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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南通医药智慧配送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编号A3206010318001012项目名称华润南通医药智慧配送中心项目
标段编号A3206010318001012001001标段名称华润南通医药智慧配送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
工程类型施工

华润南通医药智慧配送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华润南通医药智慧配送中心项目 已由 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 以 崇川行审备〔2023〕3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华润南通医药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称申请人或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太平路西、环岛路北侧;
2.1.2工程规模:估算投资约1.5亿元,总建筑面积约3.8万平方米,其中物流中心建筑面积约25962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约28.44米;
2.1.3工期要求:4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月,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3月。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或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4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土方、降水、土建电气、采暖、给排水、消防(水、电、排烟)、通风空调(含自控系统、除湿系统)、冷库工程、电梯、智能建筑、室外给水(施工至红线外1.5米)、室外雨污水(引至指定市政管井)、室外电气、室外弱电、室外采暖、电梯深化、钢结构、装修、基坑支护、道路铺装、室外标线、绿化等工程等内容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2.3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以上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执行。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1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按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专业、资质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R自2021年 11 月 10 日(含)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R自2022年 11 月 10 日(含)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自2023年 08 月 10 日(含)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R自2018年 11 月 10 日(含)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3.3拟派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满足以下序号(1)(2)条件之一:
(1)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中仓库或厂房或车间建筑面积为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施工业绩,并在该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2)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人民币1亿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施工内容包含仓库或厂房或车间施工)的施工业绩,并在该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
①提供中标通知书(如为直接发包工程,则提供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②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③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担联合体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仅认定投标人在该工程中承担施工的部分;如投标人独立(非联合体形式)承担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仅认定投标人在该工程中承担施工的部分。
④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未体现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的,还应提供能体现该项目负责人姓名的相关佐证材料,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这三项证明材料中载明项目负责人姓名,则载明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如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则需提供经原建设单位(发包人)同意的变更证明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材料(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业绩归属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施工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网上备案标准及有关管理要求的通知》苏建建管〔2017〕236号规定执行,同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⑤如投标时按第(1)项要求提供业绩的,该工程中包含多个单体仓库或多个单体厂房或多个单体车间的或该工程中包含仓库、厂房、车间中某一类型或多个类型建筑的,相同类型或不同类型建筑的建筑面积均可进行累加,建筑面积按合计面积计算。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等)无法反映仓库或厂房或车间建筑面积的,须提供其他有效的佐证材料。
⑥如投标时按第(2)项要求提供业绩的,该工业建筑工程施工内容须包含仓库或厂房或车间施工,如其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无法反映该工程包含仓库或厂房或车间施工的,须提供其他有效的佐证材料。
3.3.4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1)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9 ]个,招标人对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前[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2)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 9 ]个,则上述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3)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 9 ] 个,招标人将调整资格预审设置的相关条件,并重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和进行资格预审,直至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 9 ]个为止。招标人调整资格预审设置的相关条件直至条件全部取消后,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数量仍不足[ 9 ] 个的,招标人将邀请所有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说明:若出现得分相同的投标申请人时,按以下办法中1-5条的顺序依次确定排名:
1、按“有限数量制”评分项中“财务状况”的得分高的优先;
2、如“财务状况”的得分相同时,则按“拟派项目负责人加分业绩”得分高的优先;
3、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加分业绩”的得分相同时,则按“企业业绩”得分高的优先;
4、如“企业业绩”的得分相同时,则按“工程奖项”得分高的优先;
5、如上述得分均相同,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排名。
4.2 本项目严禁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否则,招标人将按照相关规定报相关主管部门。
4.3“有限数量制”具体评分规则见附件一。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7日23 时59分;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2日09时30分。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华润南通医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市人民西路499号2号房二、三、四楼
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星城路299号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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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邮箱
690206903@qq.com

 
2023年11月10 日
附件一:
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评审办法)
(满分33分)
项次
项目
评分标准
1
企业业绩
(满分10分)
投标人提供的企业业绩,每有1个业绩满足本项序号(1)(2)条件中任意一个业绩要求的,得2分,满分10分。
(1)投标人自2018年1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中仓库或厂房或车间建筑面积为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施工业绩。
(2)投标人自2018年1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人民币1亿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施工内容包含仓库或厂房或车间施工)的施工业绩。
注:
①提供中标通知书(如为直接发包工程,则提供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②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③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担联合体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仅认定投标人在该工程中承担施工的部分;如投标人独立(非联合体形式)承担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仅认定投标人在该工程中承担施工的部分。
④如投标时按第(1)项要求提供业绩的,该工程中包含多个单体仓库或多个单体厂房或多个单体车间的或该工程中包含仓库、厂房、车间中某一类型或多个类型建筑的,相同类型或不同类型建筑的建筑面积均可进行累加,建筑面积按合计面积计算。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等)无法反映仓库或厂房或车间建筑面积的,须提供其他有效的佐证材料。
⑤如投标时按第(2)项要求提供业绩的,该工业建筑工程施工内容须包含仓库或厂房或车间施工,如其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无法反映该工程包含仓库或厂房或车间施工的,须提供其他有效的佐证材料。
⑥企业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加分业绩、资格审查中业绩可为同一业绩(即: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企业类似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加分业绩、资格审查业绩要求的,均予以认可)。
⑦所有业绩证明材料均须放入诚信库中,否则对应材料不予认可。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加分业绩
(满分5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业绩,每有1个业绩满足本项序号(1)(2)条件中任意一个业绩要求的,得2.5分,满分5分。
(1)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中仓库或厂房或车间建筑面积为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施工业绩,并在该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2)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人民币1亿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施工内容包含仓库或厂房或车间施工)的施工业绩,并在该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
①提供中标通知书(如为直接发包工程,则提供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②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③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担联合体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仅认定投标人在该工程中承担施工的部分;如投标人独立(非联合体形式)承担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仅认定投标人在该工程中承担施工的部分。
④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未体现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的,还应提供能体现该项目负责人姓名的相关佐证材料,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这三项证明材料中载明项目负责人姓名,则载明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如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则需提供经原建设单位(发包人)同意的变更证明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材料(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业绩归属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施工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网上备案标准及有关管理要求的通知》苏建建管〔2017〕236号规定执行,同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⑤如投标时按第(1)项要求提供业绩的,该工程中包含多个单体仓库或多个单体厂房或多个单体车间的或该工程中包含仓库、厂房、车间中某一类型或多个类型建筑的,相同类型或不同类型建筑的建筑面积均可进行累加,建筑面积按合计面积计算。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等)无法反映仓库或厂房或车间建筑面积的,须提供其他有效的佐证材料。
⑥如投标时按第(2)项要求提供业绩的,该工业建筑工程施工内容须包含仓库或厂房或车间施工,如其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无法反映该工程包含仓库或厂房或车间施工的,须提供其他有效的佐证材料。
⑦企业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加分业绩、资格审查中业绩可为同一业绩(即: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企业类似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加分业绩、资格审查业绩要求的,均予以认可)。
⑧所有业绩证明材料均须放入诚信库中,否则对应材料不予认可。
3
财务状况
(满分12分)
(1) 投标人近三年净资产平均值20亿元及以上的得9分,10亿元(含)至20亿元(不含)的得5分,5亿元(含)至10亿元(不含)得1分;小于5亿元不得分。
提供近三年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2) 2022年资产负债率<70%得3分;70%≤2022年资产负债率<75%得2 分;75%≤2022年资产负债率<80%得1分;2022年资产负债率≥80%得0分。
提供投标人2022年度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注:
1、请将财务审计报告损益表(或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等相关表中相关数据着重标注,供资审委员会核查;
2、近三年指2020年、2021年、2022年,净资产是指所有者权益(或净资产=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申请人在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计算式及结果,资审委员会复核,净资产计算结果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资产负债率计算结算以百分比描述(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不接受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仅供招投标使用、银行使用等专项财务审计报告;不接受企业合并报表相关数据。
4
工程奖项
(满分6分)
投标人自2018年11月1日至今承建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不含参建工程),每获得过1个国优奖的得3分,每获得过1个省优奖的得1分。最多认可2个工程的获奖,本项满分6分。
注:
①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的扫描件上传至诚信库;
②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或文件落款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获奖证书和获奖文件的,获奖证书与获奖文件落款时间不一致的,以获奖文件落款时间为准),落款时间仅有年月的,视为当年当月1日;
③国优奖是指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等。
④省优奖是指由省(直辖市、自治区)建设厅或建筑业(相关)协会颁发的奖项(如扬子杯、黄山杯、天府杯、钱江杯、白玉兰等)。
⑤如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不能反映其为房屋建筑工程的,需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上传于诚信库中)。
⑥本项最多认可2个工程的获奖,提供多个工程的获奖的,以累计得分较高计算;同一工程的获奖,只针对最高奖项计分。

 
 
附件二: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 一律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的其他材料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一、开标、评标程序
开标-符合性评审—技术标评审-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技术标评审(16分)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违反招标文件暗标要求的,投标文件技术评审不通过,按废标处理。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技术标通过评标委员会评审,才能参加商务标的评标。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齐全,施工方法正确,施工措施得当,技术方案科学,人员、材料、机械等安排合理,满足本工程施工的各项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按下表要求进行评审:
项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无此项
分值
1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包括与专业承包、分包(如立库设备安装、冷库、空调)的协调配合内容),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0
2.1-3
2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0
1.4-2
3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0
1.4-2
4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至少包括:①立体库②仓库地面③仓库屋面④道路及装卸场地⑤外墙⑥仓库消防(消防管、排烟风管)⑦仓库空调(布袋分管、内机)管网综合布置⑧整体空间的利用情况⑨仓库冷凝水的解决内容】
0
5.6-8
5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合理化建议。
0
0.7-1

 
注:
(1)对于分项评分,若评分低于计分标准上限的 70%时,则评委应出具低于计分标准上限的70%的书面评审意见。
(2)技术标得分:汇总各技术标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算术平均值。得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三、商务标(报价)评审(84分)
本工程设两种评标办法,开标评标方法及相关系数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请各投标人保持关注)。
确定有效报价: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且总承包服务费费率不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费率的,如有。余同),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废标、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的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的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值取值范围: 95%、96%、97%、98% ,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的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的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 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K2值为90%,K1值取值范围: 95%、96%、97%、98%,Q1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报价分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1.5分,每下浮1%扣1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偏离率及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
各投标人的总得分=技术标得分+报价得分
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名优先;若投标报价相等,由招标人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
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因质疑投诉问题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注:评标过程如遇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具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
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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