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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欧世蒙牛乳制品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内蒙古欧世蒙牛乳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度
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
 
 
 
 
 
 
 
 
核查机构名称(盖章):内蒙古联晟智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核查报告签发日期:2023年2月21日

企业(或者其他经济体组织)名称

内蒙古欧世蒙牛乳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园区成长大道南

联系人

李海燕

联系方式(电话、email)

13514717091
haiyan.li@yashili.cn

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是否是委托方?R是 □否,如否,请填写下列委托方信息。
                            

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所属行业领域

乳粉制造(行业代码1442)

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是否为独立法人



核算和报告依据

《食品、烟草及酒、饮料和精制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初始)版本/日期

/

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最终)版本/日期

第01版本 / 2023年2月10日

排放量

按指南核算的企业法人边界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初始报告的排放量(tCO2e)

2022年

/

经核查后的排放量(tCO2e)

2022年

47420.62

初始报告排放量和经核查后排放量差异的原因

/

核查结论
对“内蒙古欧世蒙牛乳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受核查方”)2022年度的温室气体进行了核查。经文件评审和现场核查,公司形成如下核查结论:
1. 核算方法与核算指南的符合性:
经核查,核查组确认本次核查所涉及的企业基本情况、核算边界、活动水平数据、排放因子数据符合《食品、烟草及酒、饮料和精制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相关要求。
2. 排放量声明:
内蒙古欧世蒙牛乳制品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按照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核算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声明如下:

种 类

2022年排放量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tCO2)

0

工业生产过程排放量(tCO2)

15.01

废水厌氧处理的排放量(tCO2)

0

企业净购入电力隐含的CO2排放量(tCO2)

16275.08

企业净购入热力隐含的CO2排放量(tCO2)

31130.53 

企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tCO2)

47420.62

3. 与上年度相比,排放量存在异常波动的原因说明:
内蒙古欧世蒙牛乳制品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相较于上一年度二氧化碳排放量比较如下:

年度

2022

2021

2022相较于2021波动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tCO2)

47420.62

54205.57

-12.52%

产量(吨)

25789

63983

-59.70%

内蒙古欧世蒙牛乳制品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相较于2021年度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不存在异常波动。2022年度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较2021年度下降了12.52%,这主要是由于2022年度主营产品产量较2021年度下降了59.70%。
4. 核查过程中未覆盖的问题或者特别需要说明的问题描述:
内蒙古欧世蒙牛乳制品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的核查过程中无未覆盖或需要特别说明的问题。
      

 
目录
1  概述....................................................................................... 1
1.1  核查目的..................................................................... 1
1.2  核查范围..................................................................... 1
1.3  核查准则..................................................................... 1
2  核查过程和方法..................................................................... 3
2.1  核查组安排.................................................................. 3
2.2  文件评审..................................................................... 3
2.3  现场核查..................................................................... 3
2.4  核查报告编写及内部技术复核.................................... 4
3  核查发现................................................................................ 5
3.1  基本情况的核查.......................................................... 5
3.1.1  受核查方简介和组织机构................................. 5
3.1.2  能源管理现状及监测设备管理情况.................. 6
3.1.3  受核查方工艺流程及产品................................. 8
3.2  核算边界的核查.......................................................... 9
3.3  核算方法的核查........................................................ 10
3.4  核算数据的核查........................................................ 10
3.4.1  活动水平数据及来源的核查........................... 10
3.4.2  排放因子和计算系数数据及来源的核查......... 13
3.4.3  法人边界排放量的核查................................... 14
3.4.4  配额分配相关补充数据的核查........................ 14
3.5  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的核查...................................... 15
3.6  其他核查发现............................................................ 15
4  核查结论.............................................................................. 16
4.1  排放报告与核算指南的符合性.................................. 16
4.2  排放量声明................................................................ 16
4.3  排放量存在异常波动的原因说明.............................. 16
4.4  核查过程中未覆盖的问题或需特别说明的问题描述 16
5  附件..................................................................................... 17
附件1:不符合清单.......................................................... 17
附件2:对今后核算活动的建议....................................... 17
附件3:支持性文件清单................................................... 17
1  概述
1.1  核查目的
根据委托合同、《食品、烟草及酒、饮料和精制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的要求,对内蒙古欧世蒙牛乳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受核查方”)进行2022年碳排放核查。
此次核查目的包括:
- 确认受核查方提供的支持文件是否完整可信,是否符合《食品、烟草及酒、饮料和精制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核算指南》”)的要求;
- 根据《食品、烟草及酒、饮料和精制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要求,对记录和存储的数据进行评审,确认数据及计算结果是否真实、可靠、正确。
1.2  核查范围
本次核查范围包括:
受核查方法人边界内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涉及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以及附属生产系统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1.3  核查准则
公司依据《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食品、烟草及酒、饮料和精制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相关要求,开展本次核查工作,遵守下列原则:
(1)客观独立
保持独立于委托方和受核查方,避免偏见及利益冲突,在整个核查活动中保持客观。
(2)诚信守信
具有高度的责任感,确保核查工作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3)公平公正
真实、准确地反映核查活动中的发现和结论,如实报告核查活动中所遇到的重大障碍,以及未解决的分歧意见。
(4)专业严谨
具备核查必须的专业技能,能够根据任务的重要性和委托方的具体要求,利用其职业素养进行严谨判断。
本次核查工作的相关依据包括:
-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
- 《食品、烟草及酒、饮料和精制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的通知_环办气候函〔2021〕130号
- 国家碳排放帮助平台百问百答
-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 《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
-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通则》(GB17167-2006)
-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20)
-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16)
- 《电子式交流电能表检定规程》(JJG596-2012)
- 其他相关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
 
2  核查过程和方法
2.1  核查组安排
依据受核查方的规模、行业,以及核查员的专业领域和技术能力,公司组织了核查组,核查组成员详见下表。
表2-1  核查组成员表

序号

姓名

职务

核查工作分工内容

1

王晓栋

组长

1)企业层级的碳排放边界、排放源和排放设施的核查,排放报告中活动水平数据和相关参数的符合性核查,排放量计算及结果的核查等;

2

李娜

组员

1)受核查方基本信息、主要耗能设备、计量设备的核查,以及资料收集整理等;
2)现场核查。

2.2  文件评审
核查组于2022年2月12日~14日对受核查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文件评审。文件评审对象和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排放设施清单、计量器具清单、能源利用情况清单、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的相关信息等。通过文件评审,核查组识别出如下现场评审的重点:
(1)受核查方的核算边界、排放设施和排放源识别等;
(2)受核查方法人边界排放量相关的活动水平数据和参数的获取、记录、传递和汇总的信息流管理;
(3)核算方法和排放数据计算过程;
(4)计量器具和监测设备的校准和维护情况;
(5)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的核查。
受核查方提供的支持性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见本报告后“支持性文件清单”。
2.3  现场核查
核查组于2022年2月15日对受核查方温室气体排放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现场核查通过相关人员的访问、现场设施的抽样勘查、资料查阅、人员访谈等多种方式进行。现场主要访谈对象、部门及访谈内容如下表所示。
表2-2  现场访问内容表

时间

姓名

部门/职位

访谈内容

2022年2月15日

李海燕

设备处/能源管理员

1)了解企业基本情况、管理架构、生产工艺、生产运行情况,识别排放源和排放设施,确定企业层级的核算边界;
2)了解企业排放报告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
3)了解企业层级涉及的活动水平数据、相关参数和生产数据的监测、记录和统计等数据流管理过程,获取相关监测记录;
4)对排放报告中的相关数据和信息,进行核查;
对企业层级涉及的碳排放和生产数据相关的财务统计报表和结算凭证,进行核查;
5)对排放设施和监测设备的安装/校验情况进行核查,现场查看排放设施、计量和检测设备。

李红雷

设备处/能源动力主管

李宏钊

设备处/高级工程师

2.4  核查报告编写及内部技术复核
依据上述核查准则,核查组在文件审核和现场核查后,核查组完成了核查报告初稿,根据公司内部管理程序,核查报告在提交给受核查方前,经过了公司内部独立于核查组的技术评审,核查报告终稿于2022年2月20日完成。本次核查的技术评审组如下表所示。
表2-3  技术复核组成员表

序号

姓名

职务

核查工作分工内容

01

陆宇明

技术评审员

对核查报告的技术评审

02

王明

质量复核员

对核查报告的内部复核

 
3  核查发现
3.1  基本情况的核查
3.1.1  受核查方简介和组织机构  
核查组通过查阅受核查方的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简介和组织架构图等相关信息,并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交流访谈,确认如下信息:
内蒙古欧世蒙牛乳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为5.2亿元人民币,蒙牛集团占股51%,阿拉福兹公司占股49%。
公司生产经营的产品有:脱脂奶粉、速溶奶粉、加糖奶粉、婴幼儿奶粉、配方奶粉等
表3-1 受核查方基本信息表

受核查方

内蒙古欧世蒙牛乳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100783022264J

法定代表人

白国平

单位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乳制品[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调制乳粉、其他乳制品生产、销售](有效期至2022年6月13日)、婴幼儿配方乳粉[干湿法复合工艺] (有效期至2022年6月13日)、进口固态乳制品的销售业务(有效期至2022年9月4日);食品添加剂(氮气)生产、使用、销售((有效期至2022年6月13日));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自由场地租赁;固体饮料、保健食品的生产和销售(凭许可证经营)。

成立时间

2006年1月27日

所属行业

乳粉制造(行业代码1442),属于核算指南中的“食品、烟草及酒、饮料和精制茶企业”

注册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园区成长大道南

经营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园区成长大道南

排放报告
联系人

姓名

李海燕

职务

能源管理员

部门

设备处

邮箱

haiyan.li@yashili.cn

电话

13514717091

通讯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园区成长大道南

邮编

011517
       

受核查方组织机构图如图3-1所示:
图3-1 受核查方组织机构图
其中,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工作由设备处负责。
3.1.2  能源管理现状及监测设备管理情况
通过文件评审以及对受核查方管理人员进行现场访谈,核查组确认受核查方的能源管理现状及监测设备管理情况如下:
1)能源管理部门
经核查,受核查方的能源管理工作由设备处牵头负责。
2)主要用能设备
通过查阅受核查方主要用能设备清单,以及现场勘查,核查组确认受核查方的主要用能设备情况如下:
表3-2 经核查的主要用能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设备物理位置

相应物料或能源种类
 

1

变压器2台

SCB10-1600

低压配电室

电力
 

2

变压器3台

SCB9-2000/10

高压配电室

电力
 

3

大搅拌电机4台

无铭牌

半成品车间

电力
 

4

室外进风风机电机2台

A 1250

半成品车间

电力
 

5

干燥一楼洗塔罐泵2台

3~Motor DDG-H200LB2 FAS

半成品车间

电力
 

6

干燥八楼主排风风机电机

3~355M/L-6

半成品车间

电力
 

7

静床风机

3~3155/M-4

半成品车间

电力
 

8

干燥八楼主排风风机电机

3~BF6400L6

半成品车间

电力
 

9

无油螺杆空压机3台

YXLA315S-2

动力车间

电力
 

10

制冷压缩机6台

Y315M4-2(250kw/400A)

制冷车间

电力
 

3)主要能源消耗品种和能源统计报告情况
经查阅受核查方能源统计台账,核查组确认受核查方在2022年度的主要能源消耗品种为电力和热力。受核查方每月汇总能源消耗量,记录于《2022年能源月报》表中。
4)监测设备的配置和校验情况
通过监测设备现场勘查,核查组确认受核查方的监测设备配置符合相关规定,满足核算指南的要求。经核查的测量设备信息见下表:
三相三线电子式多功能电能表为当地供电局安装,供电局进行校验,企业无校验记录。
蒸汽流量计为当地供热公司安装,供热公司进行校验,企业无校验记录。
表3-3 经核查的计量设备信息

序号

设备名称/代号

安装位置

数量

型号

精度

1

三相三线电子式多功能电能表

高压/低压配电室

2

DHZ666/DSSD666

0.5S

2

蒸汽流量计

厂区东门侧

1

M841

2.5

3

液位计

制冷车间

1

CYJ-1

/

综上所述,核查组确认受核查方提供的基本情况信息真实、正确。
3.1.3  受核查方工艺流程及产品
受核查方为食品、烟草及酒、饮料和精制茶企业,主要的产品为乳制品及饮料,生产工艺如图3-2所示:
图3-2 受核查方总生产工艺流程图
3.2  核算边界的核查
通过查阅受核查方公司简介、组织机构图以及现场访谈,核查组确认: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和林格尔县行政辖区范围内,受核查方只有一个生产厂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园区成长大道南,受核查方没有其他分支机构。
企业边界为公司所有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以及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生产系统,企业边界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园区成长大道南生产场所。
内蒙古欧世蒙牛乳制品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在企业边界内的二氧化碳排放,即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园区成长大道南生产场所内所有设施产生的碳排放,主要包括净购入使用电力和热力产生排放、外购二氧化碳做原料产生的排放,不包括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及废水厌氧处理产生的排放。
在2022年期间,不涉及合并、分立和地理边界变化等情况。核查组对受核查方的生产厂区进行了现场核查。受核查方只有一个厂区,不涉及现场抽样。通过现场勘察、文件评审和现场访谈,核查组确认了受核查方企业法人边界范围内的排放源和排放设施。
表3-4 经核查的排放源信息

序号

排放类型

能源/物料品种

排放设施

01

外购二氧化碳的排放

二氧化碳

生产车间

02

净购入的使用的电力产生的排放

电力

生产线、照明等

03

净购入的使用的热力产生的排放

热力

车间、供暖系统等

核查说明:
1.      经过现场对受核查方生产工艺流程的核查,确认受核查方工业生产过程为外购二氧化碳排放。
2.      2022年期间,受核查方无公务用车,叉车为新能源叉车。
3.      2022年期间,受核查放无化石燃料使用。

 
3.3  核算方法的核查
核查组核查温室气体排放采用《核算指南》中的核算方法。
3.4  核算数据的核查
受核查方所涉及的活动水平数据、排放因子/计算系数如下表所示:
表3-5 受核查方活动水平数据、排放因子/计算系数清单

排放类型

活动水平数据

排放因子

净购入的使用的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

净购入电力
净购入热力

电力排放因子
热力排放因子

外购二氧化碳的排放

外购二氧化碳排放量

二氧化碳损耗比例

3.4.1  活动水平数据及来源的核查
核查组通过查阅支持性文件及访谈受核查方,对排放报告中的每一个活动水平的数据单位、数据来源、监测方法、监测频次、记录频次、数据缺失处理进行了核查,并对数据进行了交叉核对,具体结果如下:
活动水平数据1:净购入电力
表3-6 对净购入电力的核查

数据值

18404.48  

数据项

净购入电力

单位

MWh

数据来源

《2022年能源购进量、能源用量》

监测方法

电能表计量

监测频次

连续监测

记录频次

每日记录,每月汇总

监测设备校验

无校验

数据缺失处理

无缺失

交叉核对

1)2022年《2022年能源购进量、能源用量》;
2)2022年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数据100%核查。

《2022年能源购进量、能源用量》

2022年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核查结果

18404.48

18404.48

18404.48  

    收核查方每日记录,每月汇总形成《2022年能源购进量、能源用量》,其消耗量与2022年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交叉对比,数据一致,最终核查结果为18404.48 MWh。

核查结论

核查组确认核查结果为:18404.4 MWh。

表3-7 经核查的月度净购入电力

月份

《2022年能源月报》

2022年《能源购进量》

最终核查结果

kWh

MWh

kWh

01月

1617840.00

18404.48

1617840.00

02月

1656400.00

1656400.00

03月

1728400.00

1728400.00

04月

1697520.00

1697520.00

05月

1595040.00

1595040.00

06月

1312560.00

1312560.00

07月

1752520.00

1752520.00

08月

1615760.00

1615760.00

09月

1438600.01

1438600.01

10月

945920.00

945920.00

11月

1425600.00

1425600.00

12月

1618320.00

1618320.00

合计

18404480.0

18404480.0

活动水平数据2:净购入热力
表3-8 对净购入热力的核查

数据值

283004.85

数据项

净购入热力

单位

GJ

数据来源

《2022年能源购进量、能源用量》

监测方法

蒸汽流量计

监测频次

连续监测

记录频次

每日记录,每月汇总

监测设备校验

无校验

数据缺失处理

无缺失

交叉核对

1)《2022年能源购进量、能源用量》;
2)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数据100%核查。

《2022年能源购进量、能源用量》

2022年《能源购进量》

核查结果

(t)

(GJ)

(GJ)

105240.3

292265.58

283004.85

《2022年能源月报》统计的为蒸汽的吨数,总计为107646.0(t),2022年《能源购进量》统计为GJ,总计为292265.58GJ,
企业提供的转换系数为3.141购买的蒸汽质量转换为热量。
    企业提供的外购蒸汽的温度围围为170-190℃,压力0.9-1.1MPa,取平均值180℃,1MPa的焓值为2776.47 kJ/kg,由平均温度和压力计算得出的热量为283004.85  GJ。

核查结论

核查组确认净购入热力选取为《2022年能源月报》,核查结果为:283004.85GJ。

表3-9 经核查的月度蒸汽统计表

月份

《2022年能源月报》

2022年《能源购进量》

最终核查结果

t

GJ

GJ

01月

10127.70

292265.58

283004.85

02月

12421.20

03月

11649.0

04月

10034.20

05月

8220.30

06月

4950.00

07月

7563.60

08月

6504.30

09月

7321.60

10月

4941.20

11月

9423.70

12月

12083.50

合计

105240.3

 
活动水平数据3:外购二氧化碳消耗量
表3-10 对外购二氧化碳的核查

数据值

外购气体消耗量(t)

外购气体二氧化碳纯度

外购二氧化碳消耗量(t)

37.52

99.99%

37.52

数据项

外购二氧化碳排放量

单位

吨(t)

数据来源

外购气体消耗量数据来源:外购二氧化碳发票。

监测方法

外购二氧化碳消耗量使用相间隔的2次购入发票进行统计计量:
二氧化碳纯度由厂家检测并出二氧化碳槽车理化指检测报告单。

监测频次

外购二氧化碳消耗量无监测、
二氧化碳纯度由厂家检测并出二氧化碳监测报告单

记录频次

外购二氧化碳消耗量根据供应商开具的发票进行记录;
二氧化碳纯度为厂家提供。

数据缺失处理

无缺失

交叉核对

无交叉核对

核查结论

经核查,核查组确认外购二氧化碳消耗量使用相间隔的2次购入发票进行统计计算。2022年外购二氧化碳37.52t。

 
3.4.2  排放因子和计算系数数据及来源的核查
核查组通过查阅支持性文件及访谈受核查方,对每一个排放因子和计算系数的数据单位、数据来源、监测方法、监测频次、记录频次、数据缺失处理进行了核查,并对数据进行了交叉核对,具体结果如下:
排放因子和计算系数数据1:电力排放因子
表3-11 电力排放因子的核查

数据名称

电力排放因子

单位

tCO2/MWh

数值

0.8843

来源

《2011 年和 2012 年中国区域电网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中的华北电网排放因子

核查结论

核查组确认电力排放因子为0.8843 tCO2/MWh。

排放因子和计算系数数据2:热力排放因子
表3-12 热力排放因子的核查

数据名称

热力排放因子

单位

tCO2/GJ

数值

0.11

来源

《核算指南》中的缺省值

核查结论

核查组确认的热力排放因子为0.11 tCO2/GJ。

排放因子和计算系数数据3:二氧化碳的损耗比例
表3-13 二氧化碳损耗比例的核查

数据名称

二氧化碳损耗比例

单位

%

数值

40

来源

《核算指南》中的缺省值

核查结论

核查组确认的二氧化碳损耗比例为40%。

3.4.3  法人边界排放量的核查
受核查方2022年度碳排放量计算如下表所示。
表3-14 净购入电力对应的排放

净购入电力

电力排放因子

排放量

MWh

tCO2/MWh

tCO2

A

B

C=A*B

18404.48  

0.8843

16275.08

合计

16275.08  

表3-15 净购入热力对应的排放

净购入热力

电力排放因子

排放量

GJ

tCO2/GJ

tCO2

A

B

C=A*B

283004.85

0.11

31130.53

合计

31130.53 

表3-16 外购二氧化碳排放量

外购二氧化碳

二氧化碳损耗比例

排放量

t

%

tCO2

A

B

C=A*B

37.52

40

15.01

合计

15.01

表3-17 受核查方排放量汇总

排放类型

排放量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tCO2)

0

工业生产过程排放(tCO2)

15.01

废水厌氧处理的排放(tCO2)

0

净购入电力对应的排放(tCO2)

16275.08

净购入热力对应的排放(tCO2)

31130.53 

合计(tCO2)

47420.62

综上所述,通过验算,受核查方二氧化核排放量为47420.62 tCO2。
3.4.4  配额分配相关补充数据的核查
受核查方为非碳交易纳入企业,因此不涉及补充数据表的填报。
3.5  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的核查   
通过文件审核以及现场访谈,核查组确认受核查方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工作由设备处负责,并指定了专门人员进行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工作。核查组确认受核查方的能源管理工作基本良好,能源消耗台帐完整规范。
3.6  其他核查发现

 
4  核查结论
4.1  排放报告与核算指南的符合性
经核查,核查组确认本次核查所涉及的企业基本情况、核算边界、活动水平数据、排放因子数据符合《食品、烟草及酒、饮料和精制茶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相关要求。
4.2  排放量声明
内蒙古欧世蒙牛乳制品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按照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核算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声明如下:
表4-1 2022年度企业法人边界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排放类型

排放量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tCO2)

0

工业生产过程排放(tCO2)

15.01

废水厌氧处理的排放(tCO2)

0

净购入电力对应的排放(tCO2)

16275.08166 

净购入热力对应的排放(tCO2)

31130.53 

合计(tCO2)

47420.62

4.3  排放量存在异常波动的原因说明
内蒙古欧世蒙牛乳制品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相较于上一年度二氧化碳排放量比较如下:
表4-2 排放量波动分析表

年度

2022

2021

2022相较于2021波动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tCO2)

47420.62

54205.57

-12.52%

产量(吨)

25789

63983

-59.70%

排放单位2022年度相较于2021年度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不存在异常波动。2022年度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较2021年度下降了12.52%,这主要是由于2022年度主营产品产量较2021年度下降了59.70%。
4.4  核查过程中未覆盖的问题或需特别说明的问题描述
内蒙古欧世蒙牛乳制品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的核查过程中无未覆盖或需要特别说明的问题。
5  附件
附件1:不符合清单

附件2:对今后核算活动的建议
核查组对受核查方今后核算活动的建议如下:
1)加强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材料的统一保管和整理,加强设施级别的排放数据监测和统计;
附件3:支持性文件清单

序号

文件名称

01

营业执照

02

食品生产许可证

03

企业简介

04

组织机构图

05

工艺流程简图

06

厂区平面图(总图)

07

环评报告

08

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表

09

二氧化碳发票

10

2022年 能源购进量

11

核实主要设备功率

12

欧世蒙牛能源计量器具

13

2022年能源用量

14

二氧化碳分析证书

15

2022年能源月报

16

20年能耗发票

17

排放报告和计算表

18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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