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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制配套机制深化专项工作-承诺制配套机制深化专项工作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采购公告 承诺制配套机制深化专项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ZRYH-cs-2024-01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中瑞岳华(上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上海市临港新片区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临港新片区大数据中心)委托,对承诺制配套机制深化专项工作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其他资格要求:
3.1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采购;
3.2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3.3供应商须符合《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承诺制配套机制深化专项工作。
2、招标编号:ZRYH-cs-2024-0152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临港新片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是上海市在临港新片区的重大改革试点,需要专业的工作团队支持开展日常研究工作,深化评估评审改革,对承诺制改革及配套机制开展深入优化工作。现拟通过招标方式选取一家供应商负责承诺制配喜机制深化专项等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完善承诺兑现确认机制;2、评估承诺制改革在实施过程中的法律风险;3、深化承诺制信用评价体系设计等(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
4、服务地址:临港新片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项目实施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6.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7.采购预算金额:150,000.00元(国库资金:150,000.00元;自筹资金:0元),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此预算金额,否则做否决处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4-05-08至2024-05-14上午 09:00: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shggzy.com)线上点击“参与项目”后携带下述材料至中瑞岳华(上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11楼1101室)现场进行自行验证,并缴纳磋商文件工本费600元,售后不退。并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shggzy.com)完成招标(采购)文件的下载,只有验证通过及按要求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磋商,逾期不予办理。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资料:A、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主体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B、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主体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现场验证领取磋商文件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11楼1101室。现场付费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11楼1101室。
3、凡愿参加本项目竞争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验证领取磋商文件并支付费用,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领取磋商文件并支付费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4-05-20 13:30:00(北京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05-20 13:30:00(北京时间)。
3、磋商时间:2024-05-20 14:00:00(北京时间)。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11楼1101室大会议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11楼1101室大会议室。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A、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
(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磋商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纸制响应文件及电子文档。
B、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
(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磋商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纸制响应文件及电子文档。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shggzy.com/”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单 位:上海市临港新片区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临港新片区大数据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港大道200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采购代理机构:中瑞岳华(上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11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021-55699898
电 子邮 箱:151571543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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