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特殊教育学校消防系统安装工程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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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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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 马鞍山市特殊教育学校消防系统安装工程 |
项目编号 | AHHZC-2024-0301 |
采购人 | 马鞍山市特殊教育学校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海之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地点 | 马鞍山市特殊教育学校 |
项目内容 | 1、新增应急照明灯20套、新增疏散诱导灯48套及配套管线安装; 2、室内消火栓1套更换、办公楼1F线路故障排查、南教学楼消火栓无水排查及维修等。 |
计划工期 | 1、施工工期:1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要求为准 |
服务要求 | 投标单位根据建设单位要求严格按照消防规范施工 |
质量要求 | 合格 |
施工范围 | 工程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0元 |
下浮比例及成交价 | 本工程下浮比例为10% 成交价=(本项目按招标人规定的清单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0元)*(1-10 %)= 15474.87元 |
比选单位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比选单位注册。 (3)比选单位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4、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5、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已在安徽海之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登记报名。 7、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比选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比选日超过24个月。 |
比选单位须知 | 1、比选单位于本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22日 17:30 前(法定节假日 、公休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前来登记报名; (1)单位介绍信(见附件); (2)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比选确认函(见附件); 注:以上资料使用A4纸张,并加盖公章,报名资料不退还。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22日下午17:30(节假日除外) 3、须交纳比选文件文本费:0元。 |
比选时间及比选地点 | 1、比选时间:2024年3月2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2、比选地点:安徽海之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马鞍山市雨田路669# 6栋北三楼)。 |
比选说明 | 由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成功报名的比选单位中随机产生,不再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成交人的比选方法如下: (1)比选当天,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比选单位报名时递交报名资料顺序号,将所有参加投标的比选单位对应的号码现场公示,一个比选单位对应一个号码。 (2)由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以下步骤公开随机抽取号码,抽取的号码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 ①若参与本项目家数大于或等于100家,则按个位、十位、百位数的顺序抽取。【例:总家数168家,先抽取0~9作为个位数,再抽取0~9作为十位数,最后抽取0~1作为百位数。】。最后将以上抽取的百位、十位、个位数组成一个号码,该号码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注:若通过上述程序抽取产生的个位、十位、百位数组成的号码没有对应的单位,则重新抽取百位数。十位数、个位数不再重新抽取。 ②若参与本项目家数小于100家且大于或等于10家,则按个位、十位数的顺序抽取。【例:总家数52家,先抽取0~9作为个位数,再抽取0~5作为十位数;总家数为96家,先抽取0~9作为个位数,再抽取0~9作为十位数。】。最后将依次抽取的十位、个位数组成一个号码,该号码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注:若通过上述程序抽取产生的个位、十位数组成的号码没有对应的单位,则重新抽取十位数。个位数不再重新抽取。 ③若参与本项目家数小于10家,则直接抽取1~9号球,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 (3)如合格已登记的报名投标单位不足3家,则将重新组织比选。 (4)比选单位无需派代表到达比选现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考虑是否到达比选现场参与监督) |
特别提示1 | 1、报名时由招标代理单位对本项目所有比选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参加比选的单位就本公告上提供的资料要求针对自身实际情况报名。如若无法提供本公告上相符的报名证明资料或因弄虚作假导致无法进入比选摇号,自行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
特别提示2 | 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根据比选公告成交人的报名资料订立书面合同。由于成交人自身原因,无故逾期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向学校主管部门报告,不得参加有效期(二年)内的所有后续项目的比选。 2、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须自行踏勘。 |
重要提示1 | 1、成交单位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发包人有权取消本项目成交单位的成交资格,并向学校主管部门报告,不得参加有效期(二年)内的所有后续项目的比选: (1)成交后,因自身原因拒绝与建设单位签订项目合同的; (2)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工期、质量等合同条款的; (3)发生较大级(含较大级)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 (4)有违反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行为的; (5)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2、比选单位可以放弃本项目比选,但必须在比选时间截止前一天,向代理机构提交书面放弃材料,否则视同已该比选单位接受本次比选的全部内容及相关要求。若成交后放弃成交或者拒绝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不得参加有效期(二年)内的所有后续项目的比选。 |
重要提示2 | 1、报名的比选单位,对本项目的最高限价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时间截止2日前向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同接受本项目最高限价,一旦成交,发包人不接受成交人针对最高限价提出的异议。 2、比选人对整个比选过程有异议的,应在比选结束现场提出;否则不接受针对本比选文件、比选过程及比选结果的任何投诉和质疑。 |
代理服务费 | 中标单位须向招标代理单位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000元后,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单位发出项目成交通知书,中标单位不能按要求缴纳费用的,视为放弃比选结果 |
发 包 人:马鞍山市特殊教育学校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马鞍山市旅游大道与霍里山大道交叉口东南侧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海之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555-2222811、 18205555541 地址:马鞍山市雨田路669#6栋北三楼 附件1.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