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中央储备粮成都分公司竞价采购交易会公告(2024第542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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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中央储备粮成都分公司竞价采购交易会公告
(2024第542场)
受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将通过网上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采购品种为:
中央储备粮金堂直属库有限公司小麦,1000吨,生产年限2023年,等级三级及以上,产地四川、河南、湖北。采购成交价为到库价,无入库费用,交割期7月15日前执行完毕。
联系人:曾绍茂 电话:13808176307
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GB1351-2008)的三等及以上小麦;水分含量≤12.5%,每超0.1个百分点扣量0.12%,超13.5%(不含)买方有权拒收;杂质含量≤1.0%,超标整理达标入库;不完善粒≤8.0%,面筋吸水率≥180%。卫生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1-2017),其中呕吐毒素≤1000ug/kg,重金属镉≤0.1mg/kg,铅≤0.2mg/kg,赤霉烯酮≤60ug/kg,色泽气味正常。供应商需提供具备检验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粮食质检报告。数量以买方实际存储库点地磅计量为准。
2、粮食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后,经买方初检粮食质量合格后,按到货批次逐批确认、逐批付款。
3、供货方需开具增值税发票。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报 名 时 间:2024年5月13日10:30前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4年5月13日11:00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卖受人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三、报名须知
(一)四川省以外会员(国家粮油交易中心注册会员)须拨打028-86673089向四川市场提供会员报名信息。
(二)新会员按照《国家粮食统一竞价交易系统会员预报名流程》须准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法人和交易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收购资格证(收储、贸易企业)、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企业)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交易授权书》、《会员交易资金电子结算告知书》、《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CWCA数字证书服务协议》、银行开户等相关资料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四、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到系统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购买数量,预交小麦1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
(2)按拟购买数量,预交小麦2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凡汇款(包括保证金、货款),及时在交易系统做入金申请。
银行账号: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900101040028109
开 户 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0351999900100000090381
开 户 行:农发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五、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六、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成交金额的0.8‰。交易成交后,成交后按此标准向批发中心交纳手续费。
七、其它:
(一)《中央储备粮竞价采购交易规则2021.1》。
八、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
贸易信息部:(028) 86739661 86739689 86673089
交易QQ群:484478248李冰冰(委托挂网)周梅(注册、报名)范娜娜(交割) 文雯(结算)
财 会 部:(028) 86658896 86739645 86739647(传真)
财务QQ群: 456722361江航成、薛晓(入金、出金) 黄静(发票)
热忱欢迎广大用粮企业和粮食贸易企业参加。
(2024第542场)
受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将通过网上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采购品种为:
中央储备粮金堂直属库有限公司小麦,1000吨,生产年限2023年,等级三级及以上,产地四川、河南、湖北。采购成交价为到库价,无入库费用,交割期7月15日前执行完毕。
联系人:曾绍茂 电话:13808176307
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GB1351-2008)的三等及以上小麦;水分含量≤12.5%,每超0.1个百分点扣量0.12%,超13.5%(不含)买方有权拒收;杂质含量≤1.0%,超标整理达标入库;不完善粒≤8.0%,面筋吸水率≥180%。卫生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1-2017),其中呕吐毒素≤1000ug/kg,重金属镉≤0.1mg/kg,铅≤0.2mg/kg,赤霉烯酮≤60ug/kg,色泽气味正常。供应商需提供具备检验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粮食质检报告。数量以买方实际存储库点地磅计量为准。
2、粮食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后,经买方初检粮食质量合格后,按到货批次逐批确认、逐批付款。
3、供货方需开具增值税发票。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报 名 时 间:2024年5月13日10:30前
(二)竞价交易时间:2024年5月13日11:00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卖受人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三、报名须知
(一)四川省以外会员(国家粮油交易中心注册会员)须拨打028-86673089向四川市场提供会员报名信息。
(二)新会员按照《国家粮食统一竞价交易系统会员预报名流程》须准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法人和交易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收购资格证(收储、贸易企业)、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企业)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交易授权书》、《会员交易资金电子结算告知书》、《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CWCA数字证书服务协议》、银行开户等相关资料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四、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到系统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购买数量,预交小麦1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
(2)按拟购买数量,预交小麦2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凡汇款(包括保证金、货款),及时在交易系统做入金申请。
银行账号: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900101040028109
开 户 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0351999900100000090381
开 户 行:农发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五、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六、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成交金额的0.8‰。交易成交后,成交后按此标准向批发中心交纳手续费。
七、其它:
(一)《中央储备粮竞价采购交易规则2021.1》。
八、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已转入四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
贸易信息部:(028) 86739661 86739689 86673089
交易QQ群:484478248李冰冰(委托挂网)周梅(注册、报名)范娜娜(交割) 文雯(结算)
财 会 部:(028) 86658896 86739645 86739647(传真)
财务QQ群: 456722361江航成、薛晓(入金、出金) 黄静(发票)
热忱欢迎广大用粮企业和粮食贸易企业参加。
承储单位 | 实际存储库点 | 数量 | 产地、品种 | 生产年限 | 等级 | 容重 | 杂质 | 水分 | 不完善粒 | 食品卫生指标 | 交货期限 | 运输方式 | 检斤验质方式 | 付款方式 |
中央储备粮金堂直属库有限公司 | 中央储备粮金堂直属库有限公司 | 300 | 四川 河南 湖北 | 2024 | 三级及以上 | ≥750g/L | ≤1.0% | ≤12.5% | ≤8.0% | 卫生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1-2017),其中呕吐毒素≤800ug/kg,重金属镉≤0.1mg/kg,重金属铅≤0.2mg/kg,赤霉烯酮≤60ug/kg,色泽气味正常。 | 2024.7.15 | 汽车 | 数量、质量以买方地磅和检验数据为准 | 经检验合格入库后,按入库进度付90%货款,合同执行完后,收到对方发票后,全额付款。 |
中央储备粮金堂直属库有限公司 | 中央储备粮金堂直属库有限公司 | 300 | 四川 河南 湖北 | 2024 | 三级及以上 | ≥750g/L | ≤1.0% | ≤12.5% | ≤8.0% | 卫生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1-2017),其中呕吐毒素≤800ug/kg,重金属镉≤0.1mg/kg,重金属铅≤0.2mg/kg,赤霉烯酮≤60ug/kg,色泽气味正常。 | 2024.7.15 | 汽车 | 数量、质量以买方地磅和检验数据为准 | 经检验合格入库后,按入库进度付90%货款,合同执行完后,收到对方发票后,全额付款。 |
中央储备粮金堂直属库有限公司 | 中央储备粮金堂直属库有限公司 | 400 | 四川 河南 湖北 | 2024 | 三级及以上 | ≥750g/L | ≤1.0% | ≤12.5% | ≤8.0% | 卫生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1-2017),其中呕吐毒素≤800ug/kg,重金属镉≤0.1mg/kg,重金属铅≤0.2mg/kg,赤霉烯酮≤60ug/kg,色泽气味正常。 | 2024.7.15 | 汽车 | 数量、质量以买方地磅和检验数据为准 | 经检验合格入库后,按入库进度付90%货款,合同执行完后,收到对方发票后,全额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