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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二局华东公司沛县郝寨保障房二期二标段项目太阳能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编号: cscec202403120000134705报名截止: 2024-03-15 12:00:00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中建二局华东公司沛县郝寨保障房二期二标段项目太阳能系统设备采购招标
招标公告
为满足我单位生产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单位项目沛县郝寨保障房二期二标段项目所需太阳能系统设备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要求、能提供优质服务的单位参加投标及洽谈合作事宜。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1.2招标组织: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1.3工程地点:江苏省徐州市沛县王陵路南侧、灌婴路北侧、汉景路东侧
1.4工程简介:沛县郝寨保障房二期二标段项目位于江苏省徐州市沛县,项目总建筑面积100053.18平方米
1.5、招标内容:沛县郝寨保障房二期二标段项目生产所需太阳能系统设备材料采购与安装,实际数量以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与中标分供方签订的具体采购合同为准。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质量标准
单位
数量
品牌
备注
1
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
21-26层生活热水由太阳能联合电加热提供,辅助加热功率2kw,太阳能系统采用阳台壁挂式,每户太阳能集热面积为2.2㎡,贮水箱120L。
合格

178
含辅材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2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2.4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
2.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6与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合作过、接受商票(含业主商票)支付的单位同等价格下,优先中标。
2.7在报名截止后,供方云筑网企业信息中显示的企业联系人须为自然联系人且不同人名须不同联系方式,不可一致。
2.8如投标供方不满足以上任一要求,则取消报名资格或视为无效投标。
2.9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本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做一年禁止投标的处罚。
三、投标报名
3.1、报名截止时间:以“云筑网”(网址:www.yzw.cn)发布截止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3.2、报名方式:投标人通过“云筑网”(网址:www.yzw.cn)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3.3、投标报名时需要上传资料:
3.3.1企业基本情况表
3.3.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3.3授权委托书
3.3.4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3.3.6企业其他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获奖证明、企业宣传资料、施工照片及效果图等
以上资料3.1-3.5项均需原件扫描件,3.6均需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
3.4、未上传附件、上传附件不全和IP地址重复均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原则
4.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4.2 由评标专家成员组成评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4.3投标单位在报名后依据招标公告内的要求提供样品(如有需要),如果未提供样品将不得通过资格预审。
4.4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
五、定标原则
5.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条件下综合价格最低者中标(税率相同);
5.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5.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至工程完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5.4、中标分供方需在中建二局当年合格分供方名录内(若不在名录内,则需要在规定时间提交引进资料)。
六、质量要求
6.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6.2必须符合现行国标要求,并提供材质证明、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质量文件。
6.3档次品牌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满足工程使用条件。
七、结算方式
7.1进场物资及时办理领验手续,验收数量以现场验收合格数量为准。每月15日双方办理月度结算。设备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开始付款,设备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开始付款,第三个月支付前两个月的60%,以此类推;所有设备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70%;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全部结算资料,办理完结算并经甲方公司经济管理部门审核后六个月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工程保修期(两年)结束且完成保修责任后支付剩余3%(尾款无息)。质保期内由于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发生的费用从质保金内扣除,质保期结束后,甲乙双方应就质保期间发生的增加或扣款进行确认。材料无调差。甲方以银行转账、抵房、银行代理支付等供应链融资方式支付货款,若甲方采用抵房的方式,抵房比例不低于产值的10%~20%,不计算利息且不限于本项目房产;若甲方采用银行代理支付等供应链融资方式,乙方贴现融资产生的一切费用都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选择以上任何一种支付方式给乙方进行款项支付,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且需完成相应的配合工作,如因乙方相应工作没能及时完成,造成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负责。
7.2投标方每月16日将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期间完成合格工程的工程量报招标方确认。未经招标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投标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招标方不予计量。投标方每月上报完毕,经招标方审核后开具《分包月度结算表》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当月支付分包工程进度款的依据。
7.3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采取月度结算方式,月度结算是指双方依据合同计价原则,根据招标方确认合格的投标方当月完成的工程量,经双方核对后共同确认得出的月度结算。经双方共同确认的月度结算,必须由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签字且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的月度结算。完工结算原则上为各月度结算价款的累计结果,依据分包完工结算审核流程经分公司经管部审核后作为最终的结算额。
7.4月度结算的对象为投标方当月完成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内工作、合同外工作、设计变更、洽商、预算外签证等各项经招标方确认的工作量。
7.5当投标方正常完成有效的月度结算时,招标方原则上按合同约定支付分包工程款;
7.6投标方不及时递交完整的月度结算资料所造成的工程款延期支付所带来的影响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7.7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30天内投标方将完整的结算资料递交招标方,招标方在收到投标方递交的完整的结算资料后60天内审核完毕。完工三个月内仍未递交分包结算且未签字盖章确认结算额的,将停止支付工程款。
7.8施工过程中如出现新增项目,双方可参照固定综合单价确认新增项目价格并签订补充协议。
7.9 结算款:整体工程竣工验收调试完毕,并结算完成,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货物价款。
八、投标注意事项(特别提醒投标人注意)
8.1 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信息。
8.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相互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其它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8.3 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保留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士责任的权利。并永久清除出合格供方。
8.4 本投标通过网络报价,所有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都被视为其认可:“该网络行为是合法、安全、有效的”。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其投标文件内容的合法、有效性。
8.5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的,通过该网络进行公开互动质疑、答疑。
8.6 场地基本条件:本次招标的项目、地点已经在招标公告中明示。投标单位需要对场地、运输路线进行考察的,自行解决。中标单位不得以场地、运输条件等原因变更任何投标内容。
8.7安全基本条件:投标方、中标方必须对自身出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投标方(或中标方)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由于自身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论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的后果与责任。招标人概不负责。
8.8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做一年禁止投标的处罚。
十、招标文件获取
采用网络招标形式,投标方需自行在云筑网平台(http://www.yzw.cn/)进行报名,经资格审查入围的供应商(以招标人网络通知为准),可直接登录中国建筑集中采购网络交易投标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十一、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十二、报名截止时间:以云筑网平台公布的时间为准
十三、联系方式报价清单:
招标负责人:廖联系方式:15618751211 李 联系方式:17851127627
地址:徐州市沛县王陵路南侧、灌婴路北侧、汉景路东侧。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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