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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本级海河堤日常清理工作采购YZLFC2024-C3-004-FCQT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2024 年市本级海河堤日常清理工作采购 YZLFC2024-C3-004-FCQT 成交结果公告(招标编号:YZLFC2024-C3-004-FCQT)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2024 年市本级海河堤日常清理工作采购:
中标人:广西九驰劳务有限公司 二、其他:
中标价格:28.8000 万元
一、项目编号:YZLFC2024-C3-004-FCQT
二、项目名称:2024 年市本级海河堤日常清理工作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九驰劳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永福路 395 号商会大厦 7 层 705 号房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捌万捌仟元整(¥288,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2024 年市本级海河堤日常清理工作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1 年,自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远光、黄冠思、林文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伍千元收取,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防城港市海河堤养护站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四川路 37 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 12 楼 1203 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采购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19 日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防城港市海河堤养护站。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防城港市海河堤养护站
地 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四川路 37 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 12 楼 1203 室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2024 年市本级海河堤日常清理工作采购
项目编号:YZLFC2024-C3-004-FCQT
采 购 人:防城港市海河堤养护站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024 年市本级海河堤日常清理工作采购 YZLFC2024-C3-004-FCQT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4 第三章 采购需求.............................................................................................15 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19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26 第六章 合同文本.............................................................................................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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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市本级海河堤日常清理工作采购 YZLFC2024-C3-004-FCQT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防城港市海河堤养护站
2024 年市本级海河堤日常清理工作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 年市本级海河堤日常清理工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 华府一单元 12 楼 1203 室(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LFC2024-C3-004-FCQT
项目名称:2024 年市本级海河堤日常清理工作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捌万捌仟元整(¥288,000.00)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2024 年市本级海河堤日常清理工作 1 项,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 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竞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 4 月 8 日至 2024 年 4 月 17 日,每天上午 8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6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 12 楼 1203 室)方式:现场发售。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套 3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4 月 19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 12 楼 1206 室)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五、开启
时间:2024 年 4 月 19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后
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 12 楼 1206 室)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磋商保证金: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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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市本级海河堤日常清理工作采购 YZLFC2024-C3-004-FCQT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防城港市海河堤养护站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四川路 37 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 12 楼 1203 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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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市本级海河堤日常清理工作采购 YZLFC2024-C3-004-FCQT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内 容
3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2.2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5.1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6.2不允许分包。
12.1.1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或者登记证书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3 年 12 月至 2024 年 3 月内连续 3 个月的依法 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成立之日 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税收 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2023 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中 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信用报告(企业竞标的提供企业信用报告,自然人竞标的提 供个人信用报告);供应商属于成立时间在规定年度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成 立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月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中国人民银 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银行出具 时间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 理) 4.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竞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6.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发票或收据;(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3 年 12 月至 2024 年 3 月内任意 1 个月 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成立 之日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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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 8.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 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 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分公司参加竞标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授权,无总公司授权则做无效标处理;
12.1.2报价文件 1.竞标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 按无效响应处理。
12.1.3商务技术文件 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 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 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采购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 处理) 5.技术服务方案(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6.对应采购需求的服务需求、商务条款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注: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 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 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
12.2响应文件电子版。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响应文件电子版。 1.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全部内容一致。 2.响应文件电子版形式:可编辑的 word 文档格式 1 份和已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正本的 扫描件(PDF 格式)1 份。 3.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响应文件电子版光盘(或者 U 盘)与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并 装入响应文件袋中。
15.2磋商报价包括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服务价格、设备物资、工人工资福利【包括 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特殊岗位津贴、高温补贴、法定节日加班费、劳保费、工具费;商业人身意外保险、工会互助险、工会经费和社会保险(即养老、失业、医保、工伤、生育、大病) 】、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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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的一切费用。
16.2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90 日。
17.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8.2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0.1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4 年 4 月 19 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4.1磋商小组的人数:3 人。
26.2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项目数为 0 项。技术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项目数为 0 项。
磋商的顺序:随机排序。 参与磋商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必须向磋商小组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原件 <有效证件可以是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社会保障卡或者护照的 其中一项>,若参与磋商的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 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磋商小组将拒绝其参与磋商。
28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9.1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 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 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 材料。
31.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 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市分公司,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通讯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 12 楼 1203 室) 业务时间:工作日每天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到6时00分。
32.1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一次性向 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按伍千元收取。 3. 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 银行账号:8113001014000157977
33.1解释: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 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 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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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 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33.21.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 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 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 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 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等证照上 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且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能力,自然人应当为年满 18 岁以上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 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 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 不能代替亲笔签字。 4.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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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须知正文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采购。
1.2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防城港市海河堤养护站。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2.5“竞标”是指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或者邀请函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
2.6“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 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7“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包含资格证明、报价商务技术等所有内容 的文件。
2.8“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不 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2.9“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 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
2.10“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 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
2.11“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
2.12“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
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竞标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磋商文件、勘查现场、编 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
5.联合体竞标
5.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6.转包与分包
6.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6.2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7.特别说明
7.1 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 。
7.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 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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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 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 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7.4 在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 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7.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7.6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 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 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 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二、磋商文件
8.磋商文件的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需求;
(4)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5)响应文件格式;
(6)合同文本。
9.供应商的询问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澄 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可能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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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提出。
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 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 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 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 文件截止之日。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
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 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2.响应文件的组成
12.1 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
12.1.1 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
12.1.2 报价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
12.1.3 商务技术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
12.2 响应文件电子版:详见须知前附表
13.计量单位
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
14.竞标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 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
15.竞标报价
15.1 竞标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竞标报价表”格式填写。
15.2 竞标报价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3 竞标报价要求
15.3.1 供应商的竞标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竞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
(2)供应商必须就所竞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
16.竞标有效期
16.1 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
16.2 竞标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
16.3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
17.磋商保证金:无。
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
18.1 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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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8.2 响应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分别编制,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 技术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的 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提供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将按无效响应处理。由于 响应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者其他情况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8.3 响应文件的正本应打印或者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响应文件正本除本“供应商须知”中规 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8.4 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公章并签字(具体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或响应文件格式 规定为准),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章。
18.5 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 份证)及公章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8.6 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 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响应文件因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导致字迹 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响应文件正、副本全部装入一个或者多个包封袋/箱(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可另行单独递 交)中并加以密封,封口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以示密 封(密封要求达到不泄露供应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为合格)。
19.2 响应文件外层包装封面上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
20.响应文件的提交
20.1 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
20.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20.3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1.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 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 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2. 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家时,应当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托代理人签字领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以到付的方式寄回至原地址),除 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
23. 截止时间后的撤回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响应文件。
四、评审及磋商
24.磋商小组成立
24.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具体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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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 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 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采购工程,经批准采用竞争性 磋商方式采购的,磋商小组由 5 人以上单数组成。
24.2 评审专家应当从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 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 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 专家中应当包含 1 名法律专家。
2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
首次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
26.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26.1 本项目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26.2 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 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7.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
27.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 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 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 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7.2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告 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 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 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 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上 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磋商文件一并保存。
27.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 影响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7.4 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 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 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
28.履约保证金:无。
29.签订合同
29.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内 容详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
29.2 签订合同时间: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9.3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和或者放弃成交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 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 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合同项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0.采购合同公告: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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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询问、质疑和投诉
31.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31.2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 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 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 算时间如下: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 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1.3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 质疑。
31.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 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 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1.5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 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 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 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主管部门。
31.6 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 式后附)。
32.其他内容
32.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3.1 本磋商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2 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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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格式)
根据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编号: )的约定,我单位对(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 公
司名称 ) 提供的货物(或者工程、服务)进行了验收,验收情况如下:
验收方式:自行验收 委托验收
序号名称货物型号规格、标准及配置等(或者服务内容、标准)数量金额
合 计
合计大写金额: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实际供货日期合同交货验收日期
验收具体内容(应按采购合同、磋商文件、竞标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等进行验收;并 核对成交供应商在安装调试等方面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服务规范要 求、提供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应有的配件及附件是否达到合 同约定等。可附件)
验收小组意见验收结论性意见:
有异议的意见和说明理由: 签字: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监督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签字: 或者受邀机构的意见(盖章):
成交供应商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采购人或者受托机构的意见(盖章): 联系电话:年 月 日 联系电话: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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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采购需求
说明:
1.“实质性要求”是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竞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 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2.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产 厂家的情形。竞标人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替代,但选用的竞标产品 参数性能必须满足实质性要求。
3. 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重要技术条款或技术参数应当在 响应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形式为准。
4.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竞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服务要求
序号采购 标的 名称数量及 单位服务要求
12024 年市 本级 海河 堤日 常清 理工 作1 项(一)清扫保洁范围:西湾西岸海堤、金湾堤、沙潭江二期(Ⅰ标)共 7.28 公里,清洁面积为 92240 平方米。 (二)作业服务要求及标准:参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 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清扫保洁范围分别执行精细化 管理(每天专人巡检白色和塑料垃圾,杂草不超过 20cm,污染事件 24 小时 响应)。 (三)服务期限:1 年,自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四)质量考评:服务期内,采购人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考评人员负责对成交人清扫保洁 范围内的作业质量进行考评,并结合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卫专业管理部门的 考评、媒体曝光、群众投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扣罚。 (五)权利和义务 1.采购人权利和义务 (1)采购人有权对项目服务质量、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并可根据规 范性文件、行业管理政策和防城港市产业政策,适当修改、补充《防城港 市水利局海堤保洁及垃圾收集作业市场化运营检查考核办法》。 (2)采购人按规定审定成交人拟定的保洁制度及工作方案。 (3)采购人对成交人的保洁质量进行检查督促、评比打分、考核,每月将 考核结果统计备案,采购人对不符合规定的保洁质量提出整改意见或者处 罚。 (4)因成交人经营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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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或成交人作业过程造成重大环 境污染,或其他重大、紧急可能危及公共安全行为的,防城港市水利局行 政主管部门可以决定由采购人或指派他人临时接管成交人的清理工作。成 交人必须赔偿因自己的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事故处理后是否恢复履行 协议由采购人决定。 (5)采购人有权协同劳动监察部门对成交人用工情况进行检查,有权要求 成交人按采购要求保障作业人员的福利待遇。采购人不承担任何由于成交 人未办理员工劳动关系由此而产生的纠纷等责任。 (6)遇重大活动或检查突击任务需要时,采购人应及时通知成交人做好重 点保洁工作。 (7)采购人应积极协助成交人解决在服务期内出现的相关问题。 2.成交人权利和义务 (1)成交人必须配备满足项目要求的设备、物资及人员,确保项目正常运 作。 (2)负责在清扫保洁范围内及作业服务要求与标准内进行保洁和垃圾清 运。 (3)在确保保洁路段保洁质量达标的前提下,由成交人自行招聘工人,对 工人的录用和工资的分配成交人必须遵守《劳动法》与《劳动协议法》,与工人签订合法的劳动协议;按协议发放的工人工资不能低于防城港市财 政核准的环卫临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工人工资福利发放等应包括 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特殊岗位津贴、高温补贴、法定节日加班费、劳保 费、工具费;商业人身意外保险、工会互助险、工会经费和社会保险(即养 老、失业、医保、工伤、生育、大病)等。 (4)成交人必须根据国家、自治区和本市行政主管部门、环卫专业管理部 门颁布的各项环卫作业规范、安全规范、质量标准,建立自身的运营管理 机制和质量检查机制、实行自查自纠,并定期向环卫专业管理部门通报执 行协议情况;若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在采取措施补救的同时,应立即向采购人及其环卫专业管理部门报告;若出现紧急事故,应立即报 告环卫行政主管部门。 (5)成交人指定专人对保洁工作进行管理,每月至少 1 次向采购人汇报保 洁工作情况,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相关活动。 (6)遵守采购人管理规章制度,做到经常对保洁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督 促保洁员按时间到岗到位工作,保障服务区域内海堤干净整洁。 (7)积极配合做好各级有关管理部门的检查评比工作。协助行业管理部门 对发现违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个人和单位的举报及协助行政执法部门的 取证。 (8)遇到突发事件和重大检查活动时,成交人须服从采购人调配,及时处 理,确保服务区域达到检查要求。 (9)工具由成交人自行解决,工具的存放必须隐蔽存放,摆放整齐;三轮 车及其它交通运输工具必须保持外观整洁无破损。 (10)在服务期内依法管理和履行职责,在服务期内聘请的所有人员发生 交通意外伤亡、治安、刑事案件和各种事故等,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11)作业时,必须按照采购人的安全生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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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服从采购人根据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做出解除服务协 议的决定。对采购人决定不服的,可按规定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 请仲裁或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六)违约责任 1.双方任何一方未履行服务协议条款,导致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对方有权依法变更、解除协议,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所有 损失。 2.在重大活动期间因海堤保洁质量较差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采购人有权 依法取消其服务资格,解除协议,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成交人负责。考 评扣款的管理办法在签订服务协议前确定并作为协议的组成内容。 3.成交人违反“成交人权利和义务”第(6)项的约定,隐瞒不报及导致发 生重大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依据情节严重程度,采购人在取得行政主 管部门的同意后,有权临时接管成交人服务项目,并依法取消服务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4.成交人违反服务协议有关规定,采购人依法取消服务协议,成交人应赔 偿采购人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5.成交人配备人员、设备未达项目要求的 90%以上,且清扫保洁等作业质量 不达标的,扣减相应服务经费。 (七)服务协议的中断与终止 1.由于政策的变化和其它双方之外的原因使服务协议不能继续履行,视为 服务协议中断。服务协议中断后,成交人应妥善做好服务项目的移交工作,按采购人的要求做好善后清理工作。采购人应为成交人撒离现场提供必要 的条件。 2.成交人在服务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依法终止服务协议:(1)签订服务协议后,由于成交人自身原因造成服务区域在应正常作业时 间段内连续三天无人清洁作业的(除不可抗力外)。 (2)在服务期内因环境卫生问题受到自治区、市级单位和领导批评,对防 城港市、区造成严重影响且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 (3)在采购人每月考评中(采取百分制),连续三个月有三次(含三次)考评分低于 80 分,或全年累计有五次(含五次)考评分低于 80 分的。(4)成交人须无条件服从政府和采购人组织的突击性任务及迎检活动,按 时按标准完成所分配的工作任务,一年内由于工作不到位造成迎检工作不 合格的。 (5)成交人一年内发生两次(含两次)以上因无法保证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及交纳各种费用造成工人上访、罢工等群众性事件的。 (6)成交人将服务协议转包或肢解分包给他人的。 (7)成交人因监管不善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 3.服务协议提前终止:为了保证项目运行连续性,采购人或成交人书面提 出终止服务协议后,成交人要在 24 小时内做出响应,并先移交设施、车辆 及其它现场管理,配合采购人做好运行管理,其它相关法规处理。
二、商务要求
服务协议签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15 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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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时间
服务时间及 服务地点服务时间:1 年。 服务地点:防城港市西湾西岸海堤、金湾堤、沙潭江二期(Ⅰ标)。
磋商报价磋商报价包括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服务价格、设备物资、工人工资福利【包 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特殊岗位津贴、高温补贴、法定节日加班费、劳保费、工 具费;商业人身意外保险、工会互助险、工会经费和社会保险(即养老、失业、医保、工伤、生育、大病) 】、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 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的一切费用。
付款条件成交人在每月 25 日前,提交结算材料给采购人,采购人按程序结算该月费用。结算 材料应包括每次清理及验收过程的监控录像、清理图纸及图片,每次验收小组签署 的清理确认表,有效发票等材料。
验收标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行业标准。
其他要求1.以上“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如有任意一项负偏离的,作无效标处理。2.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需投入相关专业技术力量,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项目的技 术服务方案以供评审,技术服务方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 方法和评审标准”中的内容。
第三部分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要求
管理体系及 获得的荣誉 要求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业绩要求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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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
1.资格审查
1.1 响应文件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3)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 过,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1.2 资格审查标准为本磋商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 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
1.3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 料的;
(3)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 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
(4)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 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1.4 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符合性审查
2.1 由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竞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2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 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 明或者更正应当以书面形式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磋商小组的 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磋商小组进行 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 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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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 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5 商务技术报价评审
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1)商务技术评审
1)提供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3)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4)提交的磋商保证金无效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
5)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 “必须提供”或者“委 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 “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 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无效。
6)商务条款中标“▲”的条款发生负偏离的或者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或者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
7)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8)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9)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 无效;
10)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11)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 7.5 条情形;
12)技术需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
13)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
14)磋商文件未载明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竞标方案或明确不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竞标方案 时,供应商提供了备选(替代)竞标方案的;
15)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磋商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16)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
17)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报价评审
1) 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规定的“竞标报价表”;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
3)供应商未就所竞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磋 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
4)本项目采用系数报价;
5)修正后的系数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系数报价(最后报价)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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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所竞标规定的系数报价范围的。
6)响应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
2.6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 当将资格和符合性不通过的情况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从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 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 3 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7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磋商程序
3.1 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 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 内参加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 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 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3.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磋商小组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 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4 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 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 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 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磋商。
3.5 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3.6 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3.7 磋商过程中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开启前补充、修改。
3.8 对磋商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 足 3 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 最后报价
4.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 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否则 必须重新采购。
4.2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 者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 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
4.3 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 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4.4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退出磋商。
4.5 磋商小组收齐某一分标最后报价后统一开启,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 应程度的审查。
4.6 响应文件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 2.4 条的规定修正。
4.7 修正后的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1)供应商不确认的;
(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规定的采购预算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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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竞标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 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4.8 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
4.9 供应商出现最后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或者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时,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 供应商。
4.10 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
5.比较与评价
5.1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5.2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 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5.3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 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 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2)各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5.4 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 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5.5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 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 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 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二、评审标准
6.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磋商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商务等方面内 容按百分制打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序 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具体内容分值
1报价分(1)以进入比较与评价环节的最低最终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 10 分。 (2)价格分计算公式: 报价得分=(基准价/某供应商最终报价)×10 分 注: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 商的最终报价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 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有权将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处理。10 分
2技术服务 方案分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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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清理保洁 方案分由磋商小组根据以下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独立打分,达不到以下标准的计 0 分。 (1)清理保洁工作计划安排:提供有简单的清理保洁工作计划安排得 3-5 分,提供有详细且切合项目的清理保洁工作计划安排得 5.1-8 分。(2)清理保洁流程:提供有简单的清理保洁流程得 3-5 分,提供有详 细且切合项目的清理保洁流程得 5.1-8 分。 (3)清理保洁难点及重点的解决措施:能针对清理保洁的难点及重点 进行简单分析且提供有简单的解决措施得 3-5 分,能针对清理保洁的难 点及重点进行详细的分析且提供有具体的、切合项目的解决措施得 5.1-8 分。24 分
2.2作 业 人 员 和 作 业 设 备(工具或 物资)配备 分由磋商小组根据以下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独立打分,达不到以下标准的计 0 分。 (1)作业人员配备方案:提供有简单的环卫作业人员配备方案的得 1-2 分,提供有详细且切合项目的环卫作业人员配备方案的得 2.1-4 分。(2)作业人员岗位职责:提供有简单的环卫作业人员岗位职责得 1-2 分,能针对性项目情况提供详细的环卫作业人员岗位职责得 2.1-4 分。(3)作业人员培训方案:提供有简单的环卫作业人员培训方案得 1-2 分,能针对性项目情况提供详细的环卫作业人员培训方案得 2.1-4 分。(4)作业设备(工具或物资)配备方案:提供有简单的作业设备(工 具或物资)配备方案的得 1-2 分,提供有详细且切合项目的作业设备(工 具或物资)配备方案的得 2.1-4 分。 (5)作业设备(工具或物资)日常维护及补充方案:提供有简单的作 业设备(工具或物资)日常维护及补充方案的得 1-2 分,提供有详细且 切合项目的作业设备(工具或物资)日常维护及补充方案的得 2.1-4 分。20 分
2.3应急预案 分由磋商小组根据以下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独立打分,达不到以下标准的计 0 分。 (1)重大活动及重大迎检应急预案:提供有简单的重大活动及重大迎 检应急预案得 1-2 分,提供有详细且切合项目的重大活动及重大迎检应 急预案得 2.1-4 分。 (2)重大节假日应急预案:提供有简单的重大节假日应急预案应急预 案得 1-2 分,提供有详细且切合项目的重大节假日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得 2.1-4 分。16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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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然灾害应急保障预案:提供有简单的自然灾害应急保障预案得 1-2 分,提供有详细且切合项目的自然灾害应急保障预案得 2.1-4 分。(4)作业事故应急预案:提供有简单的作业事故应急预案得 1-2 分,提供有详细且切合项目的作业事故应急预案得 2.1-4 分。
2.4管理制度 分由磋商小组根据以下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独立打分,达不到以下标准的计 0 分。 (1)运营管理制度:提供有简单的运营管理制度得 1-2 分,提供有详 细且切合项目的运营管理制度得 2.1-3 分。 (2)财务管理制度:提供有简单的财务管理制度得 1-2 分,提供有详 细且切合项目的财务管理制度得 2.1-3 分。 (3)人员管理及人员培训制度:提供有简单的人员管理及人员培训制 度得 1-2 分,提供有详细且切合项目的人员管理及人员培训制度得 2.1-3 分。 (4)安全管理制度:提供有简单的安全管理制度得 1-2 分,提供有详 细且切合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得 2.1-3 分。 (5)出勤考核管理及工作考核奖罚制度:提供有简单的出勤考核管理 及工作考核奖罚制度得 1-2 分,提供有详细且切合项目的出勤考核管理 及工作考核奖罚制度得 2.1-3 分。 (6)岗位补贴管理制度:提供有简单的岗位补贴管理制度得 1-2 分,提供有详细且切合项目的岗位补贴管理制度得 2.1-3 分。 (7)质量管理制度:提供有简单的质量管理制度得 1-2 分,提供有详 细且切合项目的质量管理制度得 2.1-3 分。 (8)应急管理制度:提供有简单的应急管理制度得 1-2 分,提供有详 细且切合项目的应急管理制度得 2.1-3 分。24 分
2.5项目移交 方案分由磋商小组根据以下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独立打分,达不到以下标准的计 0 分。 提供有简单的项目移交方案(至少包括管理资料移交、管理工作移交、设施设备移交等)或项目移交方案(至少包括管理资料移交、管理工作 移交、设施设备移交等)内容不完整的得 2 分,提供有详细的项目移交 方案(至少包括管理资料移交、管理工作移交、设施设备移交等)且项 目移交方案(至少包括管理资料移交、管理工作移交、设施设备移交等)内容完整的得 2.1-4 分。4 分
3商务分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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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履约能力 分供应商 2021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 业绩,每 1 项得 1 分,满分 2 分。(响应文件中提供采购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 分
总得分=1+2+3

7.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 的,按照技术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推荐(按服务方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技术服务方案得分相同的按 照履约能力由高到低排序)。评审得分、最后报价、技术服务方案、履约能力分均相同的,由磋商 小组随机抽取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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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 )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
26
2024 年市本级海河堤日常清理工作采购 YZLFC2024-C3-004-FCQT
(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响 应 文 件 (封面)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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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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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
格式后附)。
29
2024 年市本级海河堤日常清理工作采购 YZLFC2024-C3-004-FCQT
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
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
序号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
1
2
3
……

注:
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 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 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 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
年 月 日
30
2024 年市本级海河堤日常清理工作采购 YZLFC2024-C3-004-FCQT
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
序号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
1
2
3
……

注:
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年 月 日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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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标声明
致:(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
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 成交供应商及其竞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
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如有);(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4)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
4.我方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 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6.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邮政编号: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
电子函件:
账号:
7.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 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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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年 月 日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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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文件格式
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报 价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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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价文件目录
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
格式后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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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 标 报 价 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元
序 号采购标的名称数量及单位 ①单价 ②竞标报价 ③=①×②
1
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

注:
1、供应商的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否
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者盖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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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商 务 技 术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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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务技术文件目录
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
格式后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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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
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竞标的情形: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 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竞标报价,或者在竞争性磋商项目中事先 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 竞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 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 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供应商(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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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姓 名:性 别:
年 龄:职 务:
身份证号码: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1.自然人竞标的无需提供。
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
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
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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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时)
致:(采购人名称):
我 (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现授权 (姓名) 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竞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 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 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1. 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 书上亲笔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 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 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
3. 法人、其他组织竞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竞标时“我方”是指“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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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偏离表格式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一、服务要求
序号名称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竞标响应偏离说明
12024 年市本 级海河 堤日常 清理工 作
二、商务要求
服务协议签订时 间
服务时间及服务 地点
磋商报价
付款条件
验收标准
其他要求

注:
1. 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的服务要求及商务要求逐条作出明确 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
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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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书、文件格式
质疑函(格式)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质疑事项:
□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过程
□成交结果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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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 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 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 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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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书(格式)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供应商: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被投诉人 1:
地址:
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 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的名称:
采购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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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 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 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 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 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 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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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合同文本
防城港市海河堤养护站
2024 年市本级海河堤日常清理工作采购服务协议
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 防城港市海河堤养护站 成交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条款和乙方竞标承诺,甲乙双 方就 2024 年市本级海河堤日常清理工作采购项目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清扫保洁范围
清扫保洁范围:西湾西岸海堤、金湾堤、沙潭江二期(Ⅰ标)共 7.28 公里,清洁 面积为 92240 平方米。
作业服务要求及标准 第二条
参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对清扫保洁范围分别执行精细化管理(每天专人巡检白色和塑料垃圾,杂草不超过 20cm,污染事件 24 小时响应)。
第三条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 1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项目服务质量、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并可根据规范性文件、行 业管理政策和防城港市产业政策,适当修改、补充《防城港市水利局海堤保洁及垃圾收 集作业市场化运营检查考核办法》。
2.甲方按规定审定乙方拟定的保洁制度及工作方案。
3.甲方对乙方的保洁质量进行检查督促、评比打分、考核,每月将考核结果统计备 案,甲方对不符合规定的保洁质量提出整改意见或者处罚。
4.因乙方经营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乙方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或乙方作业过程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其他重大、紧急可能危 及公共安全行为的,防城港市水利局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决定由甲方或指派他人临时接管 乙方的清理工作。乙方必须赔偿因自己的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事故处理后是否恢复 履行协议由甲方决定。
5.甲方有权协同劳动监察部门对乙方用工情况进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采购要求 保障作业人员的福利待遇。甲方不承担任何由于乙方未办理员工劳动关系由此而产生的 纠纷等责任。
6.遇重大活动或检查突击任务需要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做好重点保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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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市本级海河堤日常清理工作采购 YZLFC2024-C3-004-FCQT
7.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解决在服务期内出现的相关问题。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配备满足项目要求的设备、物资及人员,确保项目正常运作。
2.负责在清扫保洁范围内及作业服务要求与标准内进行保洁和垃圾清运。
3.在确保保洁路段保洁质量达标的前提下,由乙方自行招聘工人,对工人的录用和 工资的分配乙方必须遵守《劳动法》与《劳动协议法》,与工人签订合法的劳动协议;按协议发放的工人工资不能低于防城港市财政核准的环卫临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标 准。工人工资福利发放等应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特殊岗位津贴、高温补贴、法定 节日加班费、劳保费、工具费;商业人身意外保险、工会互助险、工会经费和社会保险 (即养老、失业、医保、工伤、生育、大病)等。
4.乙方必须根据国家、自治区和本市行政主管部门、环卫专业管理部门颁布的各项 环卫作业规范、安全规范、质量标准,建立自身的运营管理机制和质量检查机制、实行 自查自纠,并定期向环卫专业管理部门通报执行协议情况;若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安 全事故,在采取措施补救的同时,应立即向甲方及其环卫专业管理部门报告;若出现紧 急事故,应立即报告环卫行政主管部门。
5.乙方指定专人对保洁工作进行管理,每月至少 1 次向甲方汇报保洁工作情况,积 极配合采购人开展相关活动。
6.遵守采购人管理规章制度,做到经常对保洁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督促保洁员按 时间到岗到位工作,保障服务区域内海堤干净整洁。
7.积极配合做好各级有关管理部门的检查评比工作。协助行业管理部门对发现违反 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的个人和单位的举报及协助行政执法部门的取证。
8.遇到突发事件和重大检查活动时,乙方须服从甲方调配,及时处理,确保服务区 域达到检查要求。
9.工具由乙方自行解决,工具的存放必须隐蔽存放,摆放整齐;三轮车及其它交通 运输工具必须保持外观整洁无破损。
10.在服务期内依法管理和履行职责,在服务期内聘请的所有人员发生交通意外伤 亡、治安、刑事案件和各种事故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作业时,必须按照甲方的安全生产规定。
12.服从甲方根据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做出解除服务协议的决定。对 甲方决定不服的,可按规定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提出诉讼。
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第五条
(一)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二)支付方式为:乙方在每月 25 日前,提交结算材料给甲方,甲方按程 序结算该月费用。结算材料应包括每次清理及验收过程的监控录像、清理图纸及 图片,每次验收小组签署的清理确认表,有效发票等材料。
第六条 质量考评
服务期内,甲方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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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定组织考评人员负责对乙方清扫保洁范围内的作业质量进行考评,并结合行政主管 部门和环卫专业管理部门的考评、媒体曝光、群众投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扣罚。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导致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对方有权依法变更、解除协议,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所有损失。
(二)在重大活动期间因海堤保洁质量较差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依法取 消其服务资格,解除协议,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考评扣款的管理办法在签 订服务协议前确定并作为协议的组成内容。
(三)乙方违反“乙方权利和义务”第(6)项的约定,隐瞒不报及导致发生重大 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依据情节严重程度,甲方在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有权 临时接管乙方服务项目,并依法取消服务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违反服务协议有关规定,甲方依法取消服务协议,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 产生的经济损失。
(五)乙方配备人员、设备未达项目要求的 90%以上,且清扫保洁等作业质量不达 标的,扣减相应服务经费。
第八条 协议的中断与终止
(一)由于政策的变化和其它双方之外的原因使服务协议不能继续履行,视为服务 协议中断。服务协议中断后,乙方应妥善做好服务项目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做好 善后清理工作。甲方应为乙方撒离现场提供必要的条件。
(二)乙方在服务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依法终止服务协议:1.签订服务协议后,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服务区域在应正常作业时间段内连续三 天无人清洁作业的(除不可抗力外)。
2.在服务期内因环境卫生问题受到自治区、市级单位和领导批评,对防城港市、区 造成严重影响且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
3.在甲方每月考评中(采取百分制),连续三个月有三次(含三次)考评分低于 80 分,或全年累计有五次(含五次)考评分低于 80 分的。
4.乙方须无条件服从政府和甲方组织的突击性任务及迎检活动,按时按标准完成所 分配的工作任务,一年内由于工作不到位造成迎检工作不合格的。
5.乙方一年内发生两次(含两次)以上因无法保证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及交纳各种费 用造成工人上访、罢工等群众性事件的。
6.乙方将服务协议转包或肢解分包给他人的。
7.乙方因监管不善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
第九条 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责 任。
第十条 双方可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 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组成协议文件
组成本协议的文件包括:协议书、报价表及其附件、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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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性磋商文件(含补充通知和答疑)、响应文件、管理规定和考核办法以及双方有关本服 务项目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之间的一切有关本协议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向甲 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三条 协议终止及失效
(一)本协议的终止条件包括:
1.因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
2.协议期限届满。
3.违约,对方依权利终止协议。
(二)协议提前的终止
为了保证项目运行连续性,甲方或乙方书面提出终止协议后,乙方要在 24 小时内 做出响应,并先移交设施、车辆及其它现场管理,配合甲方做好运行管理,其它相关法 规处理。
(三)本协议的失效:在协议终止,双方结清服务费及其它款项时失效。
第十四条 协议订立时间及地点。
协议订立时间:年 月 日。
协议订立地点:
本协议双方约定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
委托代理人(签名) :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
联系电话及传真: 联系电话及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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