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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全椒县精耕细作示范点的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为高标准打造一批粮油生产精耕细作示范点,主攻单位面积产量,充分挖掘本地粮油生产潜力,辐射带动全县粮油等主要农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助力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择优遴选6个示范点参与创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种植模式
结合本地实际,重点支持“麦-稻”周年种植模式和以再生稻为主的水稻高产高效种植模式。
二、遴选条件
1、申报对象应为依法注册登记、在县内有集中连片流转土地500亩以上、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专业人员、近两年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无违法记录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实施地点应具备交通便利、排灌方便、肥力中上等、旱涝保收及方便观摩学习等条件。申报创建主体要求技术能力较强、生产水平较高,示范引领作用显著。
3、申报主体应有较强组织能力,要严格按照示范点技术要求开展田间管理,确保按质按量完成精耕细作示范点具体工作。精耕细作示范点田块与粮食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田块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
对照上述基本条件自愿申报,提交经营主体简介,填写示范实施主体申报书(见附件1),并附身份证、营业执照、土地流转合同(镇村签字盖章)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四、组织评审
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综合申报材料、现场审核等情况择优确定示范主体,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五、申报时间
申报创建主体要于2024年5月11日前将申报书及有关佐证材料报送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强,联系电话:5020866、15555447889。
附件:1、全椒县精耕细作示范点申报书
2、粮食生产发展项目精耕细作示范点申报实施主体评分表
 
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全椒县精耕细作示范点申报书.docx
附件2粮食生产发展项目精耕细作示范点申报实施主体评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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