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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024年冬季除雪机械设备租赁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2023年-2024年冬季除雪机械设备租赁)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2024年冬季除雪机械设备租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12-00045
项目名称:2023年-2024年冬季除雪机械设备租赁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98,000.00
最高限价(元):998,000
采购需求:查看
成交人负责采购人管养区域内310公里,国、省、县级以上公路、桥梁冬季除雪防滑工作,除雪面积为2788184.5平方米。服务单位全天随时随地接到采购单位工作指令,随叫随到在规定时效内完成除雪任务。因其在规定时效内没有完成除雪任务,造成采购单位任何损失,其负有连带相关责任。
★一、机械设备需求:
★1、180平地机13台,要求牵引力F≥0.75:79k,铲刀最大提升高度大于450mm,燃料类型柴油,可以安装除雪铲刀。
★2、50G铲车9台,要求:燃料类型柴油,可以安装除雪滚刷、除雪铲。
★3、自卸翻斗车2台,要求:装载20吨以上,燃料类型柴油,可以安装除雪撒布机器。
注:自有车辆提供自有证明材料;租赁车辆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
★二、机械设备服务要求:
★1、服务期内:每台车配备专职司机不少于1名,现场配备各带队管理人员不少于2名,出租方人员食宿由出租方负责。
★2、服务期内,出租方负责缴纳租赁车辆各种保险和税费,并承担费用。
3、服务期内,出租方应做好车辆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如合同期内车辆出现任何故障及交通事故,都由出租方自行解决,同时补足车辆数额,不能影响除雪任务的完成时间及质量。
4、服务期内,为保证除雪任务顺利完成,要及时维修和保养车辆设备。
5、承租方按照各级除雪指挥部及上领部门要求,提出除雪工作要求,出租方必须按照承租方通知规定时间内,人员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指定地点待命。
6、驾驶员必须具备驾驶相应车型的资格、身体健康,具有丰富的驾驶经验,驾驶员听从承租人带队领导的工作指挥,并遵守除雪任务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7、出租方必须保证承租人租车数额的使用数量,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承租方的用车要求,所有车辆在服务期内必须停放在承租人指定停车场内,不得随意开出。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08日 08时00分至2023年10月13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提交),电子版加密备份文件发送至邮箱syhygs@163.com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2、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领取: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方式收回,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10。
3、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0号)
提示:供应商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开标方式,远程开标提前进入会议室#腾讯会议:235-202-207,现场开标请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浑南区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8号安姆大厦D座8楼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天山一校对面即是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syhygs@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向工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 03382601020000016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215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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