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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医疗保障两定机构数据与网络安全运维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宿州市医疗保障两定机构数据与网络安全运维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ZCG2023211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医疗保障两定机构数据与网络安全运维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德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3693号智能装备科技园D3楼
中标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宿州市医疗保障两定机构数据与网络安全运维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服务要求:宿州市医疗保障两定机构医保信息系统运维软件要求
1、软件设计要求
(1)、建设内容
建设定点医药机构运维管理平台,解决两定机构网络申请、网络变更、网络撤销、系统报障、系统问题咨询等需求;提供数据运维管理服务,含数据分析、维护、清洗,决策报表,数据安全评估等功能;建设文件流转平台,提供工作通知、提醒、即时通讯功能,提高工作沟通效率;根据我市运维工单处理流程,提供工单统计、查询、跟踪功能,实时掌控问题处理进度,提高问题处理效率;提供医保运维问题知识库,降低运维问题处理时间成本。实现定点医药机构全生命周期管理,打通互联网小程序和接入网络工作流,实现两定机构准入和日常管理的信息化、互联网化支撑;通过覆盖两定机构的宣传管理、决策管理等,对统筹全局、经营指挥、决策支持提供信息化支撑,进一步提升网络价值。
(2)、建设目标
1)、网络和接入、变更管理
构建医疗机构档案和医疗机构人员库,实现网络接入申请、变更、撤销的高效管理,确保及时响应我市医保网络需求,保障医保网络安全畅通。
2)、日常运营,生产支撑
根据省局、市局医保业务问题处理相关要求,提供日常业务处理过程中,网络、医保信息系统、定点医药机构系统故障报障、权限配置变更等运维支持。
3)、高效沟通平台
实现医保内网公文流转、工作派发和即时通讯,打造高效办公平台,提高工作效能。
4)、医保数据维护管理
对医保数据库进行系统故障监控和性能调优,定期进行数据分析、维护、清洗,并出具数据安全评估报告,通过对两定机构全局管理数据、信息系统故障数据的获取、统计和分析,为政策调整、决策支持提供数据支持。
2、系统实施与管理要求
(1)项目进度要求
合同签订生效后 1 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工作,中标人应根据项目工作的整体进度安排,做好项目的进度计划,在保证系统总体质量的前提下做好项目总体进度控制。
(2)项目开发要求
中标人必须具备研发及实施能力,开发单位需指定一名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软件研发、组织实施具体实施任务。为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务,项目经理应全权对参与本项目的技术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和调配。项目组成员需要有相关系统的建设经验,熟悉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在人员配备上,应包含需求调研人员、设计人员、开发人员、测试人员、实施人员及维护人员等。
(3)文档交付要求
在软件开发过程中,中标人应按照软件开发要求形成全面详尽的技术资料,包括可运行的程序及技术文档等(包含软件验收后调整和补充的项目成果和资料),确保技术资料的一致性和完整性。相关提交成果参考下表但不限于下表相关内容。
3.1 前期阶段:项目开发计划、数据、网络运维计划。
3.2 需求分析:软件需求分析说明书、数据库运维说明、人员配置说明。
3.3 应用系统设计:软件设计说明书、数据库管理运维方案、网络运维说明。
3.4 软件测试:系统测试报告、用户操作手册、软件安装维护手册。
3.5 系统验收:项目总结报告、系统源代码、数据字典、数据处理报告、网络应急预案。
3.6 培训:培训计划、培训材料。
3.7 系统维护:根据系统修改升级的情况,提供前期各文档的最新版本。
3.8 其他:项目工作周报、月报、数据和网络运维报告。
(4)验收要求
项目开发完成后,中标人制定一套完整的测试计划,进行系统测试和系统试运行,系统试运行一个月后,中标人再与用户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系统验收。
(5)质量管理要求
1)中标人须提交正式的质量计划,明确质量控制点、控制内容、质量要求、检查记录要求,并经采购单位审核、批准。
2)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开展质量保证活动,所提交的进度报告应包括质量报告内容,对质量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有效执行。
3)中标人必须接受采购单位的质量监督检查,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质量活动记录、证据,无条件接受采购单位提出的质量问题整改要求,承担质量责任及因质量问题导致的进度延迟责任。
4)中标人必须提供详细测试方案,包括采用测试技术、测试方法和测试报告提交形式。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应先拟出一个测试方案,具体到每一个测试步骤,与用户讨论通过后,方可按计划进行测试。
3、功能需求
两定机构医保信息系统主要包括两定平台的网络系统、云药店平台、两定机构管理平台、国家平台的两定接口等,为医保日常业务的开展提供信息、技术支撑,是保障医保业务高效开展的重要保障,因此两定机构医保网络、数据的维护至关重要,本次医疗保障两定机构医保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服务目标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网络维护
为各级医保部门、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可视化网络运营维护平台(PC 端+微信端),实现医保网络申请、变更、撤销全流程管理,确保我市医保网络需求能够及时响应,保障医保网络安全畅通。
2)系统故障维护
建设医保信息系统故障线上管理平台,根据故障内容和涉及的承建商,建立不同的运维流程,经初审后,分配给相应的承建商处理,并实现故障进度的时时更新和工单的统计、分析、查询、存档。
3)数据维护
定期检查两定机构数据库设置、运行日志,并对数据库中日益膨胀的日志文件进行清理,在必要的情况下,对数据库进行系统故障监控和性能调优,定期进行数据分析、维护、清洗,并出具数据安全评估报告,提升我市医保数据质量。
4)公文流转
建设公文流转平台,完善公文流转机制,通过实时通讯系统,实现医保各级部门、两定机构内网无障碍交流,建立问题处理知识库,提升我市问题处理效率。
(二)宿州市医疗保障两定机构医保信息系统运维服务系统售后服务要求
中标人须满足如下售后服务要求:
1、维护系统平台开发完成且通过验收后整体交付医保部门,包含源码及部署文档等。自验收之日起,免费维护期 1 年。
2、免费维护期内,提供包含系统维护、技术咨询、功能调整、接口调整、软件版本升级以及其他相关维护保障工作。提供 2 小时内的故障响应,8 小时内的重大故障现场服务和 48 小时内的故障修复服务。
3、针对我市定点医疗机构接入医保平台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与系统的顺利对接,做好定点医药机构实时结算监控及指导。对新加入的定点医疗机构提供接口、联调测试、接入等工作。定期开展对两定机构的培训工作。
4、针对我市医保系统运行环境提供集成服务,包括服务器、中间件、应用服务、网络等运行维护工作。定期进行巡检,形成巡检报告,对于问题提出解决建议。
(三)系统运维服务要求
中标人须提供两名满足如下条件的数据、网络驻场运维人员:
1、数据驻场运维
(1)熟悉阿里云平台、国家医保平台各业务子系统(特别是医保业务基础子系统及两定机构端子系统)、数据库日常操作,具有丰富的医保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经验,具备现场处理系统问题的能力。
(2)在医保部门授权、审核和监管的要求下,对医保信息部门接收的各业务经办部门反馈的问题进行分析、处理和反馈。
(3)缴费基数批量调整、缴费基数调整批量补差处理、批量目录调整维护、批量特殊人员身份处理服务等。依据国家、省、市医保信息化相关政策法规和指引文件,在确保敏感数据不泄露的前提下,对宿州医保业务数据进行清洗、接续和治理,并进行数据质量分析与修正,确保医保业务数据符合国家标准。
(4)向我市医保机构提供咨询医保相关的技术、业务等问题,并实时解答。
(5)为满足审计、宏观决策、政策调整前数据预算、基金运行监测、相关部门数据共享等临时性的需求,对医保数据以不同维度进行导入、提取、处理、比对、统计、分析、审计等工作,协助医保部门统计数据报表,进行数据分析、持续赋能医保精细化管理。
(6)医保信息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2、网络驻场运维
(1)协助负责我市两定机构网络基础运维工作,具备较强的网络故障处理能力。确保两定机构网络通畅,不因网络问题影响医保业务正常运转;协助建立网络安全相关管理制度;
(2)定期巡检,及时响应突发事件,确保发生故障或面对意外灾难时,相关服务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降低损失,协助制定应急方案,编制各类网络安全检查报告。
(3)管理、配置维护终端设备。
(4)协助IP 地址维护管理、网络设备配置调整、网络优化、临时网络布线。
(5)受理两定机构通过运维管理平台提交的工单,对问题进行分析处理,在工单处理完成后,通过问题平台关闭工单并对用户反馈处理结果,完成问题闭环处理;
(6)针对突发事件,编制科学有效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高我局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7)医保信息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3、驻场人员工作时间要求: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两名驻场人员(驻场人员工作地点:宿州市),工作日(5*8)驻场人员在场,6非工作日7*24 小时响应,必要时60 分钟内到现场。
(2)人员日常管理及考核由医保信息部门统一负责。
(3)驻场免费运维服务期 1 年,从驻场进驻现场 10 日后开始计算。
服务时间:365 日历天。
服务标准:宿州市医疗保障两定机构医保信息系统运维服务系统建设、两定机构网络运维服务、医保数据运维和其他日常事项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帆,单武,张雪峰(组长),王福利,韩屹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疑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及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三八街道银河一路530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 566 号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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