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合同项目 > 邵阳市西洋江、蓼水河湖健康评价合同公告

邵阳市西洋江、蓼水河湖健康评价合同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邵阳市西洋江、蓼水河湖健康评价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4-02-01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邵财采计【2024】000001 
 
采购人(全称): 邵阳市水利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 邵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邵阳市西洋江、蓼水河湖健康评价 
(2)采购计划编号: 邵财采计【2024】000001  
(3)项目内容:编制邵阳市西洋江、蓼水河湖健康评价。
(4)项目负责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大写:  肆拾玖万伍仟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         。
(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全额付款:  乙方提交评价成果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用  。        
¨预付款:    (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               
¨分期付款:     (应按照季度分期支付合同款项)                   
¨成本补偿:      (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绩效激励:      (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3.合同履行
起始日期: 2024 年 1 月,完成日期:  2024  年 12 月。总日历天数: 300  天。
(2)地点:    邵阳市    
(3)方式:   提交成果8套
(4)履约担保:\。
(5)质量保证金:\。
4.合同验收
(1)验收主体: 邵阳市水利局 。
(2)验收方式: 按标的验收   。
(3)验收标准:双方约定      。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后 生效。
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采购人执 贰 份,供应商执 贰  份,监督管理部门执 壹 份,代理机构执 壹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4    年   1   月 31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邵阳市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传      真:  07395450568      
                                    开 户 银 行:交通银行邵阳分行营业部 
                                    帐       号: 598637000018010026201
 
 
政府采购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盖章):
 
 
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发包人:邵阳市水利局。
设计人:邵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分包人: 无 。
1.1.2 主要内容
按照《省指南》规定的评价方法与评价标准,编制河流健康评价报告,分析河流健康存在的问题,形成以评价河段为单元的健康状况及准则层赋分结果,最终给出河流健康状况得分,提出治理修复建议。
1.1.3 日期
服务期限:300日历天。
完成日期:2024年12月。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简体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简体中文注释,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合同的语言。
1.3 适用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招投标文件。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见合同协议书。
1.5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5.1 咨询文件的提供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成果的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评审后的成果。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文件的份数:成果捌套(电子文档一份)。
其它要求:无。
1.5.2 发包人提供的文件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供的文件包括:项目相关基础资料。
提供的数量:电子文档一份。
提供的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天内。
其它要求:无。
1.6 联络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函件,送达指定的地点和指定的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
指定的地点和接收人如下:
发包人接收来往函件的指定地点:邵阳市水利局。
发包人接收来往函件的指定接收人: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方式:            
设计人接收来往函件的指定地点:邵阳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设计人指定的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3973914732。
1.7转让
关于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约定:无。
1.8知识产权
设计人完成的咨询工作成果,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属:归发包人和设计人共同所有。
1.9 文件及信息的保密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有关文件、技术秘密、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泄露给第三方或公开发表与引用。
1.10 发包人要求
1.10.1 发包人要求需要修改或存在错误导致设计人费用增加和(或)服务期限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
1.10.2 发包人要求采用国外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时,应由发包人负责提供该规范和标准的外国文本和中文译本,提供的时间、份数和其他要求:无。
2.发包人管理
2.1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书面通知设计人发包人代表的期限:应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将发包人代表信息、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设计人。
2.2 监理人
发包人可以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确定是否委托监理人进行勘察设计监理。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等事项。监理人应当根据发包人授权及法律规定,代表发包人检查、查验、审核、验收并签发相关指示,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
本工程是否委托监理人进行勘察设计监理:否。
如进行勘察设计监理,监理人的监理范围包括:无;职责权限:无;总监理工程师:无。
2.3 发包人的指示
设计人除从发包人代表或按第3.1.4项约定的被授权人员处取得指示外,还可从发包人代表授权发包人的其他人员处取得指示。
2.4 决定或答复
发包人应在2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没有做出答复的,视为已获得发包人的批准。
3. 设计人义务
3.1 设计人的一般义务
完成全部勘察设计咨询工作
设计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发包人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提供成果文件和相关服务,以及为完成服务所需的劳务、材料、勘察设备、试验设施等,并应自行承担勘探场地临时设施的搭设、维护、管理和拆除,自行或按发包人要求对设计工作任何缺陷进行整改、完善和修补,使其满足合同约定的目的。
3.2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标准:无,提交方式:无,提交期限:无,有效期限:无。履约担保有效期限的约定: 无  。
3.3 分包和不得转包
3.3.1 设计人不得将其勘察设计的全部工作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
3.3.2 设计人不得将服务工作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禁止分包的专业工程分包给第三人。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可将工程设计中跨专业或有特殊要求的工作进行分包。未列入投标文件的工作,设计人不得分包。
关于分包的约定:无。
3.3.3 分包人的设计费用的承担: 无 。
3.3.4 分包人资质:无、分包人主要人员要求:无、设备要求:无、类似业绩:无。
3.4 联合体
无。
3.5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可以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的职责:见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6 设计人员的管理
主要设计人员包括:见投标文件。
其他人员包括:见投标文件。
4.勘察设计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 发包人应遵守法律和规范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人违反法律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环保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服务,降低工程质量。
4.1.2 设计人完成勘察设计工作所应遵守的其他规定:无。
4.2勘察设计范围
4.2.1 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建设目标任务、建设标准和内容、建设监管和后续管护、保障措施等。
4.2.2 阶段范围:规划阶段。
4.2.3 工作范围:现场查勘、资料收集、出具报告、图纸。
4.3 勘察作业要求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中规定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又没有国家技术标准的,应当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论证,出具检测报告,并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建设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审定后,方可使用。
4.4 安全作业要求
设计人编制安全措施计划的期限:至相应阶段报告提交后截止。
5.开始勘察设计和完成勘察设计
5.1 开始勘察设计
5.1.1开始勘察设计应具备的条件:接到发包人开工通知书、野外勘察现场矛盾协调完毕。
5.1.2 因发包人原因,自合同协议书中计划开始勘察设计日期之日起7天内未能发出开始勘察设计通知,对于本合同履行及相关费用、服务期延长承担的约定:     。
5.2 发包人引起的周期延误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延误的,延长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的计算方法:双方协商;增加勘察设计费用的计算方法:双方另行协商。
5.3 设计人引起的周期延误
由于设计人原因造成周期延误,设计人应支付逾期违约金。
逾期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双方协商;
逾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最多与免收的设计费金额相等。
5.4 非人为因素引起的周期延误
5.4.1 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包括:按台风预警信号四级分类;
不利物质条件包括: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下和水文条件。
5.4.2 勘察设计文件的形式: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若有不一致时,应以纸质文件为准。
勘察设计文件各种形式的份数和要求:纸质文件捌套,应加盖单位印章,电子文档(包括文字WORD及表格EXCEL、图纸CAD)一份;电子文档用u盘存储。
5.5 提前完成勘察设计
5.5.1发包人接受建议书的,设计费用增加或减少部分的承担:双方另行协商。
5.5.2 由于设计人提前完成勘察设计而给发包人带来经济效益的,发包人给予设计人如下奖励:双方另行协商。
6.勘察设计文件
6.1 勘察设计文件接收
勘察设计文件提交要求:发包方接收人应在设计人资料发放单上签字。
6.2 发包人审查勘察设计文件
6.2.1 发包人审查勘察设计文件的具体范围:勘察设计咨询成果;明细内容:报告及相应图册;费用分担原则:审查费用由设计人承担。
6.2.2发包人对于勘察设计文件的审查期限,自文件接收之日起不应超过14天。发包人逾期未做出审查结论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设计人的勘察设计文件已经通过发包人审查。
7.勘察设计责任与保险
7.1 勘察设计责任保险
发包人是否要求设计人提供工程勘察设计责任险:☑否□是。
8.招标和施工期间配合
8.1施工期间配合
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派赴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在施工期间提供办公房间、办公桌椅、互联网接口、冷暖设施、生活设施、进出现场交通服务和其他便利条件,其中:无。
9.合同变更
9.1 变更情形
合同变更时,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的调整方法:双方另行协商;勘察设计费用的调整方法:双方另行协商。
9.2 合理化建议
设计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工程投资、缩短了施工期限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给予设计人如下奖励:双方另行协商。
10.合同价格与支付
10.1 合同价格
10.1.1本合同的价款确定方式:固定价格;
调整方式:由设计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由业主确认后签订补充协议后执行;
风险范围划分:服务内容变化导致的变更。
10.1.2本合同的合同价格包括:咨询服务费、评审费等费用。
1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无补充,以通用条款为准。
12.违约
12.1 设计人违约
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设计人违约:
设计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课以违约金,具体约定如下: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12.2 发包人违约
发包人发生违约情况时,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课以违约金,具体约定如 下: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时间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13.争议的解决
     发包人和设计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