的产品。 二. 成果评估机构 本项目标的涉及的四件专利的无形资产评估报告由上海科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价值为人民币398万元。 三. 协议金额形成过程 通过上海技术交易所(http://www.stte.com/)以挂牌形式进行公开转让,挂牌金额为人民币400万元,公告期自2023年09月07日至2023年09月21日;项目公告期届满,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为杭州西湖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经审核,杭州西湖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符合受让条件要求。 四. 协议双方 许可方: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制造局路639号 法定代表人:吴皓 被许可方:杭州西湖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临港路1号2号楼 法定代表人:茹栋 五. 协议许可权利 “子母式骨支抗钉及其支抗组件(ZL202123217030.2)”、“正畸微型支抗钉(ZL202121562777.9)”、“一种自攻型支抗钉引导钻及包含该引导钻的组件(ZL202320290855.7)”、“一种防止种植支抗软组织炎症的支抗钉(2023203832273)”的专利权。 六. 协议金额 本合同许可费为人民币【肆佰万】元(¥ 4,000,000.00)。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由被许可方将许可费汇至许可方以下指定银行账号。具体支付金额及期限如下: (1)被许可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向许可方支付首期许可费计人民币 【捌拾万】 元(¥800,000.00); (2)被许可方应自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向许可方支付第二期许可费计人民币 【捌拾万】元(¥800,000.00); (3)被许可方应自获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满一年起的连续四年期内,每年向许可方支付许可费人民币【陆拾万】元/年(¥600,000.00/年),四年许可费共计人民币【贰佰肆拾万】元(¥2,400,000.00)。 四年期内每一年的付款日期均为医疗注册证取得日对应月份的最后一天。 特此公示,公示期15日,自2023年10月09日起至2023年10月23日。如有任何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院成果转化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8号楼4楼成果转化办公室 廖老师 联系电话:021-533160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