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人才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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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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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项目名称: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人才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人才服务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人/年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人/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浙江省人才市场是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才相关公共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人事档案管理及政策咨询等工作。我院从建院开始即与浙江省人才市场展开合作,期间工作开展稳定、满意,且无差错。
合作期间,浙江省人才市场主要负责我院非编人员的人事档案、党员档案、人事政策咨询、户口挂靠、学院的人员招聘及宣传等事宜。学院现委托浙江省人才市场进行人员档案代管,代管费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人/年,合约期一年,每年3月份根据上年度人员档案调整情况重新签署合约。现因2023年度人才服务协议到期,需确定确定一家人才服务单位进行相关服务。
当前我院非编人员共359人,相关人员的人事档案均存放于浙江省人才市场。如更换人才服务单位,工作流程上需通知350余名教职工进行档案转移,在转移档案的过程中,会出现档案遗失、信息泄露、户口重迁等风险。另外独立学院正面临转设背景,人事管理工作应以稳定出发,调整人事档案管理单位,会影响学院人事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也会对学院非编教职工的心态造成负面影响,极易产生人事管理矛盾、增加非编职工的离职率,进而影响学院的正常发展。综上所述,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与浙江省人才市场签署人才服务协议。
基于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专家组经讨论评议,因项目的特殊性,考虑到后续服务配套及延续性、人事档案的安全性和人员的稳定性,以及采购工作的高效及经济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一致建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本项目采购工作。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省人才市场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翠路50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3月06日 至 2024年03月1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本项目为非采购项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联 系 人: 邱筱/范微娜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地 址: 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仰山路2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0571-87055741
传 真: 0571-87056984
地 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单一来源采购申请--人才服务--专家论证.pdf
425.9 KB
采购人: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项目名称: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人才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人才服务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人/年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人/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浙江省人才市场是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才相关公共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人事档案管理及政策咨询等工作。我院从建院开始即与浙江省人才市场展开合作,期间工作开展稳定、满意,且无差错。
合作期间,浙江省人才市场主要负责我院非编人员的人事档案、党员档案、人事政策咨询、户口挂靠、学院的人员招聘及宣传等事宜。学院现委托浙江省人才市场进行人员档案代管,代管费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人/年,合约期一年,每年3月份根据上年度人员档案调整情况重新签署合约。现因2023年度人才服务协议到期,需确定确定一家人才服务单位进行相关服务。
当前我院非编人员共359人,相关人员的人事档案均存放于浙江省人才市场。如更换人才服务单位,工作流程上需通知350余名教职工进行档案转移,在转移档案的过程中,会出现档案遗失、信息泄露、户口重迁等风险。另外独立学院正面临转设背景,人事管理工作应以稳定出发,调整人事档案管理单位,会影响学院人事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也会对学院非编教职工的心态造成负面影响,极易产生人事管理矛盾、增加非编职工的离职率,进而影响学院的正常发展。综上所述,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与浙江省人才市场签署人才服务协议。
基于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专家组经讨论评议,因项目的特殊性,考虑到后续服务配套及延续性、人事档案的安全性和人员的稳定性,以及采购工作的高效及经济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一致建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本项目采购工作。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省人才市场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翠路50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3月06日 至 2024年03月1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本项目为非采购项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联 系 人: 邱筱/范微娜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地 址: 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仰山路2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0571-87055741
传 真: 0571-87056984
地 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单一来源采购申请--人才服务--专家论证.pdf
425.9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