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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石化公司制氢装置二氧化碳回收利用项目2#制氢加热炉改造工程PC承包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辽河石化公司制氢装置二氧化碳回收利用项目2#制氢加热炉改造工程PC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河石化公司制氢装置二氧化碳回收利用项目2#制氢加热炉改造工程PC承包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股份公司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库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辽河石化公司2#制氢装置。
2.2项目背景: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公司制氢装置二氧化碳回收利用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其中2#制氢加热炉改造工程为改造项目;
2#制氢装置现产氢规模 25000Nm3/h,操作弹性 60~100%。
2#制氢次装置主流程改造是中变气提取 CO2,改造后 PSA 解吸气中 CO2 含量减少、流量降低、
值升高,对转化炉燃烧和烟气 NOx 有较大影响,需要对转化炉做相关改造。
改造后转化炉设计热负荷 45.023MW,设计热效率为 93%(LHV)。
2.3计划工期:2026年10月30日前中交。
2.4工程内容:建设性质为改造项目。
2.4.1燃烧系统改造
(1)更换全部燃烧器:
燃烧器工作方式:装置开工初期无 PSA 解吸气,燃烧器单烧外补燃料气,应能满足设计热负荷 70%的使用条件。正常工况下主烧 PSA 解吸气,不足部分烧外补燃料气。
a. 开工初期:单烧外补燃料气;
b. 中变气提取CO2+无烟气回流工况:PSA 解吸气+外补燃料气;
c. 中变气提取CO2+烟气回流≤20%工况:PSA 解吸气+外补燃料气;
(2)炉顶热风道、独立热风道改造:
由于转化炉现有燃烧器 50 台,布置相对分散,应对炉顶热风道(含独立热风道、高温空气预热器出口热风道)进行流态模拟,以确保回流烟气与助燃空气混合均匀,以免影响燃烧器燃烧、导致烟气 NOx 浓度超标。
根据流态模拟结果和新燃烧器的风道接口尺寸对炉顶热风道、独立热风道等进行改造。余热回收系统的鼓引风机、冷热风道(上述改造部分除外)、烟道、烟囱等,利旧。余热回收系统的高低温空气预热器应由原供应商按改造后的设计参数重新核算是否满换热要求,利旧。
炉顶烟风道和独立热风道的改造。
(3)炉顶钢结构及衬里改造(燃烧器四周)。
新增钢结构,轻质浇注料衬里。
2.4.2新增烟气回流系统
(1)新增2 台烟气回流风机,一开一备(含配套变频电机,风阀等);
(2)新增烟气回流烟道(从烟囱入口烟道至高温空气预热器出口热风道,含烟道支架、保温、测温测压仪表等);
(3)在热风道上增加氧含量分析仪,以监测回流烟气和助燃空气混合后的氧含量;
(4)在热风道内增加分布器或导流板(以详细设计流态模拟结果要求为准),以增加回流烟气与助燃空气混合的均匀性。
2.4.3对流蒸发段改造
由于中变气提取CO2+烟气回流工况排烟温度较高,而对流原料预热段、蒸汽过热段、空气预热段额外增加取热困难,降低排烟温度只能增加蒸发段取热,需要增加蒸发段排管。
具体改造方案是将蒸发段盘管由2 组改为3 组,单组蒸发段翅片管仍保持168 根,翅片管规格不变。由于现场空间有限,翅片管排间距由200mm 改为150mm。蒸发段盘管全部换新。相应的需要改造蒸发段钢结构及衬里。
蒸发段盘管由2 组改为3 组,相应的上下集合管(蒸发段出入口)位置有变动,需要相应改造部分上升管和下降管(汽包至蒸发段之间的管线),改造部分管线(含弯头等配件)全部换新。
拆除原有盘管和钢结构。
2.4.4其余未涉及部分利旧,原有预热段,蒸发过热段排管管外清灰,管内除垢。
2.5建设规模:装置现产氢规模 25000Nm3/h,改造后转化炉设计热负荷 45.023MW,设计热效率为 93%(LHV)。
2.6招标范围:辽河石化公司制氢装置二氧化碳回收利用项目2#制氢加热炉改造工程PC承包项目,招标范围包括:2#制氢加热炉改造单元工程的设备材料采购及监造;工程施工(包括措施费、施工队伍调遣费、总承包管理费,不含无损检测);含炉子改造相关设施拆除。调试、培训、试车/开车/生产运行考核的技术服务、配合竣工验收(包括环保、安全、职业病、消防、档案、竣工决算审计、节能等专项验收)、配合后评价、质保期内服务等全过程的工作及其相关工作,完成资产的移交;承担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等其相关工作,详见基础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期:2026年10月30日前中交。设备及材料采购中,涉及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的采购,应符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
施工地点: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公司,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新工街辽河石化公司院内。
2.7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本项目共计一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840万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其中设备费控制价205万元,暂列金31万元不可竞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提供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管理页面截图或承包商入网资质证书扫描件)。
3.2资质要求
3.2.1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2021、2022、2023年平均净资产大于等于1000万元。
应附上述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如2023年财务会计报表未完成,可提供2020.2021.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3.4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一项国内已竣工或交工的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石油化工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或PC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前附表3.5.3)
3.5信誉要求(以下提供相应网站截图或提供承诺)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2 注册建造师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3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一项国内已竣工或交工的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石油化工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或PC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前附表9.4)
3.7机械设备要求: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8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8.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自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8.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9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0联合体要求:不接受。
3.11其他要求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517172024522日 24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②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建议使用GoogleChrome浏览器登录。
③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上付款成功后,可在订单详情中通过微信扫码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止时间见5.3,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16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保证金电汇账号:
(操作路径:登录http://www2.cnpcbidding.com→个人中心→订单列表→订单详情→投标保证金详情)。
5.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6月12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新工街辽河石化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泰山路21号

邮 编:125001

邮 编:110031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shaokuizhong@petrochina.com.cn

电子邮件:syzb01@cnpc.com.cn/sy82656529@163.com


202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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