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田家炳中学北校区及旧校舍改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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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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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文件修改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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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4404000001003872001 | ||
项目名称 | 珠海市田家炳中学北校区及旧校舍改扩建项目 | ||
标题 | 珠海市田家炳中学北校区及旧校舍改扩建项目修改公告 | ||
招标人名称 | 珠海市政府投资房建项目工务中心 | 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海城路32号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代理名称 | 大航海(广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楼1901房 |
联系人 | 郑建兵、赵阳 | 联系电话 | 0756-2882704 |
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条款作出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1.14“可提供查阅的相关资料”其他事项修改为: 1.招标人未能提供的其他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自行收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责任、风险由投标人承担。2.投标人须对招标人提供资料严格保密,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项目任何未经公开的信息或将相关资料用于本项目以外的目的,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以及责任、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二、招标文件16.4“项目管理机构要求”修改为:“■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专业及人数要求:[1.项目负责人1名(须满足招标文件专用条款5.1条的规定要求),投标文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名下的近6个月(含)以上的社保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 2.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质量和安全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安全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从业年限不少于3年,质量负责人从业年限不少于两年,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中标人若需变更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变更条件,征得招标人同意,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变更条件:[(1)招标人提出变更。 (2)中标人提出,需招标人书面同意。 (3)中标人需遵循《珠海经济特区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行为若干规定》不得随意更换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如须更换,须招标人书面同意,且所更换人员资质信誉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 ■其它事项:[1.除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外的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本条及《珠规建建[2010]48号》的规定配备齐全,投标人中标后报招标人审批。2.在资格审查时只审查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必须使用电子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证书、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名下的近6个月(含)以上的社保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及有效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3.除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开标时不需要接受资格审查,需填写《机械设备和项目管理机构承诺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放置在业绩信誉标书中。]。” 三、招标文件16.6“工期要求”增加其他事项条款: ■其它事项:[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签署的开工令上所载明的时间开始计算,按照施工合同要求完成施工合同约定全部工程(含设计变更)内容时间,以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共同认定(预验收)为准)。中标人必须在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按招标人书面要求时间(最长不超过40个日历天)提供完整的施工许可证办理资料(经招标人书面确认的非中标人原因除外)。] 四、招标文件16.13“履约担保”其他事项修改为:■其它事项:[1.若中标人采用“现金保证”提供履约担保。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限将现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号,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中标单位申请退还保证金后30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如中标人采用“不可撤销保函”形式提供履约担保,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限将“不可撤销保函”提供给招标人,中标人的“不可撤销保函”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中标单位申请退还保证金后30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 2.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两个月内。 3.如中标人不能按照本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不如期批复进度款,并有权报行政主管部门计入不良诚信记录。 4. 如履约担保采用现金担保形式: 账号名称:珠海市政府投资房建项目工务中心 开 户 行: 工商银行珠海东风支行 账 号:2002025419000147470]。 五、招标文件21.1“说明事项”修改部分条款:四、本招标文件的违约索赔条款以及补充的事项详见如下:(6)中标时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确保到岗履职。除珠规建建[2010]48号文第九条说明的情况(1)(3)(4)(6)外,①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如确需更换必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每次罚款50万元;项目负责人如不能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到岗,招标人有权对其每次罚款1万元;②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如确须更换的必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每人每次罚款10万元,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如确须更换的必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每人每次罚款1万元;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不能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到岗,招标人有权对每人每次罚款5000元。其他投标承诺的管理人员如不能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到岗,招标人有权对每人每次罚款2000元。以上罚金在合同结算中一并扣除,最高不超过100万元。③如中标人无故变更项目负责人,招标人可将其列入不良服务单位名单中。 六、招标文件21.1“其他约定”修改为:“五、其他约定: 1.对“工期要求”的约定:本工程中标后若因征地拆迁、青苗补偿等原因不能按时开工,其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确认的开工令为准,延迟开工不增加任何费用。 2.招标文件的描述与预算书(含附件)中关于风险描述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3.税金不得竞争,投标人必须按照规定报价,含于投标报价中。税金在投标报价中属于非竞争性费用,投标人必须按照2018定额和2013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行报价,未报或少报将视为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其它费用内而不予支付。 4.为了中标人提高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需参照《珠海市政府投资房建项目工务中心不良行为的记录办法(试行)》执行,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承担相应责任。 5.为了加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活动,制止串标、围标、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借用资质挂靠等行为,不擅自更换项目负责 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维护建设市场秩序,投标人需遵循《珠海经济特区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行为若干规定》并在投标时签订承诺函,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承担相应责任,并依法予以处罚。 6.为了加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活动,禁止投标人串标、围标、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中标人如有以上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并依法予以处罚。 7.本工程的发包与承包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珠海经济特区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行为若干规定》等,招标文件未就相关要求作约定的,按照上述规定及文件要求执行,中标人未按照要求执行,按照其中规定接受惩处。 8.中标人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规范需参照《安全生产协议书》,中标后须与招标人签订正式协议,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按照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规范的要求施工由其自身承担相应责任。 9.中标人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规范需参照珠海市政府投资房建项目工务中心《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手册》,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按照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规范的要求施工由其自身承担相应责任。 10.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建设本项目工地可视化系统。即以市住建局为基础,另外配备专用NVR设备,以将所需视频信号传输至市工建中心工程项目管理系统。项目互联网网络带宽应不少于50Mbps,要求所传输图像清晰、连贯、无卡顿。” 七、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素表“项目负责人”参考证明材料修改为:投标人应提供近六个月(含)以上的社保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 八、招标文件业绩信誉要素表“项目管理团队”参考证明材料修改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九、修改了“机械设备和项目管理机构承诺书”,请投标人重新下载格式文件。 说明: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修改详见本项目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务必按照本项目最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如由于投标人原因未使用最新文件投标而导致的不良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珠海市政府投资房建项目工务中心 大航海(广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