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云岭钙基新材料绿色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六号地块场地平整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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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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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人 | 名称:泾县云岭镇人民政府 |
地址:泾县云岭镇街道 | |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晋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财富鑫城A8栋102室 | |
项目名称 | 长三角一体化云岭钙基新材料绿色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六号地块场地平整项目 |
项目编号 | JX-GC-GK-2024534 |
开标时间 | 2024年5月14日10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华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三溪乡三溪街30号 | |
投标报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1元 | |
工期:15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100.00分 | |
项目负责人:杨华芳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闽1352019202003587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和田地区墨玉县地表水供水工程(施工四标段) 2、筼筜湖“西水东调”生态补水工程(施工)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珠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抱石东大道新澳国际大厦四楼 | |
投标报价:14419148.87元 | |
工期:15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100.00分 | |
项目负责人:周建文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赣1362014201509292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安溪2025产业园三期市政配套工程 2、江西省阿里云大数据人才培养基地(科创城一期)建设项目室外运动场、看台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鹏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芦林街道上广公路南侧(鹏盛集团内) | |
投标报价:14419392.48元 | |
工期:15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100.00分 | |
项目负责人:程俊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赣1362021202200424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1、龙江县第六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 2、鹰西湿地公园二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安徽泓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国中汇投建设有限公司、林州兴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环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海建集团有限公司、中安宏基安徽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巢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金汉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鑫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湾北建设有限公司、安徽镜湖任发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展峰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星屹建设有限公司、安徽东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聚杰建设有限公司、安徽一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同庆建设有限公司、远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松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第五建筑有限公司、安徽鼎贝建设有限公司、安徽華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桁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园景生态园林有限公司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暂列金计取税金、清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0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2366549。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