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林滨江南片区(东区)涵林路(华夏西路-外环线)新建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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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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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还有:
资格预审公告 | |||
报建编号: | 1602PD0289 | 标段号: | Y01 |
招标人: | 上海隧道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宛平南路 1099 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标段名称: | 三林滨江南片区(东区)涵林路(华夏西路-外环线)新建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 ||
建设地点: | 上海浦东三林镇 |
工程概况描述: | 三林滨江南片地区(西区)三林湾小镇市政道路新建工程建设内容为:绿化面积:12059平方米,其他面积:1188平方米(树穴盖板)。三林滨江南片地区(西片区)鳗鲤嘴路(华夏西路-耀龙路)新建工程建设内容为:绿化面积:8691平方米。三林滨江南片区(东区)涵林路(华夏西路-外环线)新建工程建设内容为:绿化面积:11712平方米。 |
工程总投资: | 20731万元人民币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479.26万元人民币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4642233.65元人民币(464.223365万元) |
施工工期: | 911日历天。 |
其他说明: | 本次招标采用批量招标,投标人必须同时报名参加,三林滨江南片地区(西区)三林湾小镇市政道路新建工程 (2002PD0675,Y01)、三林滨江南片地区(西片区)鳗鲤嘴路(华夏西路-耀龙路)新建工程 (2102PD0761,Y01)及三林滨江南片区(东区)涵林路(华夏西路-外环线)新建工程 (1602PD0289,Y01),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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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上海市园林绿化工程从业人员项目负责人电子卡,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不得参与本标段资格预审申请:(1)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2)项目负责人在其他项目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变更,变更时间未满180 天。注:相关情况查询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开标当日采集数据形成的《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以及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的“拟派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与系统自动比对结果。 | ||||||||||||||||||||||||||
业绩要求: | / | ||||||||||||||||||||||||||
信用分要求: | 信用分分值须大于 60.0000 分。 | ||||||||||||||||||||||||||
其他要求: | 1.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2.其他: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申请人。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是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是 联合体/分包预留:须由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或者资格预审申请人承诺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并且上述联合体或者分包预留中,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在投标价的占比不低于40%。注: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3. 其他:3.1三林滨江南片地区(西区)三林湾小镇市政道路新建工程 (2002PD0675,Y01)、三林滨江南片地区(西片区)鳗鲤嘴路(华夏西路-耀龙路)新建工程 (2102PD0761,Y01)及三林滨江南片区(东区)涵林路(华夏西路-外环线)新建工程 (1602PD0289,Y01)由于是批量招标,因此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需为同一批项目管理机构。3.2本项目批量招标后为大型工程:批量汇总最高限价2000万(含2000万)至50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最低应为8人(含)以上,且需包含*园林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园林专业高级职称)、*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各1名,*安全员1名、安全员1名。 投标单位须按大型工程进行人员配置。(如需)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采用批量招标: | 是 | ||||||||||||||||||||||||||
批量招标项目标段信息: |
2.技术标按主标段对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 2023年11月16日 00时00分到2023年11月21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和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1月27日 10时0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11月27日 10时00分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 | 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是 开启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 投标保函 | ||||||||||||||||||||||||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12月01日 00时00分到2023年12月06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21日 10时0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绿色上海、上海市绿化和市容(林业)工程信息网 | ||||||||||||||||||||||||||
监管部门: |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市场管理站 | ||||||||||||||||||||||||||
备注: |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2.其他:1、资格预审通过的申请人中,若同一公司(指同一集团公司)下属所有公司同时通过的申请人超过两家,招标人在审查委员会评审合格的申请单位中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确定两家最终入围单位。2、当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7家,则不再实施资格预审评审,所有申请人全部入围参加标。3、当3≤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7家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全部入围参加投标。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7家时,招标人将通过集体决策机制,在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中选取7家申请人为入围参加投标。4、本次由标段清单内三个项目组成采用批量招标,要求所有潜在投标人对上述项目同时网上报名,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缺少任意一个项目的报名,其所报名的项目都将被拒绝。5、本次为批量招标,凡任一项目有被否决的情况,其余项目均作否决处理。6、本次为批量招标,申请人可视作一个整体项目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7、本次为批量招标,保证金(投标保函)按照一个整体项目提供,金额为10万元(仅需提供一份,工程名称应明确为本次三个项目的主标段名称)。8、本次为批量招标,因此三个项目必须同时中标。9、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联合体单位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
数字证书管理器及控件下载 ( 注:使用CA-Key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操作说明 |
网上获取招投标文件操作须知: |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网上投标规则(V4.1 2017-9-22) |
一、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并查看企业诚信手册等相关信息,如需获取招标文件,请填写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插入企业数字证书输入密码后点击“确认”获取。 二、获取招标文件确认后,系统自动比对投标人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信息、在沪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手册信息、限制投标的行政处罚记录等信息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投标人筛选的项目,还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比对信用分),比对通过的至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比对不符的,提示获取文件未通过的原因。 三、获取招标文件完成后,投标人进入“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www.shcpe.cn)电子交易平台”,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登录,完成身份认证后,可通过“投标管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以及补充招标文件(文件后缀名为CZB)。 四、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于招标文件内容或其他相关事宜存在疑问时,可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提出疑问。投标人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投标管理页面中点击“提问”按钮,进入提问管理页面,在提问管理页面填写提问内容并提交,提交时需插入企业数字证书,输入证书密码,验证通过后提交成功。 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导入已下载的招标文件或者补充招标文件(.CZB),制作扩展名为CTB的电子投标文件。 六、制作完成的电子投标文件(.CTB)应在电子文件签署平台通过电子投标文件校验,如校验不通过,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修改,并重新校验;校验通过后完成数字签名与盖章,生成一份扩展名为CTB的已电子签名与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 七、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进入投标文件提交页面,输入报建编号、标段号,填写投标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上传扩展名为CTB的已签名与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企业数字证书和投标人代表个人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加密上传时设置的密码在开标解密时使用,请牢记加密上传时设置的密码。 八、采用资格预审的项目,投标人大于等于3家且不足7家时不再进行资格预审评审,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将在资格预审环节页面点击“短信通知”通知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或补充招标文件。 九、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可以在开标后中标结果公告结束前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质量和公正性进行评价。 十一、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后,投标人可通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栏目查看中标结果,并可以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打印中标或未中标通知书。 十二、采用投标人筛选的项目,我单位承诺行政处罚和行贿犯罪记录满足本工程投标人筛选要求。 |
本单位已阅读并理解了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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