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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三区6号楼部分房屋出租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三区6号楼部分房屋出租
项目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三区6号楼部分房屋出租 项目编号 GL2024BJ1000702
出租方名称 北京北辰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出租方承诺函
  •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本出租方拟出租本项目房屋,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公开披露房屋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房屋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屋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出租房屋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房屋出租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北交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出租房屋已取得相关权利人同意,除本申请书披露外,不存在其他优先权人或侵犯第三方权益的情形; 6.如在项目进行中出现纠纷,我方将遵守《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中止和终结操作细则》相关规定,接受北交所做出的中止或终结的决定。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房屋出租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挂牌价格 6600000元/年 出租面积 3321.77平方米
租赁期 5年 房屋出租用途 日常办公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年05月15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4年05月21日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高博维 / 联系电话:010-66295595 | 部门负责人:刘昕 / 联系电话:010-66295769
  • 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披露信息
  • 项目图片
  • 项目附件


一、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北京北辰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北京北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出租方联系人 王一飞
出租方联系电话 18614056761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所在地区 北京市市辖区
坐落位置 朝阳区安慧里三区6号楼
房屋使用现状 空置
建筑面积 6378.18平方米
房屋用途 办公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决策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辰置地分公司 批准文号
租金估价情况 估价单位名称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租金估价 3.97元/平方米/天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房屋于2024年4月15日改造完成,计划2024年5月开始经营使用。房屋为现状、整体出租。房屋的内外装修装饰、改造、修缮以及各种设施设备的更新更换、维修维护和整体运行等均由承租方负责,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租赁房屋的运行管理的消防、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3.意向承租方自行前往查看房屋外部相关情况,房屋内部查看需提前预约。可预约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截止时间为披露期终止日上午10:00。预约联系人:王一飞;电话:18614056761。 4.承租方不得转租该房屋。 5.承租方享有3个月的装修期,需支付装修期间的物业费、供暖费、能源费。


二、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价 6600000元/年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1个
租金挂牌价补充说明 挂牌价格包含物业费及供暖费;物业费650000元/年,供暖费150000元/年。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3321.77 租赁期 5年
起租日 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
租金调整方式 第3年涨幅3%
第4年涨幅3%
第5年涨幅3%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押金为三个月的租金,签订合同后10日内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租金支付周期为每3个月支付一次,每个支付周期前30日内,出租方向承租方发出支付通知单,承租方在每个支付周期前15日内,将租金支付完毕。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水;电 1.物业费、消防水电设施运行维护维护费、供暖、设备设施运行维修维护费、室内外设施维修费等与使用房屋有关的费用,收费标准为物业费650000元/年,供暖费标准为约150000元/年,包含在租金范围内,不再单独收取,如承租方不使用该项目的物业服务及供暖仍需缴纳此费用。 2.自来水费、电费:均按独立水、电表的指示数由承租方定期向物业单位交费。 其中,1层出租房屋及1层公共区域:包括楼体北侧室外照明、大堂、走廊、公共卫生间等区域的能源费用由承租方承担。2层承租房屋及公共区域的能源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另电梯、东侧楼梯间、中央楼梯间、西侧楼梯间照明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一层大堂保洁和管理出租方和承租方共同承担。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日常办公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一、出租房屋交付标准: 1、毛坯地面,毛坯顶面,墙面刷白色腻子;出租房间已安装配电箱;一层临街出租房间配有上水下水,有单独水表、单独电表;其他出租房间有单独电表。 2、一层房屋需承租方自配空调制冷,二层房屋需承租方自配空调制冷;一层、二层出租房屋内已安装散热器,冬季为集中供暖。 3、公区已装修,公共部分走廊墙面涂料、地面地砖、玻纤板吊顶,公共卫生间(及无障碍卫生间)墙面瓷砖、地面瓷砖、铝扣板吊顶及卫生间洁具(无障碍设施);设有消防设施。 二、对承租方装修改造补充说明: 1、承租方对房屋及设备设施的装修、改造,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要求。 2、承租方在不影响租赁房屋所在建筑主体结构及消防安全的情况下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前,须向出租方提交书面施工改造方案,装修改造方案及相关图纸经出租方审定并同意,并依照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对该房屋的装修、改造等需要有关行政机关批准的,承租方应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取得批准,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3、房屋装修、改造及涉及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需要相关行政部门验收、备案的,承租方应当办理验收、备案手续,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工程竣工后,应于竣工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竣工图纸、技术资料以及审批合格文件原件送交出租方存档备案。如承租方需要使用上述原件的,出租方应向承租方借阅。 4、承租方在装修改造施工及经营过程中应与出租方和物业管理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承担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要求,随时接受相关部门人员的安全检查。 5、租期届满后出租方、承租方双方不再续约,则承租方的装修改造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2.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 3.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含)以下部分,收取8‰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至1000万(含)部分,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1000万至5000万(含)部分,收取6‰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0万以上部分,收取5‰服务费。
承租方资格条件 1. 意向承租方须为在北京市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成立满5年且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2. 意向承租方无行政处罚、无失信信息记录(以信用中国查询记录为准)。 3. 意向承租方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全国法院失信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为准,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330 交纳时间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 保证金处置方式 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冲抵价款转付出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
保证金扣除条款 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 (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三、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遴选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四、项目图片
项目图片
VR全景:请点击查看本项目的"VR全景"展示 图片:微信图片_20240511094255.png


五、项目附件
项目附件 附件: 如何实名认证-企业用户.pdf
附件: 如何意向承租申请-房屋出租(企业用户) - 副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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