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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0600G23120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鸡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2024年老旧小区楼本体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鸡发改投资【2023】40号、《关于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2024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鸡发改投资【2023】33号文件的批复,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鸡西市城子河区城乡建设和房产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鸡西市梨树区。
2.3建设规模:1、屋面改造工程:屋面彩钢板更换35320平方米,屋面保温及防水32941平方米,增设檐沟5217米,更换雨水管5805米;外墙改造工程:建筑外墙保温及粉刷41741平方米,外墙粉刷43703平方米(有保温外墙);楼梯间改造工程:更换现有单元门 175樘,楼道粉刷55946平方米,楼道踏步平台翻修895平方米,楼梯扶手粉刷6066米;室外台阶维修288平方米,散水修缮6504平方米,室外栏杆更换616米;电气改造工程:楼梯间更换楼道声控节能灯1492盏,照明线路7041米;沿街楼体外立面亮化敷设电缆7800米,LED灯带3301米,圆形彩灯3357个,室外照明电控箱23套;配电系统改造断路器1936个,电缆10164米。
2、道路工程:拆除水泥混凝土路面后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18892 平方米,重新铺装人行道26314平方米;给水工程:改造DN32 给水引入管5280米,管材为PE100塑料给水管,住宅水表井DN50分户三通1848个,新建球墨铸铁DN100室外消防管道1009米,新建混凝土q1200阀门井5座、混凝土DN100水表井4座、室外地下式消火栓14座;排水工程:改造DN150-DN300污水排水管道3819米,管道为HDPE塑料管,改造DN300-DN800雨水管道1631米;电气工程:新建小区庭院灯125盏,小区安防系统71套,改造中心区幸福小区低压供电线路5476米;小区附属设施工程:设置垃圾分类收集桶288个,垃圾亭72个,健身器材16套,公共座椅111套,绿化修复面积3349平方米。
2.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至验收合格至保修阶段结束所有工作内容。
2.5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包含项目管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施工图审查、工程测量、工程招标等服务内容,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2.6.1项目管理:完成本项目报建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招标采购管理、施工组织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以及质量、造价、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工作。
2.6.2工程勘察:完成本项目新建道路、地下排水管线、停车场、景亭、雕塑等建构筑物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工作,为设计提供依据。
2.6.3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建设所需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相关工作。
2.6.4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施工、竣工验收至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5工程造价咨询: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与工程造价方面相关咨询服务。
2.6.6施工图审查:完成本项目施工图审查并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等。
2.6.7工程测量:完成1:500现状图、楼本体内部图及立面数据图等相关数据(为设计提供图纸、数据等基础信息)。
2.6.8工程招标:完成本项目施工招标、材料和设备釆购及相关服务等工作。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其中包含:项目管理514240元、工程勘察171172元、工程设计1059280元、工程监理787400元、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433640元、施工图审查121900元、工程测量150800元、工程招标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1项目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3.1.2工程勘察: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3.1.3工程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市政行业)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1.4工程监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5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6施工图审查:具备有关部门颁发的审查机构认定书。
3.1.7工程测量:具备测绘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3.1.8招标代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发布招标采购信息的权限。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牵头单位及各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8家,任意一方应具备上述至少一项资质(资格)并在资质(资格)范围内承担本项目上述相应咨询任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负责办理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获取、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开标、合同谈判、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等事宜。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所有人员要求证书有效,其中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应证企相符。同时,投标人须提供至少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凭证、社保系统出具或打印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并提供养老保险联网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条形码、社保编号、身份证号、查询密码等其中一项,以便招标人必要时进行核查。未联网企业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的,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
3.3.1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不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3.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3.3.3工程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证书。
3.3.4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与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5工程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及其以上执业资质或一级结构师职业
资格证书。
3.3.6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分级前办理的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也予以认可)。
3.3.7施工图审查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3.3.8工程测量负责人:具备测绘中级(含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3.3.9招标代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建设类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3.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提供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3.4.1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除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外,其他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需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满足最低配备标准: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3人、监理员3~5人。同一岗位人员配备超过2人及以上的,应明确该岗位的主要负责人。
3.4.2.其他人员由投标人根据相关制度规范以及项目建设实际需要自行配备。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近3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近3年指2020年11月至2023年11月,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落款日期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指判决结果为行贿犯罪的情形),否则将被拒绝投标。[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5.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并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5.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等)。(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7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12月07日17时00分至2023年12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数字证书办理流程或指南、《企业注册及诚信库填报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 2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9时00分。
7.2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BidOpening),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3开标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鸡西市鸡冠新区康新路92号)。
8.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如有)等工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发布。
10.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联系电话:0467-2183098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鸡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467-2183098
招标人:鸡西市城子河区城乡建设和房产服务中心
地    址:鸡西市城子区第二办公区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梅路恒大御景湾二期F2栋1-3层1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82191832@qq.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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